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3100143201000
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禄丰市行政审批局、禄丰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委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着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服务环境,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着力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水平。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制定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场内服务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改革与发展问题。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协调和指导。负责领导和管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负责对市级各部门服务企业、群众的服务质量、效率进行监督和指导。
2.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市级各部门承接、下放、取消行政许可事项。
3.负责办理市级部门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对市级部门未划转和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进行管理和监督。
4.负责组织市级部门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现场勘查、联合验收、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5.负责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制定各项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进入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的部门窗口开展规范、高效、优质的审批服务,组织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6.负责为市级重大投资项目提供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代办和跟踪服务,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行政审批信息咨询,对投资项目办理提供跟踪服务。
7.负责对进驻综合窗口的协调管理和服务,受部门委托或部门授权直接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8.统筹电子政务建设,负责全市电子政务的规划和监督管理。负责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9.负责招标投标交易活动搭建交易服务平台、提供服务并实施综合现场监督管理。
10.规范中介超市的运行管理,对中介超市选取的中介机构服务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规范进驻中介超市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承担中介超市的日常监督管理。
11.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投诉和举报。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州政务服务局的关心指导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全程服务有保障”的政务服务新环境。2022年度完成的重点工作任务是:
1、深化“党建+政务服务”,践行为民服务初心。一是党建引领促提质。二是清廉机关促廉洁。三是作风革命促效能。四是强化理论促提升。五是强化责任保安全。六是巩固发展统一战线。七是依法行政促法治。八是对标对表促一流。对标国家、省、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委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部署,切实开展为群众和企业办实事、解难事的实际行动,以干在实处的新成绩,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前列。6月,局党支部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和禄丰市第三片区2022年上半年“党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擂台比武”活动中均获一等奖;10月,被州委组织部命名为2022年度州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12月,成功创建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示范窗口,被市妇联命名为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和示范点。
2、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一是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动态调整市乡两级权责清单。二是编制公布本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三是编制公布241项本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四是“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成果持续巩固。2022年行政审批局划转的社会事务、投资、商事审批等73项行政许可事项,共受理办结4,571件,其中:办理告知承诺事项1,602件。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0.25个工作日内,审批提速率达80%以上。深入推进审批监管协同,共发出办结审批事项监管函34份,严格明确事中事后监管重点。五是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将与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监管,并进行事项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在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为全市29个市级部门建立用户名140个,录入执法人员771人;录入监管动态信息和曝光信息751条;认领监管事项1,006项,检查实施清单梳理完成率100%。
3、深化“保姆式”服务,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一是完善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中心总面积6,000平方米,至目前进驻市级部门43家,进驻工作人员168人,进驻事项1,397项,事项进驻率达100%。2022年全市各部门、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及村民小组代办点受理行政审批、商事服务及公共服务事项225.16万件 ,办结率100%,日均办结8,806件,其中: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139.85万件,办结率100%,日均办结5,420件;办理跨省通办1,064件,省内通办30,537件,办结率100%。政务服务事项评价覆盖率达91.87%,主动评价率达98.18%。二是创新窗口服务模式。三是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4、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一是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二是推进政务服务“掌上办”。三是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办”。四是推进政务服务“智慧办”。
5、深化资源整合共享,提高中介服务水平。一是持续加强交易中心软硬件建设。二是巩固提升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2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组织工程类、政府采购类、土地及产权交易项目143个,交易额24.49亿元,节约资金3,683.57万元,节约率2.11%;增值资金2,407.79万元,增值率3.35%。其中:电子化项目142个(矿业权1个项目未上线),电子化率达100%;远程解密开标项目104个,占74%;远程异地评标项目48个,占34%。45个工程项目全部使用“电子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共缴纳保证金325次,其中以电子保函、保证保险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255次,占比79%,代替保证金金额9,227.70万元,有效降低了企业运行成本。三是规范有序开展中介选取。2022年,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共发布项目205个,选取结束项目204个,项目预算价2,642.51万元,中选价2,408.29万元,节约资金234.22万元,项目选取数位居全州第二。
6、强措施明思路,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一是解读政策强宣传。二是明确目标定任务。三是紧盯问题抓整改。四是对标指标促提升。
7、作风革命树标杆,特色亮点异彩纷呈。一是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立联动机制。二是坚持一线帮代办,全力服务市场主体。牢固树立“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的理念,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按照《禄丰市重大项目审批手续代办制度》,在审批服务大厅设置服务企业专窗6个,开通招商引资绿色通道,建立全员帮代办服务队伍,为项目业主提供企业注册登记、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重点环节无偿帮代办、领办服务,把服务窗口前移,及时掌握并推进重大项目进展。在碧城镇禄丰数控产业孵化示范园率先成立禄丰市数控产业园政务服务工作站,一对一精准服务园区46家企业需求,把企业“上门找服务”变为政府“主动送服务”,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园区事、园区办”。园区政务服务工作站自3月29日成立以来,共办理涉及企业登记、税务、不动产抵押登记、医保、社保、人力资源等8大类政务服务事项238件,咨询386次。该工作举措为楚雄州政务服务系统第一家推行,得到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被省州市电视台、云南日报、云报客户端、楚雄日报、云南楚雄网、学习强国、新华社客户端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改革股,投资审批管理股,社会事务审批管理股,商事审批管理股,政务服务管理股,电子政务管理股,招投标监督管理股,中介服务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禄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科级单位);
2.禄丰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
3.禄丰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禄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禄丰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
4.禄丰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9,031,364.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31,364.7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度收入合计6,368,979.06元相比增加2,662,385.70元,增41.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031,364.76元,与上年度6,368,979.06元相比增加2,662,385.70元,增41.80%。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支出安排增加,在职人员较上年度增加1人,相应的工资及与工资配套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9,031,364.76元。其中:基本支出8,166,895.81元,占总支出的90.43%;项目支出864,468.95元,占总支出的9.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2021年支出合计数6,368,979.06元相比,增加2,662,385.70元,增41.80%,其中:基本支出8,166,895.81元,与2021年6,028,979.06元对比,增加2,137,916.75元,增35.46%;项目支出864,468.95元,与上年的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40,000元对比增加524,468.95元,增长154.2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度项目支出增加,在职人员较上年度增加1人,相应的工资及与工资配套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66,895.81元。与2021年6,028,979.06元对比,增加2,137,916.75元,增长35.4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经费增加;2022年在职人员正常晋升调整工资等。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34,574.76元,占基本支出的95.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2,321.05元,占基本支出的4.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4,468.9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的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40,000元对比增加524,468.95元,增加154.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运行维护和网络改造安排了项目资金。
项目经费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用“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项目支出764,468.95元,其中:禄财行〔2022〕42号、55号、250号文件共下达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专项经费464,468.95元,均用于维持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网络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等支出,已全部支出,并保障了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禄财综〔2022〕58号文件安排市政府务服务中心房屋租赁资金300,000元,用于支付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租。
2、用“201030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安排项目支出100,000元,以禄财行〔2022〕251号下达,用于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十大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专项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66,895.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54%。与上年的6,028,979.06元对比,增加2,237,916.75元,增37.12%,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净增加1人,相应人员经费配比增加,二是2022年在职职工正常晋升工资。三是从预留经费中安排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十大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专项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29,554.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8%。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工伤、失业保险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网络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3,571.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类)支出516,908.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大病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516,8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500元,支出决算为24,4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49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49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500元,支出决算为24,4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4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接待管理制度,做到厉行节约,控制好“三公”经费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4,498元,比2021年的23,200元增加1,298元,增长5.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498元,比2021年的23,200元增加1,298元,增长5.5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较上年相比省州检查调研及市外政务服务部门到我局学习的接待支出,但招待费支出总体未超过预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4,498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市领导调研,县市间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等工作学习交流,代办服务的企业人员,以及村级政务服务员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2,321.05元,与上年591,353.48元对比减少259,032.43元,减43.80%,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内控管理制度,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做到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保运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包括机关、下属单位以及政务服务实体大厅正常运转,开展工作支出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网络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1,681,143.36元,其中,流动资产22,901.36元,固定资产1,658,2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0,117.35.3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8,4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56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26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56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多方协调努力下,投资3500万元,建筑面积6046.95平方的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于2020年6月整体搬迁入驻,由我局代为管理。是一个集税务、公安、医保、社保、财产登记、婚姻登记、企业开办、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为一体的综合型政务服务大厅。大厅进驻工作人员157人,其中行政人员64人,事业编制人员42人,临聘人员51人。中心按照楼层布置,对进驻单位和事项进行整合,科学划分为九个综合服务区,即:一楼公安、税务、政务服务综合服务区;二楼不动产登记、公共服务区,不动产登记服务区包含水电气并联窗口,公共服务区包含医保、邮政、公积金等窗口;三楼婚姻登记、社会保障、行政审批服务区,婚姻登记服务区包括婚检、婚姻登记窗口,行政审批服务区包含企业开办、社会事务、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等窗口,各服务区形成小型“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展现“小窗口、大服务”形象。规范窗口服务,开设“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老年人服务窗口、民族事务服务窗口、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专窗、招商引资绿色通道、企业开办专窗等特色窗口服务,满足不同办事群众的需求。积极推行学雷锋志愿服务、帮办代办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进园区服务、预约服务等多样化服务。我局的2022年开支的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维护禄丰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的日常维护、保持运转和开展集中行政许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4、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机关运行经费为财政拨款中以下支出内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9月26日
附件:禄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系统法定公开1-10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部分11表)(绩效自评部分12-14表)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43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