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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兴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19年08月2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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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仁兴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仁兴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仁兴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实现从“管理型”政府向“法治型”和“服务型”政府转变,承办好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现阶段,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一)执行基本政策。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基本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各项惠农强农政策,认真宣传和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保障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发展乡村经济。制定并组织实施乡镇经济发展规划,营造发展环境、做好典型示范,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业生产基地,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培植特色主导产业;培育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强化煤炭安全生产管理。

(三)搞好公共服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资源,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信息、卫生、医疗、计划生育、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农村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公共服务。

(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和改进农村社会管理,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五)推进基层民主。加强和改进乡镇党委、政府对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乡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等工作。发展基层民主,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依法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制定和落实乡规民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我们努力克服,经济发展不平衡,财源结构单一,乡镇企业发展不发达,财源基础脆弱,财政增收乏力、财政刚性增支压力居高不下等困难,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级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在紧紧围绕发展粮烟生产,提高粮烟产业质量效益,确保农民和财政增收的同时,抓住机遇,进一步增强了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的力度和对个体私营经济的扶持,不断培植和发展县乡财源,认真抓好重点税源的征管协调,积极各项组织收入,并努力贯彻财政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断完善和加强各种制度建设,狠抓节支增效工作,在确保了人员工资正常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专款及时拨付的情况下,从有限的预算内、外财力可用中挤出了部分资金,支持了部分重点项目建设和各种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促进全乡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稳步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仁兴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镇党委

2.镇人大

3.镇人民政府

4.镇财政所

5.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6.林业服务中心

7.水利水土保持站

8.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0.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仁兴镇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仁兴镇2018年度收入合计2862.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78.14万元,占总收入的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4.35万元,占总收入的3%。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2862.49万元,与上年度收入2886.89万元相比减少24.4万元,减少了0.85%。,主要原因为2018年财政供养人员调出,因此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仁兴镇2018年度支出合计295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5.16万元,占总支出的56%;项目支出1303.65万元,占总支出的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2958.81万元,与上年度支出2709.92万元相比增加248.89万元,增长了9.18%。,主要原因为本年支出中包含上年结余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仁兴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55.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4万元,主要原因:调整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标准及增加津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1%。(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仁兴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03.65万元。与上年1055.8万元对比增加了247.8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减少了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和城乡社区资金的投入,增加了农林水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97.8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减少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减少10.1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减少12.9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70.5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5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增加49.13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24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10.0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仁兴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4.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41%。与上年对比增加252.8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16.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主要用于党委、人大、政府、财政所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全镇车辆使用经费、村级干部考核、村级宣传阵地建设、村小组党支部建设及民族工作专项等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21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及农村文化体育广场及全民健身事业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5.9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80.9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退休费60.08万元,抚恤费及其他生活救助等支出464.88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4.87万元,主要用于全镇在职人员社会保障缴费124.87万元,优抚对象医疗17.67万元,计生事务12.33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9.09万元,主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

6、农林水事务支出619.4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320.14万元,农业技术推广及灾害补助生活补助132.34万元,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58.46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8.51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27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4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54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资金支出21.92万元。

9、科学技术支出0.45万元,主要用于科普转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仁兴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93万元,支出决算为51.18万元,完成预算的3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79万元,完成预算的6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39万元,完成预算的17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费18.1万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33.1万元增加18.08万元,增长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1万元,增长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费18.1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79万元,占58%;公务接待费支出21.39万元,占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8.1万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公务用车老旧,达到更换的条件。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6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仁兴镇公务出行(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3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3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仁兴镇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仁兴镇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9.27万元,与上年515.04万元对比减少125.77万元,主要原因:机关经费支出减少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1%。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仁兴镇机关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仁兴镇资产总额1546.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8.78万元,固定资产724.2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6.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8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666.11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104.62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8.8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46.43

418.38


666.11

106.34


3555.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65.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暂未召开批准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根据县行的县乡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和县财政部门的决算批复,此件为预公开,如有新的情况变动再做更新,若无变动,以此件为准,不再另行发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专户资金: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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