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预决算 >> 正文

禄丰市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5年10月2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3103201001000

禄丰市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1.承担自然保护区政策宣传、资源管理、环境监测、科学研究、界标管理等公益性职能。

2.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护实施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

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依法对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湿地、林地、林木和野生动物等资源进行保护和管理。

4.负责做好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严格火源管理、强化火情监测、落实预防措施、制定扑火预案,确保森林火灾及时发现,快速扑灭。

5.承办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宣传教育股、 森林资源保护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禄丰市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离休0人,退休4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围绕群众意识提高,抓好政策法规宣传。

我局结合保护区村情民情林情实际,积极发挥前沿阵地作用,围绕森林资源保护,大力抓好涉林和自然保护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为保护区森林资源保护奠定了舆论基础。一是抓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宣传引导。始终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穿于保护区各项宣传工作中,教育引导辖区群众树牢保护意识、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发展意识,杜绝乱砍滥伐现象。二是抓好各项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宣传板报、宣传标语、播放音频、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全面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护实施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辖区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三是抓好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突出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联合公安机关、检察院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把国内、省内典型案例讲给群众听、讲给职工听,让群众知法守法,让职工不敢懈怠。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份,更新宣传标语400余条,悬挂横幅18条,悬挂宣传彩旗450余面,播放音频资料4500小时,召开各种会议5场次,召开职工法律讲座3场次,开展案例警示教育2场次。

2.紧盯森林资源发展,管好四个重点领域。

一是抓好国有林地管理。以州人民政府批复的《禄丰县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8—2025)》为基准,建立了区碑、界碑和界桩,与周边9个村委会签订了保护区四至界线协议,明晰了保护区边界范围,无权属争议。加强辖区4个村民小组日常巡查管理,严防侵占林地资源现象发生。二是管好森林资源。保护区内动植物资源较为丰富,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中,我们以林木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辖区植被保护和管理,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行动,把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提高到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加大巡护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猎违法行为三是抓好林木保护。保护区要保护对象为水源涵养林,分布有常绿阔叶林、落叶阔叶林、暖性针叶林3个植被型的栓皮栎、云南松、华山松、滇石栎、旱冬瓜、元江栲等6个群系。日常管护工作中,我局实行层级管理和分片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与职工及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29块管护责任区明确到人。进一步压实5个检查站、7个管护站管护人员森林资源管护工作责任,检查站主要负责把好关口,管护站主要负责日常巡护,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努力构建管护一张网。加强与乡镇、村委会的沟通协调,延伸保护区森林资源管护抓手,积极争取村组干部的支持配合,有效预防周边群众在保护区盗伐林木现象发生。四是抓好野生动物保护。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巡护力度,在周边村组粘贴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画150余份,定期不定期深入村组开展野生动物问题线索收集工作,及时查处外县群众欲在保护区非法诱捕双团棘胸蛙1起,放生2只。今年以来,保护区无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发生,辖区群众饲养鸟类问题已得到杜绝。进一步强化野生动物保护科研工作,自筹资金3.9万元,修建了双团棘胸蛙生态抚育试验池128m3,将择时启动抚育繁殖实验工作。五是抓好珍稀植物保护。以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龙棕为重点,加强珍稀植物保护,在辖区村组粘贴国家保护野生植物名录(2021版)9份,订制含野生保护植物内容宣传资料2万份。聘用龙棕管护人员2人对移植的3140株(一期1350株、二期 1790株)进行日常管护,组织施肥浇水2次,开展巡护30余次,开展成活率核查1次,成活率约90%。六是抓好珍稀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和育苗繁殖工作,自筹资金3万元,实施了基地土壤去砂化和有机质增肥改良,自筹资金3.2万元,实施了五台山国家保护植物标准化育苗棚建设。六是全面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定制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志愿者服装160套,开展志愿者宣传活动3场次,参加志愿者累计230余人次。新建科普长廊1处,新增宣传告示牌31块,面积约117平方米。新建生态文明文化宣传长廊1处,该长廊由门廊和画廊组成,全长56米,约117平方米,含26个书法画框,安置宣传用书法绘画作品约49幅。全面展示了五台山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相关知识和国家相关保护政策、法规等。通过资源整合,禄丰市国家保护植物生态科普园初具雏形,禄丰市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正在积极审报,争取尽早挂牌。

3.瞄定林草生态资源安全,狠抓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以来,为全面抓紧抓好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机构,管护局局长担任指挥长,中村乡、和平镇林草服务中心主任和管护局森林资源保护股股长担任副指挥长,8个村委会和所属村民小组为成员单位,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任务。按要求组建扑火队125人,开展应急培训演练2场次,防火及护林业务培训2场次,为森林防灭火工作奠定了基础。强化经费保障,110,累计投入防灭火工作经费11万元。

2压实工作责任,健全联防机制。为全面压实各村联防责任,与中村乡、和平镇签订了联防协议,与8个村委会签订了森林防灭火联防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森林草原防灭火联防机制,形成统一领导、分级指挥的联防联控格局。切实加强日常信息互联互通,建立横向督查机制,明确了保护区周边500米范围的边际联防联控区域,牢固树立联防思想,加强责任区巡护督查,确保边界和保护区无火情。

3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意识。持续宣传森林防火政策法规。及时更新了宣传标语、音频资料,广泛开展多形式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做到防火期不解除宣传不停止。及早研究部署,共召开森林防火会议10场次,通过以会代训方法组织干部职工、村组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森林防火基本知识进行了培训。定期不定期分析研究保护区林情及森林草原火灾隐患,适时开展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隐患排查。针对保护区原住居民和外来人员防火防火意识不强、人类必要活动给保护区防火带来压力的实际,到村委会、村民小组沟通对接、宣传引导8批次,重点对防火意识、防火知识和防火要求进行了宣传,与村委会领导进行了联防工作座谈,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对进山人员进行严格登记盘查,及时告之防火期具体要求,不断提高过往群众防火意识。不断强化干部职工森林防火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深入保护区4个村民小组及保护区周边村民小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印制森林资源保护告知书1万份,张贴通知通告、各种森林防火宣传资料1400余份,播放宣传音频资料4500小时。抽调2人,宣传车2辆,每天不低于12小时持续在林区主要道路、村组和周边居民聚集区开展流动宣传。采购摩托车专用宣传小喇叭30台,安装在每一个职工护林员的摩托车上开展宣传,采购移动音箱12台,在林区小道和主要路口开展全年候宣传。通过各项宣传措施的落实,干部职工森林防火意识、能力和责任感不断提高,周边村民森林防火的使命感明显提升,保护区内村民野外用火情况得以杜绝。

4发挥队伍作用,强化日常巡护。局机关除必要留守的3人,其余5名正式职工、24名护林员、5名季节性护林员全部安排到检查站、管护站常年驻守和常态化开展巡护工作。鉴于今天严重干旱的特殊情况,3月初6月,五台山实行全天24小时巡护制度、全天24小时在岗制度、重点区域重点山头夜间轮值守夜制度。规定白天全员日常巡护时间为8002400,夜间安排1/4的护林员轮流开展巡护,安排1/5的护林员夜间留宿留守重点区域重点山头。管护局组建两个督查组,不分白天黑夜,每天不少于4次开展全覆盖督查。所有职工护林员实行积分制管理,工作成绩明显的实行表扬加分,对工作执行不力的扣分,16月,发出督查通报7期,表扬加分11人次,处罚扣分16人次。

5抓实源头预防,严管过往人员。一是严格入山人员登记。结合管护站点设置,在认真分析交通条件和群众出行习惯的基础上,积极发挥森林防火检查站卡口作用,实行24小时轮值制度,确保进出有登记、过往有痕迹。严格进出自然保护区人员的登记盘查,加强森林防火提醒提示,把好第一道关口,严格限制无关人员进山游玩,杜绝外地游客进入自然保护区。二是严格火源管控。严格自然保护区原住居民户外用火管控,自然保护区内严格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坚决杜绝烧荒、烧地埂的农事用火和上坟烧香烧纸、野外烤火、野炊、露营的行为。加强施工企业管理,严格登记人员、车辆信息,及时施工单位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落实专人负责施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6.强化应急值守,做好战备工作。高火险期,废除原领导带班、股室长值守制度,实行局领导、股室长24小时在岗制,局机关实行24小时应急战备制,各检查站管护站职工护林员同样实行24小时在岗制,夜间除夜巡和守点的人员外,其余职工护林员必须在检查站、管护站值守,不得回家。随时做好战备工作,确保全员处于临战急状态,确保了几次不同时段出现的火情都能得到及时处置,均未造成较大影响。春节至6月防火期结束,局领导、股室长和多数职工均未休息或请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781,441.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5,041.73,占总收入的99.05%;上级补助收入0,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6,400.00,占总收入的0.9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8,018.57元,增长1.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5,730.57元,增长14.3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307,712.00元,下降92.1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下来的禄林发[2022]332022年天保工程管护费在今年使用,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数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052,947.88。其中:基本支出1,884,673.70,占总支出的61.73%;项目支出1,168,274.18,占总支出的38.27%;上缴上级支出0,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69,857.43元,下降10.8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4,637.46元,下降1.29%;项目支出减少345,219.97元,下降22.8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本年减少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家保护植物育苗实验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导致今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84,673.70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11,389.60元,占基本支出的96.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3,284.10元,占基本支出的3.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8,274.18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81,493.03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以林木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辖区植被保护和管理,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支出

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234,640.00元,主要用于林草有害生物防治补助

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34,559.00,主要用于5个检查站、7个管护站管护人员日常巡护支出。

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工作经费37,860.00,主要用于局办公室日常水电开支及巡山装备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5,860.85,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46%。与上年相比增加516,549.69元,增长27.05%,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3,751.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7%,完成年初预算的97.0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1,954.40元、2024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资金42,866.45元、离(退)休人员退休费118,930.6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变动导致人员社保费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4,153.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完成年初预算的87.4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61,965.2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7,955.2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33.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变动导致人员社保费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20,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支出120,800.00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由上级拨入年初不做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支出1,736,601.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59%,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4%。主要用于护林员基础工作生活保障性建设项目资金及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林草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由上级拨入年初不做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支出110,5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完成年初预算的84.8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变动导致人员社保费变动。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决算为3,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支出决算为3,0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决算为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决算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决算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000.00,决算为3,0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年初预算数无变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增长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变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检查、上级工作督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因我部门无公务用车,为方便工作开展,市林草局借我部门消防运兵车1辆,但公务出差是不方便使用,后期我部门争取到1个公务车辆名额,经讨论由我部门自筹资金购置1辆特种专业车辆。实有车辆1辆为自筹资金购入,未使用财政拨款经费。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比上年增加0,增长0%,禄丰市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费预算及费用产生。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禄丰市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资产总额2,554,050.64元,其中,流动资产373,735.07元,固定资产2,180,315.5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9,724.62,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90,303.04。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禄丰市五台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3103201001111


上一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禄丰市委员会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
下一条: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