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
目 录
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二、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基本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明细表
9.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0.“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11.部门基金支出预算表
12.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13.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4.财政部分供养人员支出预算表
15.保运转支出预算表
16.保民生支出预算表
17.部门支出预算科目汇总表
18.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19.部门经济分类支出科目表
20.政府经济分类支出科目表
21.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22.两套经济科目对照支出预算表
23.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禄丰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编制禄丰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并予以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省、州《地方志工作规定》及2012年3月《禄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禄丰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方案的批复》,禄丰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职能职责为:宣传和贯彻执行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方志地情资料书刊;组织对地方志书的检查验收;搜集、保存和整理开发地方志资料和历史文献资料,加强地方史志研究和地情信息研究;建设和维护方志地情资料信息库和信息网;加强地方志人才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组织培训地方志专兼职编纂人员;完成与地方志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禄丰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为禄丰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机构,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财政全额拨款。下设综合股、年鉴股2个内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4名,设置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禄丰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重点工作有:编辑出版《禄丰县年鉴》(2017);第二轮志书编修;省、州年鉴供稿;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脱贫攻坚;护林防火;棚户区改造。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部门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财政形势,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反对铺张浪费,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改革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原则,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从严控制和降低各项支出。预算编制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
(三)总体思路。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科学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人,离休0人,退休3人。部门内设2个股室:综合股、年鉴股,部门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预算拨款收入68.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8.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31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2月,退休人员去世一名。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54万元,占85%;项目支出10万元,占15%。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31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2月,退休人员去世一名。
(一) 基本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2018年用于保障县志办机构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58.5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6.84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4.98万元;退休费和生活补助6.7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1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2月,退休人员去世一名。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机构等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0万元,是《禄丰县年鉴》编辑出版工作经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2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年鉴计划公开出版,征集稿件。一是“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二是“三公”经费预算数仅指部门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含预算执行中上级补助性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无
七、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特殊名词解释
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禄丰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禄丰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