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市级专项(2026年云南楚雄州禄丰县旅游市场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抽检)在我市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信息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6年6月8日,云南省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云南孚尔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禄丰市勤丰干菜店经营的鸡蛋进行监督抽检,经云南孚尔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验,于2026年7月9日出具编号为№: SP202611501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显示,多西环素项目不符合 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7月15日将检验报告送达至上述经营企业。经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禄丰市勤丰干菜店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