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3100172101000
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
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主要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根据机构改革在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加挂“禄丰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牌子,在原职责基础上,将由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承担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侦查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职责,以及由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承担的知识产权领域犯罪侦查职责,统一划转禄丰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承担。建议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或各部门(单位)官方网站对职能和机构的相关表述进行公开。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完成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下达资金任务,圆满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服务大局扎实有效。一是加强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按照市公安机关“河湖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履行好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主动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助力“湖泊革命”,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牵头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在全市重点水域制作河湖警长制公示牌15块,对市域重点保护水源地水库、小一型以上水库,长江水系,红河水系河流开展段警长月巡、片警长周巡巡查工作。结合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要求,对龙川江、星宿江、绿汁江重点水域开展巡逻防控。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立为刑事案件13件,移交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理2件。收缴渔获物10.18公斤,收缴捕捞工具电鱼器5台、其他捕捞工具4套。年内组织市级河长开展巡河13次,完成率100%,组织河湖段警长对全市109条河流、47个水库开展巡河155次,督促乡镇河湖长(警长)巡河湖527次动市河长办、金山镇人民政府清理河道垃圾2次,召开主管部门座谈会3次。二是落实林长制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森林楚雄建设和国土绿化。大队积极协助林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组织开展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地,非法占用林地,盗、滥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猎捕、交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行为,化解涉林矛盾纠纷,排查林区治安隐患,全力维护林区治安稳定。认真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赋予的工作职责,开展火案侦破,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等相关工作。
2.打击犯罪成果丰硕。大队聚焦二十大安保工作任务,以“昆仑2022”专项行动为主要抓手,统筹部署安排“2022清风行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打击跨境野生动物犯罪“黄金狙击2022”、“舌安行动”等专项行动,严打环食药领域突出违法犯罪。
通过系列专项严打,截至10月20日,大队共立刑事案件56件,完成上级下达全年案件任务数38件的147%,案件数同比增加2件,破53件,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24人,移送起诉11人。其中:森林草原类立案30件、破30件,完成率111%;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类立案13件,破12件,完成率400%;食品安全类立案3件,破3件,完成率100%;药品安全类立案5件,破5件,完成率250%;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类立案5件,破4件,完成率133%。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共收缴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制品象牙手镯1件、大象皮2块(0.4公斤),收缴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画眉2只;收缴渔获物10.18公斤,收缴捕捞工具电鱼器5台,收缴假药5批次。
在侦办的案件中,付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被省公安厅列为挂牌督办案件,云南某公司商业秘密被侵犯案因取得重大突破,受到各级 领导的充分肯定。9月14日,州委刘勇书记作出批示:州公安局担当作为,采取有力措施案件侦破取得重大突破值得充分肯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创造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所在,体现在一件件具体工作中。州公安局此次行动果断,措施有力、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望再接再厉,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9月17日,娄东副州长批示:批示抄清发全州公安机关认真学习、落实。
3.核查线索提质增效。核查市农业农村局移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线索2条,核查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移送治安案件线索2条,协助河南、红河警方核查药品线索6条5人,并在核查州支队下发的药品线索中查获案件2件。
4.宣传工作有声有色。截至10月20日,大队宣传稿件被各级媒体采用共计246篇条,其中:省级报刊媒体52篇条(《云南信息报》46条,《云南法制网》2篇条、《云南法制报》2篇条、《云南网》1篇条、《云南政协报》1篇条);被省公安厅环食药侦总队网站采用2篇条、“云岭森警”公众号采用2篇条;被“楚雄警方”电视栏目采用1篇条,州级报刊11篇条;被各级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采用共203篇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四个内设机构,包括: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分别是: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附表10)。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收入合6,546,256.80元。其中:财政拨款6,546,256.8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6,467,136.74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9,120.06元,增长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9,120.06元,增长1.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支出合计6,726,932.15元。其中:基本支出6,409,691.20元,占总支出的95.28%;项目支出317,240.95元,占总支出的4.7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7,056,315.71元相比减少13,783,247.86元,下降67.20%,其中:基本支出6,409,691.20元,与上年5,694,536.74元相比增加715,154.46元,增长12.56%%;项目支出317,240.95元,与上年1,361,778.97元相比支出减少1,044,538.02元,下降76.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职工退休减少1人、使人员经费减少,其次是项目资金拨款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09,691.20元。与上年5,694,536.74元对比增加715,154.46元,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医疗其他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5,681,170.77元,占基本支出的88.63%,较上年支出4,827,323.88元增加853,846.89元,主要是在职民工资福利增加所致。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68,583.44元,占基本支出的5.75%,较上年支出726,281.21减少357,697.77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为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机关运行经费。3.个人和家庭支出退休费359,936.99元,占基本支出的5.62%,较上年140,931.65元相比增加219,005.34元,主要是民警退休生活补助增长大,使退休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7,240.95元与上年1,361,778.97元对比减少1,044,538.02元,主要原因分析其中: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与上年274,354.32元对比减少274,354.32元,主要2022年没有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 公安信息化建设支出0元,与上年84,000元对比减少84,000元;3. 执法办案支出234,970.95元,与上年878,224.6元对比减少643,253.65元;4.其它公安支出82,270.00元,与上年0元比增加了82,270.00元。
2022年没有基本建设项目,项目类支出为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
1、公安执法办案经费支出234,970.95元。
2、公安专用设备购置支出82,27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26,932.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6,726,932.15元的100%。与上年6,931,115.71相比减少204,183.56元,下降2.95%,主要原因分析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与上年274,354.32元对比减少274,354.32元,主要是今年没有基建项目支出增加;2.公共安全支出5,438,743.55元,与上年5,290,623.58元对比增加148,119.97元,主要是执法办案支出略有增加;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8,644.14元,与上年716,474.00元对比减少117,829.86元;4.卫生健康支出352,075.46元,与上年337,534.81元对比增加14,540.65元;5.住房保障支出337,469.00元,与上年312,129.00元对比增加25,34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 公共安全支出5,438,743.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用于保障机构运转,工资和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次是中央公安政法转移执法办案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等。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98,644.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4,654.12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34,977.05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012.97元;
4. 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52,075.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36,484.3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15,591.16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37,46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元,支出决算66,094.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0.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9,677.9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5.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41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4.8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41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6,094.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0.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9,677.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41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0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46,094.96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22年未作预算安排,存在不可比性。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66,094.96元,比上年301,129.51元减少235,034.55元,下降78.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9,677.96元,比上年283,140.51元减少233,462.55元,下降82.4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有所下降,主要是办理重大案件支出减少,使办案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16,417.00元,比上年17,989.00元减少1,572.00元,下降8.74%;公务接待费略有下降主要是办案支出减少,使接待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677.96元,占75.16%;公务接待费支出16,417.00元,占24.84%。具体情况如下: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677.96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9,677.9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森林公安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16,417.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6,41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8,583.44元,与上年726,281.21元对比减少357,697.77元,下降了49.25%,主要原因是大队为落实省委省市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减压机关运行经费,使办公经费有所下降。大队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机关日常开展工作支出的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劳务费以及公务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9,765,746.87元,其中,流动资产310,999.92元,固定资产8,655,849.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98,897.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9,880,084.15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4,337.2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6,09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2023年9 月 27 日
附件: 禄丰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附件表1-表14)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72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