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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州党委工作安排、市委具体要求,把坚持和维护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负责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参与涉农相关政策制定。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实施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帮扶政策,组织开展定点帮扶和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省州财政下达以及市财政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做强做优高原特色农业。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和监督抽查。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拟定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州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推动落实,参与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配合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和推动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和推动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乡村产业发展规划股、政策法规与合作经济股、农质监与科教市场信息化股、畜牧兽医渔政股、农田建设管理股、农业环境资源与社会事业管理股、保障后扶股、帮扶股、安全生产与农业机械化管理股。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禄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禄丰市农业环境资源保护服务中心;
3.禄丰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4.禄丰市乡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5.禄丰市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6.禄丰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7.禄丰市农村工作服务中心;
8.禄丰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禄丰市农业农村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禄丰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8个事业站所不独立核算,纳入我局统一核算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1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62人(含管理人员编制10名,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工勤编制1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36名、事业工勤编制5名)。
2024年未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48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7人(含参照管理工勤1名),管理人员6人,专业技术人员116人(含事业工勤人员3名)。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1人(离休0人,退休16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2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三、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全面聚焦,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大力调整种植结构,做好粮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一是小春生产喜获丰收。2024年夏粮播种面积24.59万亩,较上年24.45万亩增加0.14万亩,同比增0.6%;夏粮产量5.14万吨,比上年5.1万吨增加0.04万吨,同比增0.7%。二是大春生产稳中有增。本年度大春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0.12万亩,与上年相比增0.14%,其中水稻11.78万亩,玉米25.45万亩,杂粮2.89万亩,产量为19.26万吨,比上年增0.19%。三是油料大豆收获喜人。2024年大豆种植面积15289亩;全年完成油料面积8.56万亩,较上年增加0.66万亩,全面完成州下达油料生产任务,粮油面积和产量均位居全州第1位。
(二)加强统筹,脱贫成果进一步巩固
一是紧盯三类对象精准监测帮扶。全面开展好每月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对符合纳入的及时开展识别、帮扶,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稳定消除致贫返贫风险。二是多措并举力促脱贫群众增收。聚焦2024年“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且有劳动力的脱贫家庭动态清零”目标,紧扣产业发展、就业帮扶、兜底保障、消费帮扶等重点,全面落实小额信贷及“雨露计划”,千方百计拓渠道促农增收。三是做好脱贫劳动力转移培训。全年投入资金64.44万元,完成2024年脱贫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2期594人,其中专项证书培训240人,合格证书354人,完成年度培训任务580人的102.4%。
(三)科技集成,扎实稳定推进特色产业
2024年,在全面巩固粮食生产的基础上,重点打造具有我市乡村特色的经济作物生产区。依托资源优势,优化区域布局,加快发展蔬菜、水果、花卉、中药材等经济作物产业。一是蔬菜产业不断发展。蔬菜种植面积54.1万亩,较上年同期增0.92万亩,增速1.7%;产量103.68万吨,较上年同期增4.29万吨,增4.3%;产值3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4607万元,增1.6%。二是水果生产不断丰富。水果种植面积达7.04万亩,与上年持平;产量9.644万吨,同比增8003.87吨、增速9.05%;产值4.815亿元,同比增3989.12万元、增速9.03%。三是花卉产业不断创新。全市花卉种植面积达3.54万亩,预计产量15.18亿枝,产值15.78亿元,鲜切花面积、产量均居全省第二位,全州第一位。四是中药材产业不断扩大。中药材种植面积10260亩,较上年同期增181亩,增1.79%;产量3720吨,较上年同期增185.7吨,增长5.25%;产值83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117.2万元,增长1.42%。
(四)高位推动,不遗余力做好主体培育
一是抓好龙头企业申报。共组织符合条件的3户企业申报省级农业龙头企业,3户企业申报州级农业龙头企业。2024年度新增认定国家级1户,省级3户、州级3户。二是做好经营主体培育。2024年度新培育合作社27个,家庭农场36个。目前全市经认定的国家、省、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共149户,其中国家级1户,省级13户,州级33户,市级102户,合作社579个,家庭农场937个。扶持农民合作社4个共20万元,以奖代补家庭农场1个6200元。三是积极做好企业服务。组织兑付企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补助资金20.64万元;兑付新增贷款贴息补助资金34.67万元、担保贷款补助资金7.75万元。
(五)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发展畜牧水产
2024年度畜牧产业稳中求进,全市肉蛋奶供应充足,增草节粮取得实效,畜禽养殖总体平稳,畜禽产品安全供给更加稳固。一是积极做好畜牧产业发展。完成畜牧业产值28.09亿元。受市场因素影响,全市肉类总产量(猪、牛、羊、禽)6.08万吨,同比下降 5.5%,其 中:猪、牛、羊肉产量 5.55万吨,同比下降 6.1%;。生猪存栏45.51万头,同比下降7.9%,出栏62.17万头,同比增长 3.3%。生猪存栏、出栏均排全州第1位。牛存栏10.39万头,牛出栏3.28万头,鲜牛奶产量2451吨,肉牛存栏数、生牛奶产量位居全州第一。羊存栏22.31万只,羊出栏9.92万只;家禽存栏 222.95万只, 同比下降 4.0%,出栏 279.53万只,同比下降 5.2%。禽蛋产量1981吨,家禽存栏、禽蛋产量在全州排名第1。家禽出栏319.6万羽,禽蛋产量0.32万吨。二是加快推进渔业生产。全年淡水养殖面积27925亩,完成任务数100%;水产品产量4782吨,比上年同期增6.5%;渔业产值1.9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2.3%。
(六)落实政策,务求实效做好补贴兑付
切实抓好惠农政策落实,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944万元,主要农作物政策性保险投保19.16万亩,其中完全成本保险1.32万亩;实施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目,增殖放流鱼苗约18.33万尾;争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04万元,预计补贴机具3410 台,受益农户数 2974户;受理报废机申请26台套,补贴21.12万元。
(七)源头管控,持续深入抓好安全生产
2024年,全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保持稳定向好态势。一是做好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工作。年度内共组织5次本系统专题培训,成立15个检查督导组到各乡镇开展了农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及检查督导。共检查畜禽养殖场(含散养户)622家次,47座中大型沼气工程(含闲置),245户户用沼气池,发现问题686个,整改完成685个,下达停产搬迁整改通知书1个。二是深入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本年度收缴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96台,完成州级下达任务率100%。注销变型拖拉机262台,属地内变型拖拉机已完成清零。三是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对猪、鸡、牛、羊等畜禽全面开展动物免疫工作,防疫免疫1182万头(只、羽)次,指导生猪规模养殖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测及排查86场户34258头,确保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四是狠抓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对辖区内4家屠宰企业持证戴标率达100%,屠宰检疫率达100%,肉品出场合格率100%。动物产地检疫生猪1007307头,牛2092头,禽1533782羽,动物产品7665218公斤。对74户兽药经营户做到100%建立电子档案,实行可追溯管理。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入库折算合计为13768个猪单位,无害化处理折算合计为3779个猪单位,有效保障了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八)严格要求,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
一是积极稳固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8000万元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3.2万亩建设项目有序推进,2024年12月23日动工建设,预计2025年12底完工。截至目前,全市已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31.36万亩,占全市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的51.09%。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得到了显著提高。二是抓好5批次7387.13万元中央、省、州财政衔接资金31个项目的实施推进工作。截止12月31日,累计支出资金7245.99万元,资金支出率占下达数的98.09%。
(九)加强监管,群策群力推动执法建设
一是大力推进“三农”政策,加大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农业执法监督,确保农副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二是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农资、农机、渔业等领域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的土地执法整改。全年共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25件,其中农药8件、种子2件、农产品质量安全2件、饲料2件、渔业11件,共收缴罚没款6.81万元;查处公告注销上路行驶拖拉机65 辆,收缴号牌65副,收缴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117副。唐某某违反规定垂钓案入选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农业行政执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姚某等6人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违法捕捞案获评2024年全国渔政执法案卷评议质量突出案卷。
(十)科技引领,凝心聚力做好示范推广
一是以被列为部级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的契机,做好主要粮食作物提升示范工作,建立百亩核心区20个、千亩示范方5个、万亩辐射带5个,省州市乡村五级粮食生产样板188块,面积13790亩;二是继续开展水稻新品种选育试验。2024年开展水稻新品种选育试验,完成了251个优质稻材料的播种任务,优质稻云籼650推广示范种植100亩,水稻新品种选育和多元专用优质稻栽培技术推广任务全面落实;三是“水稻+”综合种养模式及“巨人稻+鸭”实验种植环节顺利落地,巨人稻及鸭子长势良好,平均亩产655.3千克。
(十一)示范引领,“千万工程”经验有序推进
一是全市2023年和2024年10个省级达标示范村、260个提升村、700个整治村均已完成建设;二是全市累计改建户厕9687座,完成率110.7%。改建公厕221座,完成率103.2%,超额提前完成“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任务。三是农作物秸秆还田总面积35万亩,秸秆产生量2.4万吨,利用量2.2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34%,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增效提速明显。
(十二)统筹推进,认真细致做好农村资产管理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坐收坐支和私自保管村集体资金专项治理工作。目前,排查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7个方面213个问题、涉及金额1379.34万元,已全部整改完成;排查出坐收坐支和私自保管村集体资金问题108个、涉及金额156.18万元,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持续抓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指导,2024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158个,占比94%,其中20万元以上得村58个。2024年扶持1120万元的禄丰市一平浪镇秋木园村等16个村高原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正加紧推进。
(十三)对标要求,抓实农业农村改革任务落实
一是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全市有集体资产38.38亿元,负债3.84亿元,所有者权益34.54亿元,资源性资产480.17万亩。二是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两头空”“两头占”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目前,排查出“两头空”成员44人,已化解43人;排查出“两头占”人员1183人,已开展“多占退出”515人,有力地维护了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为规范农村宅基审批管理,于2024年8月,印发了《禄丰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1-12月受理农村宅基地申请1019宗,审批1040宗。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支出0.00元,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58845508.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845508.41元,占总收入的99.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2250669.02元,下降24.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1750669.02元,下降32.6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498479.56元,增长32785.22 %。主要原因是2024年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减少,主要是上年下达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等51750669.02元,本年没有下达导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59337247.41元。其中:基本支出31838502.96元,占总支出的19.98%;项目支出127498744.45元,占总支出的80.0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3067997.30元,下降24.98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8806.43元,增长0.85 %;项目支出减少53336803.73元,下降29.49 %;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4年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减少,主要是上年下达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等51750669.02元,本年没有下达导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838502.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480835.92元,占基本支出的95.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57667.04元,占基本支出的4.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7498744.4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01745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47644900.00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出39434469.59元,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支出1049590.00元,财政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支出6710745.26元,厕所革命支出4209300.00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出3475046.88元,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支出5096239.30元,草原生态补奖资金等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支出8356344.97元,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项目支出11522108.45元。以上项目正在实施或已实施结束,以上资金已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581383.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7%。与上年相比减少74674047.12元,下降36.74%,主要原因是上年下达了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74674047.12元,本年没有下达,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71386.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16049.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75591.98,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91726.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167217.05元,死亡抚恤支出809802.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26358.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90194.23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787660.4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69322.01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9182.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16067320.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27%。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18404843.70元,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公用经费支出1327792.86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966.00元,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增粮措施推广专项资金等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3475046.88元,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支出760000.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58976.50元,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支出135885.00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农业生产发展支出43478337.36元,农村厕所革命4209300.00元,草原生态补奖资金、休耕轮作及绿色种养循环等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支出8356344.97元,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支出5096239.30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23005000.00元,财政衔接乡村振兴支出6641088.36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355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4811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1848117.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68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 “中国好粮油”示范县项目支出68200.00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185644.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129644.1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9.83%,完成年初预算的129.6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56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0.1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6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5644.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129644.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6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56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专项资金中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644.18元,乡村振兴支出公务接待费6000.00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2620.18元,增长2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6620.18元,增长77.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000.00元,下降2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6620.18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000.00元,主要是因为上级对禄丰市的人居环境、乡村振兴、肉牛养殖等项目进行多次督促、检查,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发展农业生产、改善人居环境、发展乡村振兴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发展农业生产、改善人居环境、发展乡村振兴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7667.04元,比上年增加73659.05元,增长5.74 %,主要原因是本年工会经费全额预算,工会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202500.00元,水费支出2000.00元,电费支出1500.00元,邮电费支出40000.00元,差旅费支出300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6000.00元,委托业务费支出120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328412.8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2644.18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车改补贴等)31261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禄丰市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28141369.48元,其中,流动资产26067065.89元,固定资产1498003.5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76,3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648774.4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69866.32元。划拨房屋建筑物2040.16平方米,账面原值3870577.30元;划拨设备37(个、台、辆等),账面原值3249410元,其中:划拨车辆1辆,账面原值150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禄丰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15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51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637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4153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07984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根据禄丰市人民政府的有关决定,将原禄丰市检测站办公楼划拨给禄丰市检验检测所,将禄丰市农业农村局办公楼划拨给禄丰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资产面积2040.16平方米,资产原值3870577.30元,固定资产折旧3870577.30元,资产净值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1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43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