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财教〔2018〕103号
禄丰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彝州建档立卡贫困学子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教育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彝州建档立卡贫困学子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教〔2018〕238号)文件通知,现一次性下达你单位彝州建档立卡贫困学子学费补助专项经费26.4万元,其中:下达州级补助资金10.56万元,从年初县本级教育扶贫专项经费预算中安排县级配套资金15.84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彝州建档立卡贫困学子学费补助资金,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91 号)、《楚雄州教育局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印发<彝州建档立卡贫困户学子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楚教通〔2018〕50 号)文件精神,由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受理申报、评审,并报经州级最终审定的彝州建档立卡贫困学子学费补助资金。
二、补助范围及标准。按照《彝州建档立卡贫困户学子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本次下达的彝州建档立卡贫困学子学费补助资金,补助对象具体为 2017 年考入专科(含专科)以上且户籍在我州既未享受“ 国家学费奖励”、也未享受“楚雄州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标准为每生一次性补助 4000元。
三、本次下达的彝州建档立卡贫困学子学费补助,资金由州、县两级财政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项目州县市财政配套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楚政通〔2013〕62 号)文件规定共同承担,禄丰县具体分担比例为州级40%、县级60%。
四、根据州县有关政策规定,本次下达的彝州建档立卡贫困学子学费补助资金,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统一发放给受助学生,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变相抵扣或截留、挪用补助资金。
五、本次下达的彝州建档立卡贫困学子学费补助资金的受助学生名单,统一由州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提供,请县教育局具体做好工作衔接、政策宣传解释、兑现落实以及档案收集保管等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高效安全、核算规范,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本次下达的彝州建档立卡贫困学子学费补助资金,支出功能分类款列2018年“2050204·高中教育”预算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款列2018年“50902·助学金”预算支出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款列2018年“30308·助学金”预算支出科目。
禄丰县财政局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