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
目 录
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二、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部门收入总表
7.部门支出总表
8.部门基本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明细表
9.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0.“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11.部门基金支出预算表
12.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13.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4.财政部分供养人员支出预算表
15.保运转支出预算表
16.保民生支出预算表
17.部门支出预算科目汇总表
18.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19.部门经济分类支出科目表
20.政府经济分类支出科目表
21.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22.两套经济科目对照支出预算表
23.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禄丰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编制禄丰县国土资源局部门预算并予以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禄丰县国土资源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全县土地、矿产、地质遗迹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地质环境及测绘管理等工作,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负责有关行政复议,根据国家、省、州国土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等,结合实际制定我县的实施办法。
(二)组织编制全县国土资源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依法监督实施,负责审核乡(镇)国土资源规划;组织实施矿产资源调查、县级立项建设项目的用地审批。
(三)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和国土资源法规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县内重大权属纠纷,依法查处县内侵占基本农田等重大违法案件。
(四)组织实施农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承办农地转用、征地、土地开发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并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工作。
(五)组织实施全县地籍管理、组织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六)组织实施我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指导办理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负责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测评。
(七)组织实施地质勘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管理办法,依法管理各类采矿权的授予和流转。依法管理矿业权,保护合法矿业权。
(八)拟定全县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地质灾害检测、评价和预报,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的防治,组织建设项目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地质遗迹的保护和管理。
(九)负责国土资源有关费用的征收、使用,负责国家、省、州、县财政拨给的有关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经费及国土整治开发等费用的管理。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禄丰县部门预算编制实施方案进行编制,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主题主线、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实施中期财政规划,建立健全项目库,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按照明确职责、积极稳妥、综合预算、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进行编制。
三、部门基本情况
禄丰县国土资源局内设9个股室,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事业单位,下设14个乡(镇)国土资源所。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部门编制114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98人。在职实有75人,退休18人。部门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规划股、土地利用股、政策法规股、耕地保护股、人事计财股、地质环境股、矿产资源股、执法监察大队。下设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地质遗迹保护管理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四个事业单位。部门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116.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16.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5.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1万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73.49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资调标增资,导致收入增加。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1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5.37万元,占97.22%;项目支出31万元,占2.78%。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73.79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资调标增资以及将项目支出预算列入部门年初预算,导致支出增加。
(一) 基本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2018年用于保障县国土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1085.3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048.28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7.0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机构等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万元,分别是:恐龙化石管护及科普展示教育基地经费15万元及公示地价体系建设项目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将项目支出预算列入部门年初预算,导致支出增加。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在2018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规定。一是“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二是“三公”经费预算数仅指部门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含预算执行中上级补助性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无
七、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特殊名词解释
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禄丰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禄丰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2 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