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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5年10月2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31301000

 禄丰市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的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禄丰市公安局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公安工作的实际,禄丰市公安局具体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省公安厅及州公安局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部署各项公安工作。

2.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秩序,侵犯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合法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各类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3.依法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枪支弹药、管理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公民出入境、往来港澳台地区和入境我市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工作,负责全市的居民身份证制作;领导和管理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4.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5.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和查处、打击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严防各类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6.落实监所安全职责,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7.落实全市各种民族传统节日安保活动和上级部门交代的

公安保卫任务。

    8.为市委、市政府和州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要

信息和对策;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

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政工监督室、督察大队、纪委、国保大队、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刑侦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网安大队、指挥中心、反恐大队。

所属派出机构16个,分别是:金山派出所、罗次派出所、

一平浪派出所、广通派出所、仁兴派出所、和平派出所、勤丰派出所、中村派出所、土官派出所、妥安派出所、川街派出所、高峰派出所、黑井派出所、彩云派出所、戒毒康复中心、看守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部门2024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禄丰市公安局。

纳入禄丰市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因下设所属16个派出机构统一在禄丰市公安局账套下核算,不独立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7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9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9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8人离休0人,退休138年末遗属16人。

车辆编制41辆,在编实有车辆41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禄丰市公安机关在禄丰市委、市政府及楚雄州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系列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州市公安工作会议、州委全会和州委政法委、市委全会、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全力以赴为禄丰市经济发展保障护航。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公安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09413017.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413017.02,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642145.07元,增长9.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642145.07元,增长9.66%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公安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09845566.45。其中:基本支出92024987.61,占总支出的83.78%;项目支出17820578.84,占总支出的16.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477582.22元,增长9.44%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05233.55元,增长2.6%;项目支出增加7172348.67元,增长67.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人均公用经费核算标准提高;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纪委留置看护队保障经费从项目支出列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

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024987.61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280650.01元,占基本支出的93.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744337.6元,占基本支出的6.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820578.84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6651.58

纪委监委留置看护队保障经费1698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纪委监委留置看护队队员工资、保险;

2024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经费7378772.88元,主要用于保障信息化建设和办案经费,确保公安大数据、重大安

保活动、专项斗争、维护稳定、打击跨境犯罪等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武警中队、营房等项目修缮经费390000元,主要用于武警中队、营房等项目修缮

公安执法执勤装备(警用摩托车)购置经费158400元,主要用于公安执法执勤装备(警用摩托车)购置;

智能交通项目视频专网传输服务采购项目经费500000元,

主要用于智能交通项目视频专网传输服务采购

2023年第二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病故抚恤经费1721541.8元,主要用于2023年第二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病故抚恤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公安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965566.45,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与上年相比增加10027382.22元,增长10.13%,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

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89527490.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6%,完成年初预算的124.57%。其中用于人员基本支出76090253.71元,占公共安全类支出的84.99%;信息化建设及执法办案等公安支出13437237.04元,占公共安全类支出的15.01%;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均公用经费核算标准提高。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86521.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645898.4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37%;行政单位离退休、死亡抚恤等支出4740623.55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63%。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27392.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款总支出的3.33%。主要用于医疗支出3627392.75元,占

卫生健康(类)支出1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款总支出的0.81%。

12.农林水(类)支出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241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在职职工住房公

积金缴费支出4424161.00元住房保障(类)支出1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

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

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元,决算为2580632.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01.5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45835.29元,增长40.6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为0元,占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为1229600.8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7.6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为1329214.0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1.5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决算为2181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85%,完成年初预算的36.3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24800.87元,增长74.4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52184.42元,增长23.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1150元,下降58.8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81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31150元,下降58.8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支出决算为2580632.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01.5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45835.29元,增长40.6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

费支出预算为0,决算为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决算为1229600.8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决算为1329214.07;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0000,决算为21818,完成年初预算的36.3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禄丰市公安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市财政局年初不列入预算,支出时在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故预算为0元,支出数为中央和省转移支付实际支出数,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增加776985.2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化,运行维护费增加,网络电信诈骗案件增加,导致车辆燃油增加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减少31150元,减少点主要原因是禄丰市公安局厉行节俭节约,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524800.87,增长74.4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52184.42,增长23.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150,下降58.8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81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31150,下降58.8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增加776985.2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化,运行维护费增加,网络电信诈骗案件增加,导致车辆燃油增加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减少31150元,减少点主要原因是禄丰市公安局厉行节俭节约,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8辆。由于车辆破损老化严重,不足以支撑执法办案,巡逻巡查等工作的开展,也本着为民辅警生命安全、为保证工作正常运转,报废后更新购置8辆警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1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禁毒、治安管理、综治维稳、执法办案等相关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案件侦破、业务工作协调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公安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44337.6比上年减少209207.4,下降3.51%,主要原因2024年人员减少,导致其他交通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看守所及派出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1337403.6元、印刷费30000元、手续费500元、水电费390000元、差旅费1000元、维修(护)费500000元、会议费5000元、培训费2000元、公务接待费21818元、工会经费532856元、委托业务费10000元、其他交通费2913700元、其他费用6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禄丰市公安局资产总额90715535.64元,其中,流动资产4118223.8元,固定资产80957836.9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699660元,无形资产2066814.85元(净值),其他资产1873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011772.14,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297854.73。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8辆,账面原值144441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94969.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9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9712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94909.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94969.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94969.6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禄丰市公安局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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