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3100376401000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省、州、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
2.执行省、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执行省、州统一制定的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
4.负责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5.执行省、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执行省、州、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民生为本,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强化协作联动,抓好参保扩面,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紧密协作,全力推进参保扩面工作。强化救助托底,巩固医保扶贫成果,资助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农村贫困残疾人等人群,精准落实政策,有效减轻群众医疗负担。积极落实基本医疗、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认真贯彻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切实提高参保群众医保待遇水平。积极推进“两病”示范城市建设,动态调整“两病”药品目录,村级卫生室报销比例达9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达85%,二级公立医院报销比例达75%,“两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得到减轻。
2.服务为先,提升医保经办能力。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打通药品“双通道”;持续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全市累计激活激活率达77.66%,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全部支持医保电子凭证扫码结算。持续推进跨省住院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由市医共体实行“一站式”办理,患者可通过电话、微信、邮箱等形式提供材料,实现了医保业务“指尖办”、“网上办”。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对申请进入定点医药机构的办理时限缩短至1个月,并确保当月发生费用,次月申报、审核、结算拨付到位,全面提高工作效率。
3.监管为主,确保基金安全有效。与协议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健全宽进严管、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有效推动协议定点医药机构不断规范管理。共监管定点医药机构329家。建立了普法学法制度,开展医保大讲堂。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共23名为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医保监督工作,形成打击欺诈骗保队伍新力量。开展专项行动3次,组成工作专班重点对禄丰市人民医院的DRGs结算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委托第三方对我市5家定点民营医院开展医保基金使用专项检查;对14家乡镇卫生院开展医保基金使用专项检查。
4.改革为重,引领医保创新发展。持续推进打包付费改革,2022年对市医共体继续完善推进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定期开展检测分析,适时调整管控措施。市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实施DRGs支付方式,乡镇卫生院及民营医院实施床日付费。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协同推进,制度化、常态化推进药品耗材带量采购。制定《禄丰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细化了救助经办流程,进一步明确了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接职责分工,畅通了申请人救助申报渠道。认真贯彻落实全州统一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严密监测执行情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医药服务和基金监督股、综合股、费用审核股、基金结算股、参保管理股、稽核股、药品采购和管理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禄丰市医疗保障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9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8293855.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93855.4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80910.56元,增长21.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80910.56元,增长21.7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单位内部人员变动以及项目支出较上年度有变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8293855.45元。其中:基本支出7774398.45元,占总支出的93.74%;项目支出519457.00元,占总支出的6.2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76389.48元,增长21.6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97453.56元,增长18.21%;项目支出增加278935.92元,增长115.9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内部人员变动正常增资、上级补助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74398.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75819.33元,占基本支出的93.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8579.12元,占基本支出的6.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9457.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设备购置179279.00元、医保基金监管印刷费40000.00元、医保服务经办服务管理办公费培训费等300178.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93855.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476389.48元,增长21.66%,主要原因是单位内部人员变动以及项目支出较上年度有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8,143.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和及退休人员的统筹外退休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7122738.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机关日常运行;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62,9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医保基金使用检查等业务工作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医疗保障事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8579.12元,比上年减少78485.97元,下降13.6%,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的调出及压缩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禄丰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849572.74元,其中,流动资产51312.24元,固定资产798260.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7268.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297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94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94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附件: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27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76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