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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禄丰县委统战部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

日期:2019年02月1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中共禄丰县委统战部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

 

一、2018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二、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基本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明细表

9.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0.“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11.部门基金支出预算表

12.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13.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4.财政部分供养人员支出预算表

15.保运转支出预算表

16.保民生支出预算表

17.部门支出预算科目汇总表

18.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19.部门经济分类支出科目表

20.政府经济分类支出科目表

21.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22.两套经济科目对照支出预算表

23.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中共禄丰县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编制中共禄丰县委统战部预算并予以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及主要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2、对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开展调查和研究,向县委和州委统战部全面反映我县一统战线工作的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和督促我县统战方面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情况,协调我县统一战线方面的关系,负责联系和指导各乡镇的统一战线工作。3、协助县委统战部联系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发挥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受县委的委托,向无党派人士通报县委的工作情况;选拔培养新一代的无党派代表人士。4、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中央、省、州、县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上层人士的培训工作。5、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我县在港、澳、台及海外的同乡会、有关社团和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侨眷及海外联谊的有关工作。6、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训、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负责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一代人士队伍建设的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县党外人士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况;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工商联,联系对台办、侨联等部门的工作。7、调查、研究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的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8、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的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人士的工作。9、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侨联、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10、完成县委和县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禄丰县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禄丰县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县委统战部严格按照要求,本着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妥善安排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在收到预算批复后及时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部门基本情况

禄丰县委统战部核定行政编制7名,工勤编制1名,现实有人员9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工勤编制1名。现有离休1名,退休人员5人,遗属2人,长期临时工1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68.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8.39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7.72 万元。

(一) 基本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2018年用于保障县统战部机关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158.3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等工资福利支出119.59万元;办公经费、培训费、差旅费、交通费等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5.57万元;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7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人数增多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机构等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万元,分别是统一战线工作特需经费5万元;“五支队伍”培训经费5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增加原因是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

五、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去年对比增加3.24万元,增加原因为开展新社会阶层人士工作。一是“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二是“三公”经费预算数仅指部门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含预算执行中上级补助性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公开信息

(一)特殊名词解释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中共禄丰县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中共禄丰县委统战部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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