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财政局 禄丰县人社局关于2020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批复
禄丰县人社局社保中心、就业中心:
2020年禄丰县本级社保基金预算,已经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县本级社保基金预算(详见附件)批复你单位,请按要求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进行公开,并认真组织执行,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2020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2020年县本
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3,024.09万元,支出34,337.8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465.77万元,支出8,854.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577.98万元、支出19,321.5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660.59万元、支出1,660.5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209.63万元、支出1,209.63万元。
二、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各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定期向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基金预算不得随意调整,执行中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时,经办机构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涉及社会保险费收入预算调整时,由经办机构会同税务机关提出预算调整方案,并按规定报送相关部门。
三、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完成各项收入预算任务。各经办机构按照职能职责,严格按照批准的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各项基金征缴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加大各项社会保险稽核力度,应收尽收,确保全面完成收入预算任务。
四、强化基金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支出预算执行。各经
办机构按照职能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在落实好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政策的同时,不得随意提高支付标准和扩大支出范围,要合理安排基金支出,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严格基金管理及拨付程序,提高基金的使用绩效。
附件:2020年禄丰县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禄丰县财政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