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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司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情况

日期:2020年06月1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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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司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情况

目录

第一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基本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明细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财政部分供养人员支出预算表

十五、保运转支出预算表

十六、保民生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支出预算科目汇总表

十八、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十九、部门经济分类支出科目表

二十、政府经济分类支出科目表

二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二十二、两套经济科目对照支出预算表

二十三、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禄丰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州、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县财政局对我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编制禄丰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并予以公开。

一、部门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禄丰县司法局是禄丰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2、中国共产党禄丰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办”)设在县司法局,接受中共禄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禄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的调查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共禄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3、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省、依法治州、依法治县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面依法治县、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制定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全面依法治理工作。

2)承担统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4)承担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

5)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物资、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7领导和管理乡镇司法行政工作。负责乡镇司法所的干部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物资采购、固定资产管理、行政办公和业务场所等保障工作。
8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司法局设6个内设机构14个乡镇司法所。

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工股法制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乡镇司法所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接受县司法局和乡镇党委、政府双重领导,以县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以全面依法治县为载体,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创建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三是严格公正执法,全面规范社区矫正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四是树牢全州公共法律服务标杆,搭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和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五是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为目标,巩固和加强人民调解防线,首先是进一步推进落实“枫桥经验”,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筑牢“第一道防线”,其次是聚焦热点、难点问题,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建设,第三是创新实践,不断探索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六是以提升效能为导向,切实增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水平;七是措施有力,行动迅速,深入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此外,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深化改革、殡葬改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密等各项工作也要有序推进并取得相应的成效。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禄丰县司法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使用财政拨款,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从严控制各项支出,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根据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工作目标,安排预算。

(三)总体思路

依据云南省财政厅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下属预算单位0个。

部门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57人,离退休人员 2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0人。财政全供养 5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四、预算单位收支情况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1)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42.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4.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77.93万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82.13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56.7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增加10.67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5.56万元,养老保险缴费减少9.87万元,其他人员经费增加了0.93万元,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增加6.63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73万元,上年结转增加109.73万元。

2)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预算拨款收入964.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64.2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7.9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4.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72.4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56.7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增加10.67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5.56万元,养老保险缴费减少9.87万元,其他人员经费增加了0.93万元,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增加6.63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73万元。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6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4.2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与上年对比,增加72.4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56.7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增加10.67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5.56万元,养老保险缴费减少9.87万元,其他人员经费增加了0.93万元,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增加6.63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73万元。

1、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分别是:公共安全支出716.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1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7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43.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2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46.1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4.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44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57.44万元。

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分别是:工资福利支出822.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30.57万元、津贴补贴370.94万元、绩效工资13.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6.5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0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4.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52万元、住房公积金57.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37万元,其中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费3万元、培训费10.12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劳务费20.23万元、其他交通费51.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68万元,其中退休费43.12万元、生活补助0.56万元。

3、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用于保障机构等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无。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5万元,下降17%;减的原因主要是:年内在费用上压缩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特殊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2020年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920.5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822.2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98.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77万元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工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及公用经费增加,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因比例下调而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将在2020公开部门决算时一并予以公开。

附件:禄丰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xls

禄丰县司法局

20206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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