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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井镇2018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19年08月19日   作者:   来源:黑井镇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3100655601000

附件3

黑井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2018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黑井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承当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档案管理、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统筹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镇人大、政协小组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镇(村)农村公路管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发展与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招商引资、统计、搬迁安置、农民负担监督、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审计等职责。

(3)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残联、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制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5)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及资金管理,做好扶贫开发检测、统计和监督工作等职责。

(6)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7)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要承办林业、草原、湿地等基层科学技术推广,林草防火、林草和湿地保护、林草病虫害防治、林草产业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8)水务服务中心。主要承办基层水利科学技术推广、水利设施建设与保护、防汛抗旱等服务性工作。

(9)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主要承办文化宣传、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文物保护、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10)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整村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11)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劳动力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负责镇为民服务事项和平台的日常管理。

(12)财政所。承担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以来,我镇紧紧围绕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财政收支平衡及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保重点、促发展,编制好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将收入征管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征收机关。面对税源单一、纳税企业少且税收减收等因素,我镇从实际情况出发,完善重点税源监控机制,提高涉税信息的及时性和规范性,进一步加强税源控管,促进税负公平,实现应收尽收。积极抓好个体零散税收的征管,落实个体零散税收长效管理办法,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加强收入的计划管理,不断提高收入的预测水平,促进财政收入的平稳增长。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预算,认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集中力量保民生、保稳定、保运转、保重点项目。进一步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时足额入库。

围绕公共财政建设目标,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调控财政资金,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财政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落实惠农政策,通过财政“一卡通”平台发放退耕还林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草原生态补贴等惠农资金408万元,受益群众达9003余户。其中:2017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贴18万元、受益农户705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24万元,受益农户4209户;草原生态补贴资金66万元,受益农户4089户。

2018年兑付个人各类补助性资金1964万元,受益农户4416户,其中:雨露计划补助27万元,建档立卡户危房改造237万元,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70万元,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31万元,农村新能源建设太阳能补助资金9万元,大荒山风电项目征占地补偿473万元,农机购置补贴2万元,农村“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改造资金743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补助77万元,建档立卡户医疗救助5万元,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医保外回补兜底4万元,医疗救助31万元,临时救助1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41万元,高龄补贴47万元,民政各种定补、生活补贴等157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黑井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党政办公室、2.经济发展办公室、3.社会事务办公室、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5.扶贫开发办公室、6.农村农业服务中心、7.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8.水务服务中心、9.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10.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11.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12.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黑井镇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黑井镇2018年度收入合计22344087.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146087.96元,占总收入的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98000元,占总收入的1%。较上年收入合计38711559.87元减少16367471.91元,主要原因为上年度上级补助扶贫项目资金数额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黑井镇2018年度支出合计40947544.28元。其中:基本支出11382218元,占总支出的28%;项目支出29565326.28元,占总支出的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较上年支出合计34120157.87元增加6827386.41 元,主要原因为上年度扶贫项目支出资金数额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黑井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8221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2427.87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黑井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565326.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129814.28元,主要原因为扶贫项目支出资金数额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用于专项业务工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及基本建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黑井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822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8%。与上年对比减少15871659.87元,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不纳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328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维护机正常运转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维护机正常运转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35041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主要用于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及人员工资。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03739.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主要用于抚恤支出、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5160.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物及医疗保险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13574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主要用于兑付退耕还林补贴。

7.城乡社区支出6754929.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3%。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8.农林水支出4668394.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防汛、农田水利等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81582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83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

11.其他支出13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黑井镇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35万元,支出决算为56.61万元,完成预算的2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61万元,完成预算的29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核销以前年度公务接待费,各类检查多导致接待费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66万元,下降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99万元,下降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7万元,增下降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万元,占28%;公务接待费支出40.61万元,占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黑井镇政府及镇属各站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6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6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黑井镇政府及镇属各站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黑井镇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47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8763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的必要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黑井镇资产总额38221776.52元,其中,流动资产33,464,105.52元,固定资产4,757,67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079451.2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9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8221776.52

33464105.52

4757671.00

2620481.5

852175

0

1285014.5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666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666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666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游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33100655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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