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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
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按照中央、省、州、市关于贯彻落实中 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做好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 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消防、综治、供水供电、“三化”等机 关行政事务的综合服务管理工作;协助办会单位做好在市会 务中心举办的各类会议和活动的筹备与服务工作;负责市公 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的运行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市委市政 府办公室业务用房和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内公共基础设施 的管理、修缮、改造工作;负责成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内设综合办公室、公务接待股、保卫股、会务保障股、公务用车管理股、资产管理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纳入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43辆,在编实有车辆3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主责主业,机关事务的保障作用更加突出。今年以来,中心坚持抓住“服务保障”这个机关事务部门的核心职能,前移工作关口、优化服务方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愈加显著。
1.公务接待务实周到更具特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州市公务接待规范要求,制定印发了《禄丰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精准把握新形势下公务接待工作的总要求,将过紧日子思想贯穿于接待工作,严格落实“三单一票一函”的报销制度,严格接待范围,严控接待标准,严把陪同人数,接待票据力求真实完善,充分发挥接待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公务接待工作精细优质,接待过程突出厉行节约,突出精细化、特色化、亲情化、个性化,深入挖掘禄丰本土文创产品和特色餐饮,打造了一批含绿色钛、绿色硅的工艺品,黑井古镇、恐龙元素等具有禄丰特色的接待摆台,做到特色、绿色、节约、热情,受到来禄嘉宾的一致好评。一年来,以优质的服务,热情的态度高质量完成水利部领导调研、省委领导调研、全省新型工业化现场会、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复评复检、昆明理工大学绿色钛现代产业学院揭牌仪式等重要接待82批次,88场次,接待来宾1159人次,其中:中央领导调研1次、省级4批次,协助其他部门开展接待32场次。
2.后勤保障精细更加规范。紧紧围绕机关事务管理改革的目标和方向,积极推行机关事务“管办分离”的路径,推进后勤社会化管理,中心“管”的作用充分发挥,物业公司“办”的能力有效提高,凝聚物业、维保、监管三方力量,精细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定期开展卫生清理整治,补种绿植;常态化开展对政府办公区域的日常巡检、维修维护,完成对机关办公大楼、周转房、市会务中心修缮维护65次,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投资10万元修缮大楼东边破旧城墙,破除原来杂乱不堪的状态,打通通往北辰公园的断头路,办公环境进一步提升;安装电动车充电桩20个,满足干部职工日常需求。积极践行精细办会理念,共服务保障各类会议461场次,切实做到“零失误、零差错”,圆满完成全省新型工业化现场会等重要会务服务保障工作。
3.安全底线坚守更加牢固。抓实办公区域安全稳定,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接待登记,妥善处理上访事件,同时加强日常和夜间巡查力度,绷紧安全弦。组织国控集团及相关责任人按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特别是在重大节日和节假日前对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整改问题,有效消除安全隐患;联合市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1次,参加演练人数达100余人;投资29万元对政府大楼、市会务中心消防维修检测,进一步筑牢消防安全红线。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积极协助市委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信访部门接访270余件1900余人次,着力打造平安办公中心。
(二)着眼规范管理,机关事务的管理职能日益凸显。在服务保障中充分发挥机关事务管理职能,坚持拧紧“制度阀”,规范做好各类公务保障,在实现优质保障同时又严守制度要求。
1.公务用车监督工作更加完善。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编制、配备、使用和监督管理要求,提升公务用车管理水平。修订完善并印发《禄丰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赁车辆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办法和细则,不断完善管理制度。通过公开招标,购买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用社会车辆定点服务,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一年来,平台累计共派出358辆车次(其中轿车232辆次,越野车80辆次,商务车46辆次),完成租车非税收入9.24万元;完成34家单位36辆公务用车更新购置、调剂审批报送工作;完成2024年度6辆公务用车报废相关材料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2.办公用房管理更加规范。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序开展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工作,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印发了《禄丰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为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制度遵循,一年来,共开展办公用房管理使用督查检查2场次75家单位,依法依规审批办理5家党政机关的办公用房维修手续。办公用房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制定印发《禄丰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建设资金40万元,全口径汇集录入全市61家党政机关和14个乡镇及事业站所办公用房数据信息,精准完成办公用房“一张网”信息数据的测绘、培训、录入、接入工作,2024年10月,系统已正常运行使用。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有序推进,制定印发了《禄丰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第一批12家党政机关14宗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过户工作正在开展产权资料收集。调剂办公用房3批9家6471.54平方米,不断盘活办公用房存量。
3.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持续巩固。把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和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贯穿于机关运行保障全过程,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推行无纸化办公、“135”绿色低碳出行、生活垃圾分类、塑料减量替代,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一年来,完成全市党政机关、各部门统计上报能耗监测工作,通过各单位的能耗数据采集,深入分析挖掘节能潜力,形成年度分析报告,为精准节能决策提供数据依据;广泛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加强节能宣传,组织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观看线上节能降碳、科学节水等学习视频3场次、开展集中宣传1期,组织节能培训1期,全市各级各部门节能意识不断增强,节能降耗工作成效得到持续巩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附表21)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388,3552.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66,202.23元,占总收入的99.5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50.00 元,占总收入的0.4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4,545,242.05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61,689.82元,下降14.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79,039.82元,下降14.9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350.00 元,增长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减少经费支出主要原因是: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支出,为节减开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3,962,626.33元。其中:基本支出2,578,428.56元,占总支出的65.07%;项目支出1,384,197.77元,占总支出的34.9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4,466,167.95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03,541.62元,下降11.27%。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2,830,099.82元比减少251,671.26元,下降8.89%;项目支出与上年1,636,068.13元比减少251,870.36元,下降15.3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经费支出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度相比,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支出,为节减开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78,428.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34,322.96元,占基本支出的59.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44,105.60元,占基本支出的40.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84,197.7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为:
1.机关运行服务保障项目经费791,051.41元,主要用于周转房食堂日常采买、工作人员劳务费、周转房日常接待费用以及周转房房日常修缮等费用支出保障及日常公务接待服务保障支出。
2.2024年全州新型工业化等现场推进会议工作项目经费
24,97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全州新型工业化现场推进会就餐费、会场费等。
3.大型公务活动服务保障项目经费456,311.55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大楼日常维修维护,社会化服务承包费用等费用支出保障。
4.巡视工作经费项目经费85,035.77元,主要用于巡视组电脑等办公用品的购置保障。
5.2024年7月实效比拼考核奖励项目经费9,479.04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所需支出,包括护林防火社会化服务费、报刊订阅费、驻村工作队员体检及保险费、接待费、培训费。
6.2023年至2024年国产设备购置项目经费17,350.00元,主要用于固定资产购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5,276.33元, 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6%。与上年4,545,242.05元相比减少599,965.72元,下降13.2%,完成年初预算的144.9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50.00元, 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44%。与上年0.00元相比增加17,350.00元,上年无此项收入,无年初预算。减少经费支出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度相比,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支出,为节减开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28,745.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7%,完成年初预算的170.8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和办公设施和用品购置 。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5,11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0%,完成年初预算的97.7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保障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0,549.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9%,完成年初预算的95.9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7,350.00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支出的1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支出100,8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完成年初预算的89.5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87,000.00元,决算为770,610.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08%;支出决算较上年1,137,502.57元比减少366,892.30元,下降32.2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5,000.00元,决算为400,53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9.27%,完成年初预算的68.4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2,000.00元,决算为370,080.0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7.50%,完成年初预算的92.0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611,920.37元比减少211,390.37元,下降34.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525,582.20元比减少155,502.13元,下降29.5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0,080.0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525,582.20元比减少155,502.13元,下降29.5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87,000.00元,支出决算为770,610.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08%,支出决算较上年1,137,502.57元比减少366,892.50元,下降32.2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5,000.00元,决算为400,5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4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2,000.00元,决算为370,080.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度相比,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支出,为节减开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611,920.37元比减少211,390.37元,下降34.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525,582.20元比减少155,502.13元,下降29.5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0,080.0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525,582.20元比减少155,502.13元,下降29.5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度相比,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支出,为节减开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4辆。主要用于市级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服务保障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公务活动出行。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6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市各部门公务活动服务保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费预算及费用产生。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038,058.34元,其中,流动资产79,628.73元,固定资产3,758,429.6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0,0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79,953.2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537,181.8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43,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43,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43,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43,0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情况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禄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43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