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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6年10月1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中共和平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和平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2.和平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制定和执行本级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和其他工作;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管理本级行政区域内的财政、民政、文化旅游、农业、畜牧兽医、林业和草原、水务、交通、招商引资、村镇规划、卫生健康、社保、医保、生态环境、科技、环卫等各项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税务、金融、邮政、通信、电力、烟草、供销、自然资源、教育等工作。

3.和平镇人大主席团: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策和决定,具体承担各级人大代表及镇人民政府的换届工作及镇人大主席团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4、党政综合办公室,股级,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办、政务公开、接待等日常事务职责,以及后勤保障、内部财务、督查考核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5、基层党建办公室,股级,主要职责: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的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等职责。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党校、人大日常事务及政协联络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城乡社区治理。

6、经济发展办公室,股级, 主要职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项目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城乡规划建设、工业经济、商贸流通、科技管理、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负责财政、国有资产监管、村(社区)级财务及“三资”管理;负责审计、农民负担监督、调查统计分析等工作。

7、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教体文化、广播电视、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相关服务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8、平安法治办公室,股级,主要职责: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等日常事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邪教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

9、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主要职责: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文明创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社保、医保、劳动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10、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 主要职责:承担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11、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主要职责:负责农业、林草、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治、防汛抗旱、耕地林地保护等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负责乡村规划的执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村容村貌的管理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负责交通、农田水利等基础建设项目规划、申报、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党群服务中心

2.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3.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所属单位不独立决算编报,合并在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作为一个1个单位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1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人(离休0人,退休34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超编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年来,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项目为先、实干担当,经济运行稳进提质。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98万元,完成市下达任务数2604万元的118%。其中:税收完成2962万元,完成市下达任务数2528万元的117%;非税收入完成136万元,完成市下达任务数76万元的178%。一般公共预算向上争取资金1604万元,完成市下达任务数1447万元的11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2264万元,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0036万元,完成任务数30000万元的100.12%,已连续三年超额完成各项经济指标。项目建设提速增效。投资4000余万元的4个村(社区)1.9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完成土地平整6150亩,完成总田块整治面积7627亩的80.63%。投资3500万元的和平镇30户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完成通村道路硬化41.6公里。投资2736万元的禄丰中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西梅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已完工投产。投资500万元的东河水库上游村庄污水治理项目,目前已完成麻柯、小厂2个自然村污水治理建设,其余3个自然村正稳步推进。投资200万元的希石坡、螃蟹箐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目前已完工投入使用。在科学谋划“十五五”发展蓝图的关键时节,我们立足和平实际,着眼发展大势,谋划上报了161个总投资465.33亿元的利当前、增后劲、管长远的重大项目,实现了“十五五”发展规划良好开局。

(二)坚持产业为要、调优转型,发展势能强劲有力。粮食安全根基不断夯实,实现水稻种植面积稳定在1.3万亩以上,玉米种植面积稳定在3.9万亩以上,持续创建水稻高产示范样板15块971亩,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200亩,玉米单产提升示范样板2800亩,发放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5.79万元。完成烤烟种植面积13700亩,收购烟叶190万公斤,实现税收1452万元,烟农户均收入4.5万元以上。经济林果种植业稳步发展,牛角乌、冬雪梨、猕猴桃、冬桃、沃柑等林果种植面积超过2万亩,引进仙人掌、西梅、砂糖橘等优质作物1000余亩,在传统林果产业上实现引进创新。畜牧产业持续做强,仔猪出栏达26.2万头,生猪出栏达5.3万头;家禽出栏8.47万羽,羊存栏量2.5万余只,肉(奶)牛存栏保持在1万头以上,被列入云南省优质高产奶源基地,云南东河渔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获评楚雄州农业产业化经营州级重点龙头企业。推广万寿菊种植600亩,实现销售收入160余万元,农户户均增收1.58万元以上。围绕“滇中钓台、乡愁和平”定位,深入拓展“康养+旅居”新业态,推动农文渔旅融合发展,年内共接待游客7.2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800余万元。

(三)坚持绿色发展、共建共享,城乡品质不断改善。继续落实好“四个不摘”和“一平台三机制”,健全镇、村、组三级防返贫监测网络体系,按月开展动态监测摸排,对602户2182名脱贫人口,117户316名监测对象开展全覆盖摸底排查和问题整改,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持续深化联农带农机制,打造“家门口的务工车间”4个,带动170余户农户户均增收8000元。深入贯彻落实“千万工程”工作经验,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转运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2000余吨,加快农村全域污水治理工作,完成58个自然村污水治理,辖区人居环境显著改善。花真功夫、下大力气开展集镇区周六赶集天经营秩序集中整治,有效实现“道路畅通、经营有序、群众满意”的集镇治理新面貌。坚定不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工作理念,持之以恒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力发展光伏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等绿色产业项目,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有效形成。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落实“林长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现年内森林火情“零发生”。

(四)坚持以人为本、精准发力,民生答卷更加厚重。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困难群众救助提质增效,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实现应保尽保,累计为841名低保对象发放资金330余万元,为97名特困人员发放供养金131余万元,实施临时救助24户64人,发放资金4.36万元;社会福利扩面提标,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惠及452人,发放资金30余万元,养老保险稳妥覆盖4300余人,发放资金800余万元,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群众心坎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参保率分别达95.16%、94.89%。狠抓稳岗就业,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12184人,发放省内省外务工交通补助共256人18.65万元,使用乡村公益性岗位110人,发放补贴105.6万元。实施农房抗震改造13户,深入开展殡葬领域腐败乱象集中整治,投资75万元实施小路溪公墓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持续提升。争取资金168万元用于新建和平中学学生宿舍,新增床位148个。持续抓实控辍保学工作,按照控辍保学“四步法”劝返学生。路溪小学成功创建为市级“清廉校园示范校”,和平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持续开展。健康和平建设持续推进,认真开展“两癌”筛查工作,完成筛查816人,完成率达113.18%,连续两年在全市率先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向上对接协调购进价值30万元的全新DR设备一台,填补了和平卫生院多年来无法进行X光片检查的空白,有效满足了辖区群众就医需求。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源头至餐桌专项整治,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巩固。

(五)坚持治理为要、多元联动,社会大局安定和谐。以“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坚决扛牢“耕地面积不减、播种面积不减、粮食产量不减”的政治责任。持续争取专债化解政府债务,成功化解117笔1711.17万元的历史债务,守住了政府债务风险的红线。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网络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按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全覆盖全链条常态化闭环管理机制,年内共开展各类安全检查206次,发现安全隐患868条,督促整改868条。严格落实“1262”机制,妥善应对“8.22”等23轮强降雨,避险转移群众82户194名,实现“零”伤亡,防灾减灾救灾防线有效筑牢。持续深化综治、维稳、司法、信访“四位一体”工作格局,创新推行“微网格+双月双向户长会”基层治理模式,继续加强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健全完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25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2件,答复32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11起、调处成功97起,基层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六)坚持求真务实、守正笃行,行政效能持续提升。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全力推进清廉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发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146条,处理1件依法申请公开事项,高效办理“12345政府热线”86件,持续深化拓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印发《和平督查》6期,下发白单、黄单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污水治理、乡村振兴等10余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建立“不放松的人”“不放松的事”“不放松的地方”三个清单,压紧压实全镇干部工作责任,打通抓落实“最后一公里”。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 2025 年度本年收入39817295.61 元。从收入结构看,财政拨款收入 38605795.01 元,占总收入比重 96.96%,为本单位最主要收入来源;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211500.60 元,占总收入比重 3.04%。

对比 2024 年度,本年收入总额同比增加 10968323.83 元,增幅 38.02%。分项目来看: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11942716.44 元,增幅 44.79%,增长主要来自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增加;其他收入同比减少 974392.61 元,降幅 44.58%,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4年将市级部门下拨的各项经费计入其他收入科目-非同级财政拨款,致使其他收入核算降幅增大,特此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 2025 年度支出合计39,598,647.75 元。其中:基本支出 18,928,994.98 元,占总支出的 47.80%;项目支出 20,669,652.77 元,占总支出的 52.20%;上缴上级支出 0 元,占总支出的 0%;经营支出 0 元,占总支出的 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元,占总支出的 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 10,749,675.97 元,增37.2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 864,463.67 元,增长 4.79%;项目支出增加 9,885,212.30 元,增长 91.6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方面,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履职保障需求增加,导致基本支出有所增长;项目支出方面,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多,上级下达专项项目资金增加,项目实施范围扩大,工程材料、人工成本上涨等因素,项目支出增幅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 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基本支出 18,928,994.98 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8,115,712.66 元,占基本支出的 95.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813,282.32 元,占基本支出的 4.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保障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669652.7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 202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9,598,647.75 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与上年相比增加 10,749,675.97 元,增长 37.22%,完成年初预算的200.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4,788,994.93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37.35%。主要用于保障和平镇党委、人大、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等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在编制决算时,收到上级新增下达专项工作经费,以及市级各部门转来非同级财政拨款在本科目核算,支出规模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扣减非同级财政拨款后,日常运转经费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特此说明。

2. 外交(类)支出 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年初无此项预算。

3. 国防(类)支出 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年初无此项预算。

4. 公共安全(类)支出 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年初无此项预算。

5. 教育(类)支出 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年初无此项预算。

6. 科学技术(类)支出 2,000.0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其他科学技术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此项预算,本年度新增科普专项小额经费,特此说明。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0.0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主要原因是 2025 年度文化相关职能经费调整划转至其他功能科目核算,本科目无发生额。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3,206,691.36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8.10%。主要用于保障党群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抚恤费、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支出、临时救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相关保障支出有所变动,特此说明。

9. 卫生健康(类)支出 912,403.08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2.30%。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计划生育服务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人员变动调整医疗保障经费,严格管控支出,决算数在预算合理区间波动。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 738,596.0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8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流域水质治理、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人居环境整治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生态环保专项项目,上级追加专项资金,年初未安排预算,特此说明。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 515,259.4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30%。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发展、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户厕改造、村级基础设施项目实施计划调整,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变化,形成预决算差异。

12. 农林水(类)支出 8,021,715.98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20.26%。主要用于保障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农村社会事业、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乡村振兴、农田建设等专项项目资金增加,项目实施投入加大,农林水支出有所增长。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 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 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 金融(类)支出 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 910,087.0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2.3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等住房保障相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变动,决算数与预算存在小幅差异。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3,000.0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国有资本经营相关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安排预算,本年度收到上级下达小额国有资本经营安排资金。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00,000.0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5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和平镇自然灾害救灾、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物资保障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处置任务,上级追加应急救灾专项资金,年初无预算安排,特此说明。

23. 其他(类)支出 10,299,900.0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26.01%。主要用于各类临时性专项补助、公益事业补助等其他不能归入上述科目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多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统一在本科目核算,年初未纳入预算,特此说明。

24. 债务还本支出 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 债务付息支出 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 年度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 150000 元,决算为 110676.89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3.7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 70584.65 元,增长 176.0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 0 元,决算为 0 元,占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总支出决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 0 元,决算为 0 元,占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总支出决算的 0%,完成年初预算的 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 100000 元,决算为 99633.89 元,占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总支出决算的 90.02%,完成年初预算的 99.6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 50000 元,决算为 11043.00 元,占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总支出决算的 9.98%,完成年初预算的 22.0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 0 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 0 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 59541.65 元,增长 148.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 11043.00 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 11043.00 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 0 元),较上年增加 11043.00 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 0 元,较上年增加 0 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 150000 元,支出决算为 110676.89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3.7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 70584.65 元,增长 176.0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 0 元,决算为 0 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 0 元,决算为 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 100000 元,决算为 99633.89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6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 50000 元,决算为 11043.0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2.09%。202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压减非必要公务接待开支,特此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 0 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 0 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 59541.65 元,增长 148.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 11043.00 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 11043.00 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 0 元),较上年增加 11043.00 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 0 元较上年增加 0 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层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增多,下乡开展森林防火、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督导检查频次增加,公务用车燃油、维修等运维费用上涨;同时上级调研、跨乡镇工作交流增多,产生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购置车辆 0 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5 辆。主要用于保障农村危房改造、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烤烟生产工作、护林防火工作、农村厕所革命、招商引资、民政救灾、农业农村、水利建设、春防秋防、安全生产、提质增效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 29 批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次),接待人次 135 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 0 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 0 批次,接待人次 0 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 2025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96355.48 元,比上年增加 250171.76 元,增长 56.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层重点工作任务增多,下乡督导、项目验收、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频次增加,办公耗材、水电、差旅等公用开支相应增长;同时日常后勤保障需求加大,运行成本有所上升。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末,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 96723894.14 元,其中,流动资产 9664945.99 元,固定资产 9945353.45 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 元,在建工程 0 元,无形资产 270671 元(净值),其他资产 73680087.7 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92,429.7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42152.32元,固定资产增加3419515.11元,无形资产增加1506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9428.5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8624.6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803.9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9428.5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9428.5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5年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无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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