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
目 录
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二、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基本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明细表
9.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0.“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11.部门基金支出预算表
12.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13.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4.财政部分供养人员支出预算表
15.保运转支出预算表
16.保民生支出预算表
17.部门支出预算科目汇总表
18.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19.部门经济分类支出科目表
20.政府经济分类支出科目表
21.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22.两套经济科目对照支出预算表
23.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禄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编制禄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部门预算并予以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中共禄丰县委 禄丰县人民政府关于禄丰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禄字〔2011〕6号),设立禄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为禄丰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禄丰县新闻出版局、禄丰县版权局牌子。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旅游、新闻出版(版权)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订全县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业发展规划和相关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管理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和重大社会文化旅游活动,推进城乡文化艺术普及和提高,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指导和管理社会文化体育事业,指导县乡文化事业单位和其他文化公益事业建设,加强文物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五)负责指导并监督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旅游综合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对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组织开展“扫黄、打非”活动。
(六)指导全县群众性体育工作和全县各类体育竞赛项目的训练及老年体育活动,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县重大体育竞赛活动。
(七)负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电影事业。把握舆论导向,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审查节目内容,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传输和播出。管理全县电影发行、放映市场。
(八)负责有线电视和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审批和管理;审核申报全县广播电视台(站)、转播台(站)、多路无线发射站的建设和撤销;负责全县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无线覆盖等事业建设工作。
(九)负责管理全县旅游业。规划开发全县旅游资源,指导全县景区、景点建设;组织全县旅游资源普查和旅游统计;组织指导全县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搞好旅游市场开发,培育、发展和完善旅游市场;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十)负责管理全县新闻出版行业。负责审核、报批、出版、发行、印刷和著作权的管理;负责全县图书、音像制品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著作权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禄丰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部门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62人。在职实有70人,退休57人。部门内设机构(股室)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文化股、法规股、旅游股、规划股、广电股、体育股,下设局机关、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老体协、少体校、博物馆、电影事业管理站、广电、旅游共10个部门。部门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282.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82.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82.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201.53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项目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8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7.97万元,占85%;项目支出194.4万元,占15%。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01.53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项目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2018年用于保障禄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1087.9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047.77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40.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津贴补贴增加。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机构等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4.4万元,分别是:1、图书馆购书经费5万元;2、政府采购公共文化经费14.4万元;3、恐龙文化旅游节办节经费100万元;州庆系列文化体育活动经费20万元;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及传承人考核补助18万元;5、全民健身及文体活动经费10万元;6、文物保护经费7万元;8、一部手机游云南数字化建设工作经费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活动项目。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上级部门尚未下达指标,待收到指标再做公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办公设备购置经费1万元。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7.1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的公用经费中增加了上年漏报车辆的运行维护费。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194.4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年的项目资金随工作进度下达,今年为年初下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是“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二是“三公”经费预算数仅指部门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含预算执行中上级补助性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36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了公务用车的保险费。
十、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无。
十一、其他公开信息
(一)特殊名词解释
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禄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禄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