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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中共和平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和平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2.和平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制定和执行本级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和其他工作;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管理本级行政区域内的财政、民政、文化旅游、农业、畜牧兽医、林业和草原、水务、交通、招商引资、村镇规划、卫生健康、社保、医保、生态环境、科技、环卫等各项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税务、金融、邮政、通信、电力、烟草、供销、自然资源、教育等工作。
3.和平镇人大主席团: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策和决定,具体承担各级人大代表及镇人民政府的换届工作及镇人大主席团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4、党政综合办公室,股级,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办、政务公开、接待等日常事务职责,以及后勤保障、内部财务、督查考核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5、基层党建办公室,股级,主要职责: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的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等职责。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党校、人大日常事务及政协联络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城乡社区治理。
6、经济发展办公室,股级, 主要职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项目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城乡规划建设、工业经济、商贸流通、科技管理、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负责财政、国有资产监管、村(社区)级财务及“三资”管理;负责审计、农民负担监督、调查统计分析等工作。
7、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教体文化、广播电视、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相关服务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8、平安法制办公室,股级,主要职责: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等日常事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邪教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
9、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主要职责: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文明创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社保、医保、劳动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10、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 主要职责:承担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11、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主要职责:负责农业、林草、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治、防汛抗旱、耕地林地保护等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负责乡村规划的执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村容村貌的管理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负责交通、农田水利等基础建设项目规划、申报、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制办公室。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党群服务中心
2.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3.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分别是:
1.和平镇党委
2.和平镇人民政府
3.和平镇人大主席团
4.党政综合办公室
5.基层党建办公室
6.经济发展办公室
7.社会事务办公室
8.平安法制办公室
9.党群服务中心
10.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11.综合行政执法队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1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人(离休0人,退休34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年来,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存量、增量、质量齐兼顾,项目建设规模更大、后劲更足。多方联动推动项目储备。谋划上报12个投资2.6亿元的利当前、增后劲、管长远的重大项目,项目数量及投资额均居全市前列。多措并举攻坚项目建设。投资10.12亿元的桃园光伏电站项目,主体设施已完成建设,目前共计并网117.48MWp;投资1.5亿元的城乡供水一体化(东河提水至勤丰)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投资4900万元的锦合商贸尾矿库干排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投资1476万元的禄丰鑫宇矿产有限责任公司钛精矿选厂技改扩建项目已于年内完工并投入试生产。投资500万元的禄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稳步推进。投资66.5万元的8个自然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7座水库维修养护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投资40万元的小德庄禄罗游击大队革命遗址保护利用项目正在施工中,预计2025年2月竣工。多元供给强化项目招引。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两手抓,“走出去”协调项目、争取资金、开展招商活动11次,“请进来”企业7家。
(二)坚持强链、补链、延链齐发力,产业发展成效更高、基础更牢。传统产业提质跑出加速度。完成粮食总播种面积5.05万亩,产量2.1万吨,持续创建水稻高产示范样板15块945亩,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样板110亩,玉米单产提升示范样板1500亩。烤烟种植面积达1.37万亩,完成190万公斤烟叶收购任务,烟叶产值达6549.49万元,持续擦亮“优质良烟主产区”名片。特色产业提效擦亮金招牌。成功申报国家级奶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云南禄和智生牧业有限公司成功创建“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和平镇东河鱼味园获云南省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证。经济林果种植业稳步发展,90余户农户发展种植牛角乌梨8000余亩,辐射带动周边群众发展优质桃、沃柑、板栗等优质林果2.7万余亩,总产值超过2600万元,通过电商直播等方式引导果农销售金秋蜜桃、“牛角乌”、石榴等各类水果共3000余单,线上交易额达100万余元。生猪出栏达5.2万头,仔猪出栏达25.2万头,肉牛存栏保持在9600头以上,羊存栏量2万余只,沙朗村肉牛养殖小区建成运营。新兴产业提振按下快进键。“滇中钓台·东河印象”周边乡村旅游点共接待游客60余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000余万元,“农文渔旅”品牌越擦越亮。在大厂村试点楚雄州首例“巨人稻”种植项目,稻谷产量亩产(鲜重)达800公斤/亩,引发国内各大媒体关注报道,并得到各级领导批示肯定。探索推行“一田多收”生态种养模式,大力发展“稻鸭”“稻渔”综合种养,实现了耕地保护与农民增收有效结合,走出了农民增收新“稻”路。文旅产业加快复苏,“大白石岩—东河水库—大德优质果园—和平村小德庄”轴点式旅游经济带建设多点开花,探索发展“康养+旅居”新业态,新增农家乐、特色民宿8家。
(三)坚持农业、农村、农民齐统筹,乡村振兴活力更强、势头更盛。脱贫成果有效巩固。继续落实好“四个不摘”和“一平台三机制”,脱贫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常态化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健全镇、村、组三级防返贫监测网络体系,按月开展动态监测摸排,新识别监测对象3户8人、风险消除22户73人,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促农增收提质增效。持续推行“一绑双保”企业农户利益绑定机制,与6个企业、24个合作社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开展产业帮扶行动,带动852户家庭增收,实现年均户增收7500元以上、村集体每年投资收益达8%以上。实施技能培训10场860人次,实现转移劳动力12260人次,其中农村脱贫劳动力1222人次,实现就近就业206人次,成功创建“楚雄州大厂村农文旅综合开发创业村落”,孵化返乡创业主体18户,带动周边群众就业150人。人居环境更加宜居。全力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抓实农村厕所革命,全镇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83%。以5个污水治理先行示范村为带动,加快农村全域污水治理工作,行政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以上,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60%以上,申报市级绿美乡镇基础更加牢固。生态环境更加和谐。坚定不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之以恒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绿色低碳发展更可持续。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大力发展光伏发电、光伏提水、垃圾焚烧发电、大厂零碳村庄等绿色产业项目,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有效形成。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落实“林长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入推进绿美乡村三年行动计划,积极争取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第三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2家企业6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通过州级验收。
(四)坚持共建、共治、共享齐打造,民生福祉成色更亮、成果更丰。全力做好城乡低保、五保、社会救助、残疾人、老龄、优抚、计生等工作,兜底保障持续推进,累计发放低保299.82万元,惠及405户915人;社会救助体系不断优化,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7.68万元,惠及33户115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7.02万元,惠及440人;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累计发放215名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资金17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完成率达92.6%、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7%;和平镇妇女联合委员会在全省妇联工作会议上做交流发言,妇女工作取得新成效;严格按照“四步法”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和平中学中考600分以上17人,楚雄一中录取10人,破历史新高,教育教学质量取得新突破,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健康乡镇创建持续推进。
(五)坚持防线、底线、红线齐守牢,安全稳定保障更强、水平更高。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巩固。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网络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全覆盖全链条常态化闭环管理机制,年内共开展各类安全检查105次,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持续完善联防联控、防汛抗旱常态化协同机制,防灾减灾救灾防线有效筑牢。社会治理效能持续提升。持续深化综治、维稳、司法、信访“四位一体”工作格局,继续加强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健全完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全镇78名干部中持有执法资格证68人,占比达86%。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24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2件,答复32件;办结上级转送交办信访件14件,办结14件;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24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85起、调处85起、调处成功67起,获评楚雄州“2019年—2023年五年无命案乡镇”荣誉称号。
(六)坚持主题、主责、主业齐聚焦,自身建设素质更硬、形象更好。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高质量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驰而不息转作风提效能。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政府班子成员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廉洁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自觉接受镇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2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务信息96条,办理12345政府热线84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持续加强清廉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共排查127个问题,完成问题整改123个,剩余4个问题正加以推进整改。
重点改革纵深推进,圆满完成“五办两中心一队”机构改革工作任务,“四个一”改革工作成效显著,乡镇履职事项清单梳理编制工作深入推进,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乡镇权责体系有效形成。整合各类执法力量,承接市级下放139项行政职权事项,92项公共服务事项,优化便民服务大厅窗口设置,实现“一站式”办理,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基层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2631656.5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为2631656.54元。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收入合计28848971.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63078.57元,占总收入的92.4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185893.21元,占总收入的7.5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947894.66元,增加2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62001.45元,增长11.5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非同级财政拨款增加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支出合计28848971.78元。其中:基本支出18064531.31元,占总支出的62.62%;项目支出10784440.47元,占总支出的37.3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947894.66元,增长20.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64987.22元,增长3.82%;项目支出增加4282907.44元,增长65.8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公共服务需求扩张、政府职能扩张等因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增加,项目规模扩大、原材料上涨、人工成本增加等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064531.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289805.13元,占基本支出的95.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74726.18元,占基本支出的4.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84440.4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030840元。
禄丰市和平镇大厂日间照料项目经费项目经费30000元,专项用于禄丰市和平镇大厂日间照料中心改造升级使用。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460000元,主要用于推进禄丰市和平镇乡村振兴项目推进。
2023年度农村厕所革命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经费135840元,主要用于禄丰市和平镇农村厕所户厕改革。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经费255000元,主要用于禄丰市和平镇水利设施建设及维修养护。
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经费150000元,主要用于禄丰市和平镇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63078.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42%。与上年相比增加3421265.45元,增长14.72%,完成年初预算的134.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413680.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3%,完成年初预算的123.9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和平镇党委、人大、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等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我单位在编制部门决算报告时,将市级各部门转来的非同级财政拨款放在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下,导致预算超标,扣减非同级财政拨款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变化较小,特此说明。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1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其他科学技术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72980.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完成年初预算的95.96%。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因机构改革,文化部门划入社会事务办名下,文化场所正常开放,导致使用率降低,故存在些许差异,特此说明。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01207.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8%,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6%。主要用于保障党群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抚恤费、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支出、临时救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人员保障方面支出增加,导致决算数在预算数的基础上上浮10%以上,特此说明。
9.卫生健康(类)支出837996.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完成年初预算的97.31%。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计划生育服务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卫生健康支出压缩,严格控制预算,保证卫生健康支出在预算范围内合理波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9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禄丰市东河水库水质异常事故应急处理、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自然灾害原因,导致节能环保支出增加,特此说明。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721922.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3%,完成年初预算的134.86%。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安排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村民活动小组建设项目增多,户厕改革、殡葬补助、生态补偿金支出增加,故导致存在差异,特此说明。
12.农林水(类)支出7697281.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68%,完成年初预算的183.95%。主要用于用于保障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农村社会事业、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职能扩展,人员招聘等原因,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所需资金增加,用于农林水支出增加。
13.住房保障(类)支出8411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1%,完成年初预算的91.57%。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企业改革补助、抚恤、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事业单位养老离退休、住房公积金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预算支出,保证最终决算数与预算数保持相对一致状态。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禄丰市和平镇自然灾害救灾(地质灾害、干旱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初无预算。
15.其他(类)支出1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预算,后期争取投入导致差异,特此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9000元,决算为40092.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056.96元,下降55.5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元,决算为40092.2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89.0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4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4907.76元,下降10.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5149.2元,下降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45149.2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9000元,支出决算为40092.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056.96元,下降55.5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元,决算为40092.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400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2024年编制部门预算时,未细化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未细化三公经费,导致公务接待费为0,导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0,特此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907.76元,下降10.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5149.20元,增下降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45149.20元,下降1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我单位年初预算未做公务接待费预算,故相差很大,导致下降近50%以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于保障农村危房改造、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烤烟生产工作、护林防火工作、农村厕所革命、招商引资、民政救灾、农业农村、水利建设、春防秋防、安全生产、提质增效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6183.72元,比上年增加36363.72元,增长8.8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新增,增加了人员经费及人均保障标准;工作任务增加与公务活动需求上升,运行成本增加等外部因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80,217,926.04元,其中,流动资产73692087.7元,固定资产6,525,838.3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000元(净值),其他资产73,680,087.7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540329.9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41577.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11,547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192.2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092.2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192.2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2192.2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禄丰市和平镇人民政府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3100655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