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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

日期:2019年02月1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

目 录

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二、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基本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明细表

9.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0.“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11.部门基金支出预算表

12.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13.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4.财政部分供养人员支出预算表

15.保运转支出预算表

16.保民生支出预算表

17.部门支出预算科目汇总表

18.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19.部门经济分类支出科目表

20.政府经济分类支出科目表

21.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22.两套经济科目对照支出预算表

23.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禄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编制禄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预算并予以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禄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着禄丰县城区市容市貌管理、街道路面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洒水降尘、园林绿化管护等任务。其主要职能职责是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和擅自临街进行房屋修缮,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维护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涉及未防燃、防尘措施,在城市道路存放物料、运输、装卸或者储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物质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中对在人行道上违法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涉及挤街占道、在街道或居民区随意摆摊设点或走街串巷流动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2018年,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全会精神,围绕建州60周年庆祝活动,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以问题为导向,着力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着力强化城管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造和谐新禄丰的良好城市形象。围绕这一目标,将全面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全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庆祝楚雄彝族自治州成立60周年。2018年4月15日,是楚雄彝族自治州成立60周年庆典,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建州60周年庆祝活动筹备工作总体方案》(楚办字〔2017〕23号)通知要求,为确保60周年州庆禄丰县城乡环境提升取得实效,努力营造干净、舒适、优美的城乡环境,一是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定期开展县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管理,大力整治划行规市、综合市场秩序、建筑垃圾倾倒、交通秩序、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二是疏堵结合治理占道经营,加大城市广场、主干道、火车南站、公园等重点地段整治力度,打造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三是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强化对环卫劳务承包工作的监管,强化环卫清扫保洁的日常检查和考核,探索城郊结合部和城中村卫生死角的管理,促进县城环境卫生质量持续提高;四是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加大城市绿化力度,加强对沿街行道树、城市绿地管护,加强病虫害的防治工作,积极做好绿地防护管理,维护绿化成果。五是认真监督和组织好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工作,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提升服务管理、规范临时占道停车、改善交通秩序,解决好城区停车难的问题,做到利民便民。

(二)完善城市功能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全力推进“三个十”重点项目之中的“十里樱花”侏罗纪大街北段项目建设。二是加大环卫设施硬件投入,加快垃圾收集点、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公厕、城市照明、道路设施的建设改造速度,根据省州县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工作要求,2018年,按照楚雄州二类公厕建设改造标准,完成县城区3座公厕提升改造。三是做好垃圾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场道路、沟渠和渗滤液处理设施,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完善建筑垃圾处置场的规范运行,改善向河道乱倒建筑垃圾的现象,促进县城环境卫生质量持续提高。四是继续抓好城市道路破损路面、人行道地砖、侏罗纪大街河道侧人行游道修复,严格控制道路开挖或占用道路行为。五是加大对路灯、景观灯、交通信号灯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提升公共照明灯具的使用效益。六是继续完善西河烟柳及星宿公园景观带的提升改造,巩固好“路畅、水清、灯亮、景美”的成果,为市民提供更加优美的休闲环境。

(三)加强县城综合集中整治,提升县城人居环境。按照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要求,以“四治”为重点,开展城市管理综合集中整治,对县城主次干道、城郊结合部存在的各类市容市貌﹑环境卫生、食品安全、交通秩序、非法营运、流浪犬等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各部门要围绕整治方案,精心组织,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人员到位,通过整治,做到县城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优美,城区交通秩序规范有序,实现城市面貌明显改观和管理水平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生活质量、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有较大改善和提高。

(四)强化协作,积极开展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违法违规建筑治理是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县人民政府已成立了工作指挥部,设立了办公室。一是要确保各部门抽调到指挥部的工作人员及时到位,及时开展工作;二是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住建、城管、公安、国土、金山镇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管理职责,完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在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依法开展违法违规建筑治理;三是在日常巡查检查、大规模集中拆违治违工作中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确保人员、执法力量到位,保障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探索城市道路人行道上停放车辆行政处罚工作。为提高交通管理水平,计划把朱罗纪大道(龙城路交叉口至金源街交叉口段)、星河路(翡翠湾至金澜半岛段)作为试点街道,将车辆违规停放于人行道上的行为交由交警大队处罚。城管局制作完善相应的标志、标识牌,人行道和退让距离的隔离桩、“人行道上禁止停放车辆”的标识牌、爆闪灯等,以解决车辆停放人行道管理难的问题。

(六)强化队伍建设塑造城管执法新形象。一是加强法制建设,提高执法队员的执法办案水平,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构建法制城管。二是逐步建立和培育富有禄丰特色的城管文化,打造特有的价值取向、服务理念、工作制度、工作作风,塑造城管执法队伍形象,构建人文城管。三是大力推行规范化管理,加强队伍吃苦耐劳精神和团队精神的磨炼,深入推进绩效考核,提升队伍执行力,形成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着力构建效能城管。四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大力倡导文明、和谐执法理念,化解不必要的冲突和矛盾,减少城管执法的负面影响,着力构建和谐城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为切实做好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禄丰县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禄政通[2009]71号)的有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完成了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战略部署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改革主题主线,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实施中期财政规划,建立健全项目库,将绩效管理贯穿整个预算管理全过程。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

二、编制原则

1.明确职责原则。进一步明确预算管理权责,切实发挥部门的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作用,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结果负责。

2.积极稳妥原则。预算编制要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预算编制要保持与部门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政府财力相适应。

3.综合预算原则。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单位罚没收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等收入预算与部门支出预算脱钩。

4.厉行节约原则。坚决贯彻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缩日常工作经费,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5.注重绩效原则。着力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新机制,增强支出绩效意识,强化支出责任,将绩效管理贯穿整个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始终。大力推进绩效考评工作,注重绩效考评结果的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编制方法及总体思路

1.按照要求填报基础信息数据库,对人员编制、实有人数、机构设置等情况较上年发生变动的,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文件和测算有关数据。

2.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编制基本支出计划,拟定项目预算安排意见。

部门支出预算由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构成。

人员经费预算包括:财政全供养在职人员工资预算、退休人员工资预算、差额和定额补助预算、医疗经预算、住房公积金预算、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预算。

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学习培训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等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是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县城区路灯管护、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公共绿化管护支出。

三、部门基本情况

禄丰县城管局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44人。在职实有45人,离休0人,退休26人。禄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正科级单位,局机关设办公室、法规监督股、市政管理股、照明管理股4个内设机构。下设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园林管理所、环境卫生管理站3个站所,为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部门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51辆。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389.4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89.4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4.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35万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或减少)284.92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基本支出中增人增资,项目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纳入年初预算形成的。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89.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4.40万元,占83.09%;项目支出235万元,占16.91%。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或减少)284.92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基本支出中增人增资,项目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纳入年初预算形成的。

(一)基本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2018年用于保障禄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1154.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134.97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9.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增人增资。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机构等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5万元,分别是:城市管护费2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项目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纳入年初预算形成的。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或减少)-2.82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形成的。一是“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二是“三公”经费预算数仅指部门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含预算执行中上级补助性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列入非税收入执收成本费用中支出。

七、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特殊名词解释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禄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禄丰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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