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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主要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根据机构改革在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加挂“禄丰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牌子,在原职责基础上,将由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承担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侦查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职责,以及由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承担的知识产权领域犯罪侦查职责,统一划转禄丰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承担。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核定政法专项编制29名,共设置四个内设机构,包括: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
所属单位0。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服务大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一是加强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按照市公安机关“河湖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履行好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主动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助力“湖泊革命”,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牵头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在全市重点水域制作河湖警长制公示牌15块,对市域重点保护水源地水库、小一型以上水库,长江水系,红河水系河流开展段警长月巡、片警长周巡巡查工作。结合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要求,对龙川江、星宿江、绿汁江重点水域开展巡逻防控,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二是落实林长制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森林楚雄建设。大队积极协助林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组织开展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地,非法占用林地,盗、滥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猎捕、交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行为,化解涉林矛盾纠纷,排查林区治安隐患,全力维护林区治安稳定。
2.勇于担当、超前谋划、探索“新思路”。为进一步理顺禄丰森警职责分工,主动加强专门力量队伍建设,以开展“昆仑2023”专项行动为主要抓手,切实做好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违法犯罪打处工作。
3.认真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赋予的工作职责,开展火案侦破,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等相关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 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45.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5.5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598.93万元对比增加46.60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增加了在职人员的机关综合绩效工资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45.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5.5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5.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598.93万元对比增加46.60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增加了在职人员的机关综合绩效工资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45.5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4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53万元,与上年598.93万元对比增加46.60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增加了在职人员的机关综合绩效工资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40201行政运行:489.9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付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临聘人员工资及保险;公用经费用于维护机构正常运转而产生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相关费用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2.94万,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保险金发放;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52万元: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4.26万元,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纳;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2.37万元,用于行政人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8万元,用于行政人员大病医疗保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41.07万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5次,共计接待225人次。
公务接待费增加原因是大队新的职能增加,州支队牵头负责的知识产权专案增加,还因办理案件职能拓展,外县来往交流增加,使公务接待的指标相应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无项目预算及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指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为了维持正常运转所需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部分。具体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8.95万元,与上年47.68万元对比增加1.27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当年办公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834.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10万元,固定资产723.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9.4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0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2023年 2月27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72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