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要求,现将省级专项(2026年云南省级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计划)在我市抽检发现的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信息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6年1月4日,云南省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2026年云南省级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计划对禄丰家世界购物中心经营的龙眼和食荚豌豆进行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为SBJ26530000003730433ZX(食荚豌豆)和SBJ26530000003730429ZX(龙眼)。经2026年云南省级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计划检验,于2026年1月27日出具编号为№: SC10103260000611JD1(食荚豌豆)和№: SC10103260000607JD1(龙眼)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显示,龙眼的二氧化硫残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 准》要求、食荚豌豆的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月28日将检验报告送达至上述经营企业。经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禄丰家世界购物中心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