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310037640100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执行省、州、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
2.执行省、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执行省、州统一制定的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
4.负责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5.执行省、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执行省、州、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医药服务和基金监督股、综合股、费用审核股、基金结算股、参保管理股、稽核股、药品采购和管理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禄丰市医疗保障局,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7人(离休0人,退休7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党建引领,发展根基不断夯实。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持续强化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深化“四强化四争做”医保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防范和化解医疗保障领域意识形态风险,巩固拓展“阳光医保·服务民生”党建品牌创建成果,行业行风和干部作风得到有效提升。
(二)突出待遇保障,政策落实有力有效。一是全民应保尽保。明确各乡镇参保目标任务,牵头召开参保缴费动员会、调度会,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组织税务、农商行、医保等部门不定期实地督导,形成齐抓共管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7.72万人,完成州下达参保任务数的93.64%。已脱贫人口、贫困残疾人等特殊重点人群已实现100%参保。二是待遇应享尽享。积极贯彻落实医保待遇清单制度,全力实现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功能,大病保险补充减负功能,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截至11月,全市参保群众普通门诊报销215.67万人次5091.33万元,特慢病门诊报销22.22万人次5769.8万元,住院报销8.43万人次3亿元,大病保险报销1.35万人次2252.22万元,医疗救助2.53万人次854.14万元。
(三)坚持精准施策,脱贫成果得到巩固。一是落实基本保障。进一步完善因病致贫返贫风险防控机制、监测预警和快速处置机制,让农村低收入人口实现了参保全覆盖、资助全落实、待遇全享受、费用即时结报的目标。截至11月,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就诊报销2.93万人次5.74.28万元(除普通门诊外)。二是落实日常监测。每月对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及农村低收入人口住院自付费用超过8700元,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付费用超过1万元(含)的预警信息进行监控,并将预警数据监测情况报送至州医保局及乡村振兴局。目前,共监测23.08万人次,发现预警数据3.14万人次3110条(人),未发现保障不到位或过度保障情况。
(四)着眼风险防控,监管体系不断完善。一是不断深化打包付费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与时俱进修改完善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工作方案,发挥医保基金杠杆作用,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建立预警机制,加强基金运行分析研究,强化对医疗保险费用的审核、稽核,健全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二是强化“两定”机构管理。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有效推动协议定点医药机构不断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三是部门协作强化基金监管。定期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聘请23名社会监督员参与监督。采取联合公安、卫健部门组成工作专班、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参与、重点领域专项检查等方式,以“零容忍”态度严查严管,在全市325个定点医药机构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截至11月,共追回医保资金491.60万元,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33家,约谈166家,作出行政处罚3起,罚款10.76万元,曝光典型案例4期42例。
(五)立足群众利益,医药耗材规范采购。一是药品耗材网采进一步巩固。凡纳入网上集中采购的药品医用耗材一律网上集中采购,优先采购使用集采中选产品,让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福利惠及更多老百姓。二是建立集采药品耗材使用监测制度。坚持每月监测、定期抽查、年度考核相结合,对不报量、不采购、少报量、不按进度完成采购任务等问题加大督促检查,着力提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金额占比达35%,截至目前,集采药品金额占比已达35.82%,同比增长14.83%。三是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流程考核,按季度对18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集采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分数不达标的医疗机构给予扣减季度职工和居民医保结算资金,以信息化、精细化巩固和增强集中带量采购改革的成效。截至目前,共预拨集采药品耗材采购预付金1228.5万元,兑现国家集采药品四至五批结余留用医保资金150.69万元,扣减3家乡镇卫生院全流程考核不达标医保结算资金3.87万元,组织18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共网上集中采购药品9629.37万元、耗材2633.36万元,其中带量采购药品3449.15万元、耗材1381.15万元,进一步减轻了群众看病就医用药用耗材负担。
(六)紧盯服务提升,群众办事更加便捷。一是积极落实全州、全省通办政策,异地就医结算高效便捷,达99%以上。二是坚持“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累计激活医保电子凭证36.3万人,激活率达95.22%,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达57.38%,在92家医药机构启用“刷脸”支付,报销更加便捷高效。三是服务下沉办、延伸办。14个乡镇医保经办窗口统一设置到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并下沉村(社区)服务事项18项,延伸到6家合作银行、1家保险公司服务事项32项,构建“15分钟医保服务圈。实施医保“村村通”工程,基层乡镇卫生院安装医保直接结算和服务设备,让群众在基层看病就诊“刷脸”即可支付。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4年度收入合计6404908.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04908.61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13118.69元,下降12.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13118.69元,下降12.4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人员下划乡镇,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4年度支出合计6404908.61元。其中:基本支出5946882.61元,占总支出的92.85%;项目支出458026元,占总支出的7.1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0;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13118.69元,下降12.4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97211.69元,下降11.82%;项目支出减少115907元,下降20.2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下划乡镇,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4年项目支出中央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医疗保障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46882.6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324207.67元,占基本支出的89.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1312.94元,占基本支出的7.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医疗保障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802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大抓项目、大抓产业、大抓发展“实效比拼”考核奖励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经费27800.00元,主要用于受奖励的部门和乡镇工作经费补助。
2.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80226.00元,主要用于业务培训及开展医保政策宣传等。 3.办公用房整体搬迁25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搬迁装修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04908.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913118.69元,下降12.48%,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9302.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75554.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及医疗保障管理事务相关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00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目;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1312.94元,比上年减少27266.18元,下降5.47%,主要原因是人员下划乡镇,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禄丰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361504.55元,其中,流动资产57788.02元,固定资产303716.5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817.9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73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65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65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652.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652.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情况详见附表。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禄丰市医疗保障局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76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