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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9年08月2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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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3100331401000

附件3

禄丰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禄丰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部门基本情况

2.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

二、收入决算表

5.

三、支出决算表

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9.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0.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11.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12.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3.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8.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9.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2.

(一)项目支出概况

23.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4.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5.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6.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7.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8.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第一部分  禄丰县民政局概况

39.

一、主要职能

40.

(一)主要职能

41.

禄丰县民政局是禄丰县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其职能主要是进行对县辖区内的民政事业进行管理,主要有社会管理的一部分(如地名管理、社团,收养,婚姻登记、殡葬改革、老龄事务等职能),国防建设的一部分(如优待抚恤、退役安置、烈士褒扬等),社会救助的一部分(救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城镇流浪无着落人员救助等),社会建设的一部分(如基层民主建设、地名区划等职能)。

42.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为了响应国家号召,除了认真做好日常应该处理的事务,更加快推动了殡葬改革和老年福利两个重点项目,我局也重点推动这两项工作,殡葬改革项目2018年共支出179.55万元;老年护理院建设收到财政拨款149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民政局局机关为行政编制单位

2.军休管理所,殡葬管理所、婚姻登记处3个事业单位为均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3.禄丰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救助管理站、福利院、殡仪馆、公墓管理所5家为独立事业编制,独立核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县民政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事业人员28人。

离休人员1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县民政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3101.9524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34.980498万元,占总收入的97.8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6.9720万元,占总收入的2.16%。较上年2256.593853万元,增加收入845.358645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综合体资金投入,增幅37.4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县民政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940.703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280874万元,占总支出的43.97%;项目支出1087.422848万元,占总支出的56.03%.较去年增加96.553954万元,增幅5.24%。主要原因是各项支出能够及时拨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县民政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3.280874万元。较去年减少59.804779万元,减幅7%。单位决策效率提高,各项资金能够得到合理利用。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县民政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7.422848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单位会认真处理决策,更大效力的用活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县民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3.8998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68%。较去年增加13.861537万元,增幅0.85%,几乎没变动,单位决策效率提高,各项资金能够得到合理利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0.4065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63%。主要用于我单位正常运行的所需费用,退役士兵的管理安置、军队离退休安置、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自然灾害补助、流浪乞讨、其他社会福利和其他保障和就业支出等项目方面的支出。其中,我单位正常运行所需费用801.867704万元;退役士兵安置179.335781万元;军队离退休安置49.961907万元;儿童福利85.918264万元;老年福利22.4678万元;殡葬87.65万元;自然灾害补助229.922056万元;流浪乞讨救助25.2788万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37.40万元,其中包括汇公墓安葬和生态补助支出37.4万元;其他保障和就业支出0.6042万元,其中包括救灾仓库卷帘门直流电机修理费0.48万元和充装救灾灭火器干粉款0.1242万元。

3.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支出86.7688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1万;事业单位医疗36.633015万;公务员医疗补助29.025112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0.110766万元。

4.国土海洋气象支出2.51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2016年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工作经费2.5105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4.06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员工的住房公积金14.0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县民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80万元,支出决算为11.787万元,完成预算的99.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497万元,完成预算的99.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9万元,完成预算的99.7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认真处理决策,节约了每一分钱,用活用对了资金,不乱用乱花一分钱,该用哪里就用哪里。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1.7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下降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05281万元,下降10.3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处理决策,节约每一分钱,用活用对了资金,不乱用发花一分钱,该用哪里就用哪里。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97万元,占63.60%;公务接待费支出4.29万元,占36.4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9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49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其中:3辆用于殡仪馆运行,负责禄丰县城及周边的火化任务;1辆用于救助站,负责禄丰县城及周边的救助业务;1辆用于局机关,负责禄丰县民政局局机关的机关事务。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29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接待人次959人。主要用于民政事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县民政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4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0.4725,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的公用经费。由于我局近年来贯彻上级领导指示思想,一直厉行节约,主要在其他交通费用上(租车费)和公务接待费节约了0.4725元,导致近年在去年的基础上减少了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单位一直落实厉行节约政策,认真决策,认真用好每一分资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禄丰县民政局资产总额3452.5091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92.419681万元,固定资产860.0894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18.76827万元,增幅47.9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结余较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452.509166

2592.419681

860.089485

860.08948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4.82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2.87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4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31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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