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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日期:2024年01月2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二)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4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5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7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7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抽样 7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2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17

(一)决策情况分析 17

(二)过程情况分析 18

(三)产出情况分析 19

(四)效益情况分析

五、绩效自评重点抽查复核情况

(一)自评重点抽查复核工作开展情况

(二)复核结论和分析 23

(三)发现问题及原因分析 24

(四)部门整改情况 24

(五)其他方面 25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5

(一)未细化项目实施内容 25


(二)项目管理规范性有待提升 25

(三)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七、建议 26

(一)完善资金测算,细化项目实施内容 26

(二)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提高管理规范 26

(三)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夯实绩效管理基础 27

八、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27


 

一、基本情况

2012年,云南省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旨在进一步改善我省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为切实改善全市农村中小学生膳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自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禄丰市开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共下达2,821.82万元,其中:中央697.98资金万元,省级资金1,408.86万元,州级资金272.24万元,市级资442.74万元。截至20221231日,项目实际到位2,833.91万元(含2021年结余结转资金12.0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2,649.63万元,资金执行率93.50%

二、绩效评价结论

禄丰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5.76分,评价等级为。评价认为,营养改善计划政策事关广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本项目的实施符合禄丰市教育政策及地区发展规划,对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身体素质起到积极作用。但存在绩效年度目标设立不够细化、部分绩效指标与项目实际不符;项目未根据资金细化实施内容;项目管理制度规范性、长效机制健全性有待提高;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细化项目实施内容

一是项目预算申报书编制了项目资金总数,未对项目具体支出内容、支出费用等进行详细测算。二是未根据资金细化实施内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制定项目的整体实施方案,总体目标不清晰,影响项目整体成效发挥。

(二)项目管理规范性有待提升

一是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需及时更新。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目前已提升为每生每天5元,但目前参照使用的《禄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相应补助标准未及作出新,不利于资金的有效管理。

二是制度体系完善性有待加强。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制定了相应业务管理、财务制度等相关文件,但未针对项目制定相应绩效监督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制度建设体系完善性有待加强。

三是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待完善。根据实地查验,存在食堂后勤人员为临时聘用,教职工兼职项目会计、项目管理等现象,导致食堂人员流动性高、教职工工作压力大,项目专业人员持续支持力度不足,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三)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一是绩效目标未对预期产出和效果进行充分说明,不够细化、量化;绩效指标中产出指标未设置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的建档立卡学生覆盖率所设指标不完整对受益对象精准性、食品安全、政策知晓率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反映不足,不能充分体现项目整体效益。二是部分自评结果不够准确。预算执行率自评完成值为100%,经实地查验,实际预算执行率为93.50%

四、建议

(一)完善资金测算,细化项目实施内容

一是建议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根据具体资金支出方向,结合项目性质和特点,进一步完善项目完善资金测算,确保资金发挥效益。二是建议根据项目实施总体目标,结合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和资金支出方向,细化项目资金支出,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最大化效益

(二)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提高管理规范(性、标准)

建议主管部门及时更新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议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健全项目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完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人力(人员配备)、档案建设等相关制度体系,提高制度建设的完备性,确保项目实施内容完整、程序合规、资金使用规范等。建议每年及时组织人员督促该项目及时归档档案资料。

(三)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实绩效管理基础

一是提高绩效评价的重视程度。加强预算部门绩效意识,提高财政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精准度。在设定预算绩效指标时,对绩效目标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进行评估,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细化,持续完善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充分体现项目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关键指标,并使指标设定更加精确、可衡量。三是扎实做好绩效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按照规范实施部门自评,确保绩效自评工作质量。


禄丰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发〔201911号)、《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政发〔20215号)和《主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禄财绩20238号)的要求,云南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禄丰市财政局委托,于202310月至202312月对禄丰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设立背景

为持续提升农村学生营养状况和身体素质,不断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公平,2011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20125月,教育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云20122号)等五个配套文件,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日常管理工作。

2012年,云南省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旨在进一步改善我省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为切实改善全市农村中小学生膳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自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禄丰市开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2.项目主要内容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对象为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其中,城区学校实施范围为农村户口和农转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00元,学校按每生每天5.00元的标准和实际在校天数免费为学生提供营养餐。《禄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补助资金必须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支付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和其他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2022年,禄丰市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共39所。春季学期受益学生33241人,其中:初级中学18所,学生12105人;小学20所,学生21029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学生107人(小学53人,中学54人);秋季学期受益学生31071人,其中:初级中学18所,学生11740人;小学20所,学生19331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学生108人(小学55人,中学53人)。

3.资金下达和使用情况

禄丰市属于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地区,自2019年开始,禄丰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补助资金按照省级70%、州12%、市级18%的比例进行分担筹集。截至20221231日,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共下达2,821.82万元,其中:中央697.98资金万元,省级资金1,408.86万元,州级资金272.24万元,市级资金442.74万元。具体资金下达情况详见表1

1:资金下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文件名称

资金层级

下达金额

 

1

《禄丰市财政局 禄丰市教体局关于下达2022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禄财教201262号)

省级资金

709.9048

1,090.9404

州级资金

152.4143

市级资金

228.6213

2

《禄丰市财政局 禄丰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春季学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禄财教202263号)

中央资金

304.0369

304.0369

3

《禄丰市财政局 禄丰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秋季学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的通知》(禄财教2022122号)

中央资金

305.5464

305.5464

4

《禄丰市财政局 禄丰市教体局关于下达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禄财教2012123号)

省级资金

698.3325

1,030.0409

州级资金

120.4484

市级资金

211.26

5

《禄丰市财政局 禄丰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2年秋季学期第一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禄财教2012144号)

省级资金

88.3967

91.2598

市级资金

2.8631

合计

2,821.82

截至20221231日,项目实际到位2,833.91万元(含2021年结余结转资金12.0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2,649.63万元,资金执行率93.50%

(二)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批复(下达)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2022年度,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教育体育局下达文件明确了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下达的项目年度目标为: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

批复(下达)绩效指标:共设置了绩效指标7项。其中质量指标1项,时效指标1项,成本指标1项,社会效益指标2项,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项。详见附件1

2.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是对2022年禄丰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相关部门履职情况、项目管理情况、产出及效益效果等方面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查找影响绩效的问题和原因,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评价认为,项目绩效目标内容符合营养改善计划政策,但未能充分反映项目实施的预期产出和效益,所设指标不完整对受益对象精准性、食品安全、政策知晓率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反映不足,不能充分体现项目整体效益。通过前期实地调研,多渠道收集有关政策文件,评价组与被评价单位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结合项目设立的背景、目的和依据,将项目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设定为:(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覆盖率达100%,受益对象认定准确性达100%;加大力度宣传营养改善计划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受助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2)建立完整的资金保障机制,按照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及补助人数足额及时配套各级财政资金;(3)严格审核受益学生的认定流程,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的动态管理;(4)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建设,规范过程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加强营养健康教育,进一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营养状况,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健康水平。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

1)禄丰市教育体育局

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会同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会同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堂建设,改善学校供餐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配合卫生和食品安全等部门开展营养知识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2)全市中小学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主体为全市各中小学,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制订实施方案和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食堂建设和设施设备配备,制定工作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加强监督检查,对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负总责。

3)禄丰市财政局

禄丰市财政局负责牵头开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落实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2.管理流程

学校负责实施本校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的认定工作,每学期开展告知、组织学生(或监护人)申请、认定、名单公示等工作,并将名单上报禄丰市教育体育局审核。禄丰市教育体育局核实各学校人数,并将资金下拨到各学校,由学校自行实施项目。

3.制度建设

为加强禄丰市营养改善计划的管理,项目执行《禄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禄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禄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及原料采购验收管理制度》《禄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留样检测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在禄丰市教育体育局绩效自评的基础上,通过评价进一步客观地反映政策的执行情况、履职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和效果。分析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的精准有效实施情况、资金到位及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运行和预算绩效管理,完善政策制度,推动部门有效履职,优化资源配置和财政支出结构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提供支撑。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禄丰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评价范围为项目整体管理、实施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抽样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和评价内容,运用简便、实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规范进行评价。

2)统筹兼顾原则。职责明确,与单位自评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此次绩效评价工作。

3)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4)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依据充分、标准统一、资料可靠、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并接受监督。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根据项目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经济性、系统性原则结合《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202011号)及《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禄财绩20238号)的相关规定,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指标设置方式,参考主管部门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结合项目资金特点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三级指标,一级指标4个(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二级指标13个(决策依据、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成本、产出时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三级指标24个。具体详见附件2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本项目绩效评价总分设置为100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形成。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构建,决策分值权重15分,过程分值权重20分,产出分值权重30分,效益分值权重35分。

3)指标解释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项目管理流程所包含的决策过程

产出效益环节为依据,将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作为一级指标,对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决策部分(15分):设置决策依据、绩效目标、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立项是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决策部署情况,目标设置的合理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资金分配合理性。

过程部分(25分):设置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2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反映项目资金管理和项目过程管理的规范性,主要考核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资金支出进度情况;财政配套资金到位及支出情况;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项目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等。

产出部分(25分):设置产出数量、产出时效、产出质量及产出成本4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内容执行情况,包括受益学生覆盖率、受益对象准确性和食品安全保障等。

效益部分(35分):设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4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效益指标主要围绕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和受益对象满意度开展,主要考核项目政策的知晓率,项目实施对受益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的减轻情况,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的改善状况,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完备性等。

具体三级指标解释详见附件2

3.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审阅自评相结合,对收集的相关基础资料、各种技术经济数据,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特点,采用资料审阅、对比分析、实地调查、公众评判等方法进行评价。

1)公众评判法

通过现场调查与座谈、发放问卷等方式,对抽样学校及受益人群进行调查,了解主要调查对象-学生、家长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通过问卷调查采集学生、家长对项目实施情况和实施效益的意见和建议,为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满意度等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依据。

2)比较法

通过对比项目预定目标和实际产出、效益,分析项目产出数量、质量的完成情况和效益实现程度,分析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等效益指标,并对相关佐证资料进行逐一分析、对比,分析项目实施前后的效益。特别是将年度计划任务和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对比,反映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并将现场评价数据与市级统计数据进行比较分析,验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同时对抽样学校进行比较,总结实施模式的优缺点,为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3)分析法

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评价,判断项目预期目标是否实现、项目管理是否规范、资金的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在现场评价中从管理程序、实施流程、地方投入、技术应用等方面,分析影响或制约各地政策实施的因素。对照补助标准要求,分析项目实施内容与政策制度要求的一致性,提取系统相关信息,收集统计报表数据、受益人员花名册等档案资料,进行现场核实、数据分析和取证,并将核实结果和资金到位使用及结余情况进行比对。

4)实地调查法

在现场采用收集资料、填报数据、研究案卷、统计成果、查验数据、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实地调查取证。根据资料清单和实地调研清单向调查的有关部门和人员现场收集项目资料、进行现场访谈,并针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进行现场评分。

4.绩效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到。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5.绩效评价抽样

根据工作时间要求,结合前期调研时收集的信息和部门自评情况,综合考虑地理位置、经济状况、资金体量、受益人数、上年度资金结转情况等因素,本次选取3所学校实地查看资料,根据本项目调整后的绩效评价目标,实地调研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收集工作底表数据;对受益群体进行访谈,发放项目满意度调研问卷,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工作包括:开展前期调研,实地评价,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及修改完善,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1.开展前期调研

在受托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后,评价工作组及时与禄丰市财政局和禄丰市教育体育局进行沟通,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申报和评审情况、计划实施内容、批复调整情况、组织实施流程、资金拨付流程等,并收集相关文件资料。组织组员对收集到的文件资料进行研读,并查阅与项目实施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文件规定,力求获取对项目全方位的了解。根据禄丰市财政局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形成项目评价的总体思路,结合项目计划实施内容,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数据填报和采集

评价工作组就所需采集的数据与项目相关方进行沟通,并赴现场收集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及效果实现情况等相关资料。

3.社会调查

根据确定的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评价工作组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对项目受益学生及学生家长开展满意度调查,本次评价发放并累计回收有效问卷486份。

4.综合分析评价及报告撰写

1)数据整理

评价工作组在评价实施过程中,采用合理的方法对收集的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核实和全面分析,要求被评价单位对缺失的资料及时补充,对存在疑问的重要基础数据资料进行解释说明。同时利用各种公开的统计数据,如政府部门政务公开信息、互联网上各类相关数据信息。通过充分收集、分析和加工数据信息,形成对绩效评价宏观与微观层面的数据信息支撑。

2)绩效分析与评分

按照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评价基础数据,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量化评分。一是绩效评价指标分析,结合评价指标体系中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分别分析各指标的评价情况;二是对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量化、具体分析。完成绩效分析后运用既定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收集整理的数据和分析结果,对各项指标进行打分,确定绩效等级。

3)综合评价

在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量化评分的基础上,总结分析评价对象总体的绩效情况及相关经验与做法,形成初步评价结论。并以事实为依据,认真梳理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剖析影响绩效的主要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总结教训,提出对策建议。

4)撰写报告

评价工作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禄丰市财政局的要求,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甄别、分析;同时,提炼结论、撰写报告,并与项目相关方保持充分的沟通,确保每个观点均有理有据后,形成最终的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禄丰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5.26分,评价等级为。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2: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决策

15

12

80.00%

过程

25

18.81

75.24%

产出

25

24.98

99.92%

效益

35

29.97

85.63%

100

85.76

85.76%

评价认为,营养改善计划政策事关广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国家惠民政策的落实。本项目的实施符合禄丰市教育政策及地区发展规划,对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身体素质起到积极作用。但存在绩效年度目标设立不够细化、部分绩效指标与项目实际不符;项目未根据资金细化实施内容;项目管理制度规范性、长效机制健全性有待提高;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评价情况,设置的11个产出和效益指标中,9个指标完成,2个指标未完成,具体详见下表:

3: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绩效指标

指标值

指标实现情况

完成情况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产出数量

受益学生覆盖率

100%

未完成

根据调查数据统计,实际覆盖率为99.65%

产出质量

受助对象准确率

100%

完成

根据申请、审批等资料,受助对象为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产出指标

食品安全保障

100%

完成

根据实地查验,截至评价日,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产出时效

信息填报及时性

100%

完成

根据实地查验,截至评价日,各实施单位在1231日前完成信息填报。

效益指标

产出成本

人均补助标准达标率

100%

完成

根据付款凭证及实地查验,严格执行每生每天5元的标准。

经济效益

减轻受益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的帮助程度

≥80%

完成

根据问卷调查统计。

社会效益指标

政策知晓率

≥90%

完成

根据问卷调查统计。

效益指标

对受益学生良好饮食习惯养成的帮助程度

≥80%

完成

根据问卷调查统计。

受益学生营养状况改善

完成

根据问卷调查统计。

可持续效益指标

长效机制建设完备性

项目配备专业人员对项目实施、管理、监督;建立各项长效运营保护机制。

未完成

截至评价日,项目未建立持续有效运营机制,食堂人员流动性大、教师兼职会计、专业人员持续支持力度不足。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对象满意度

≥90%

97.71%

根据调查问卷统计。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决策指标满分15分,截至评价日,决策指标得分12分,得分率80.00%。具体分析如下:

1.决策依据

政策落实情况方面。本项目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云20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等文件精神。

2.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合理性方面。项目绩效目标内容符合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精神,但未能充分反映项目实施的预期产出和效益,所设指标不完整,对受益对象精准性、食品安全、政策知晓率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反映不足,不能充分体现项目整体效益。

绩效指标明确性方面。项目部分指标存在设置不够全面的问题,如数量指标仅设置建档立卡学生覆盖率,不能完全覆盖项目受益对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指标设置不够全面。

3.资金投入

预算编制科学性方面。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按照营养改善计划每生每天补助标准编制。预算资金按照学籍阶段、在校生人数和实际在校天数进行测算编制,禄丰市教育体育局根据20219月教育统计报表数据,结合省、州教育部门下达的教育日历,依据在校学生人数、在校天数、生均补助标准编制2022年预算。

资金分配合理性方面。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会同市级配套资金,按学校实际需求分春、秋季两个学期预算下达学校使用。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指标满分25分,截至评价日,过程指标得分18.81分,得分率75.24%。具体分析如下:

1.资金管理

资金到位率方面。截至评价日,本项目应到位资金2,821.82万元,实际到位2,833.91万元(含2021年结余结转资金12.0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预算执行率方面。截至评价日,实际使用2,649.63万元,资金执行率93.50%,资金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项目各方执行《禄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料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拨付、支出进度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违规使用等情况。

2.组织实施

管理制度健全性方面。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都了相应的业务、财务管理制度。但项目单位、主管部门都没有针对项目制定相应绩效监督管理制度,存在制度建设不完善的情况。

执行监管有效性方面。本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等实施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项目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业务管理制度管理实施。但在实地评价过程中发现,对项目的监督检查以抽查形式开展,且未形成相应痕迹资料。

档案资料管理规范性方面。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基本规范,从申报资料、审核资料、公示资料到执行资料基本齐全,但是实际调研过程中,有的审批分散在各班主任,未归档项目单位。

绩效管理情况方面。经过对业务资料、统计数据的检查及相关上级部门对数据的审查情况等,禄丰市教育体育局按要求开展本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并及时上报。但是自评报告中禄丰市2022年春季实施营养改善计划预算执行率自评完成值为100%,经实地查验,实际预算执行率为93.50%,存在自评数据客观性和准确性不足的问题。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满分25分,截至评价日,产出指标得分24.98分,得分率99.92%。具体分析如下:

1.产出数量

受益学生覆盖率方面。根据实地调研情况统计,2022年春季学期受益学生覆盖率为99.7%,秋季学期为99.6%

2.产出质量

受助对象准确率方面。根据申请资料、补助名册及抽样点查看,受助对象都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受助对象准确率100%

食品安全保障方面。根据实地查验,截至评价日,未发生过投诉、举报或食品安全事故。

3.产出时效

信息填报及时性方面。2022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采用全国义务教育学生实名制学籍系统进行登记,各实施单位于每年1231日前对实名制学籍系统信息进行核对、调整、提交。根据实地调研情况,各实施单位填报信息及时。

4.产出成本

人均补助达标率方面。根据付款凭证资料及实地查看,项目严格按照每生每天5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四)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满分35分,截至评价日,效益指标得分29.97分,得分率85.63%。具体分析如下:

1.经济效益

减轻受益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方面。根据调查问卷统计,认为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对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有帮助的问卷份数为476分,营养改善计划对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作用为97.94%

2.社会效益

政策知晓率方面。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学校通过黑板报、班会、告家长书、微信等方式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进行宣传,政策知晓率达到99.18%

良好饮食习惯养成方面。结合实地调研和调查问卷结果,通过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在帮助受益学生养成按时吃饭、不浪费粮食、不挑食等饮食习惯方面有促进作用。

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方面。实地调研学校公示食谱,营养餐内涵盖牛奶、水果等改善必需品;结合问卷调查结果,86.83%的受益学生及家长认为营养改善计划对学生营养状况改善有帮助。

3.可持续效益

长效机制建设完备性方面。禄丰市教育体育局制定了《禄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禄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禄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及原料采购验收管理制度》《禄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留样检测管理制度》等项目长效管理机制,明确了相关方的职责。但根据实地查验结果,龙源实验学校存在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的财务人员、管理人员由教师兼职的情况,后勤人员多为临时聘用,人员保障机制有待完善。

4.满意度

受益群众满意度方面。本次绩效评价共回收有效问卷486份,满意度为97.71%。详见附件5:调查问卷情况汇总。

五、绩效自评重点抽查复核情况

(一)自评重点抽查复核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202011号)关于对单位自评情况抽查复核的有关规定,为提高部门(单位)自评结果的客观性,本次绩效评价同步对禄丰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的自评结果进行重点抽查复核。

1.重点抽查复核内容

主要对项目的自评报告(表)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开展复核,以提高自评结果的客观性。主要包括:绩效自评工作是否按要求开展,项目预算执行率是否准确,部门所填列的指标完成值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各项指标的得分是否与实际完成值相匹配,部门上传的依据材料是否真实,是否足够支撑指标值,偏离目标原因分析和措施是否合理到位等。

2.重点抽查复核流程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202011号)相关要求,评价工作组以禄丰市教育体育局审核通过的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为依据,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复核工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评得分98.9分,自评等级为优。本次绩效自评复核工作主要围绕指标数据测算准确性、自评内容完整性等方面展开:

一是复核自评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在实地评价中,禄丰市教育体育局提供了《禄丰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评价工作组通过查阅支撑台账资料,实地调研搜集项目建设资料等,对自评报告中涉及的相关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了核查验证。

二是对项目自评内容的完整性进行复核。评价工作组对项目绩效自评内容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复核,分析绩效自评报告是否全面客观反映了项目的资金使用效率、主要产出成果和项目综合效益。

三是对项目主要产出和效益的自评情况进行复核。根据项目绩效自评的支撑依据及复核过程中获取的数据材料,分析自评数据来源与复核数据来源的差异性,对项目主要产出和效益实现情况进行偏差分析,更加合理的反映专项资金整体效益。

(二)复核结论和分析

本项目提供了《禄丰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对禄丰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项目进行综合评价。自评表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评分,但存在绩效指标设计全面性不足、指标完成情况自评不够客观、自评问题分析及改进措施不详实等问题。

(三)发现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指标设置完整性不足

经绩效自评复核,项目绩效自评表年度目标内容为按照各级各部门要求,高效、稳妥、卫生、规范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充分发挥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未对预期产出和效果充分说明;数量指标的因布局调整进城就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与项目实施相关性不高;绩效指标设置细化程度不够,未能完整全面地反映项目绩效目标,自评中仅对补助资金当年到位率、补助资金标准、补助政策知晓率和学生和家长满意度几个方面进行了打分考核,考核内容反映不足,不能充分体现专项资金整体效益。

2.部分自评结果不够准确

预算执行率自评完成值为100%,经实地查验,实际预算执行率为93.50%。截至20221231日,项目实际到位2,833.91万元(含2021年结余结转资金12.0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2,649.63万元。

(四)部门整改情况

禄丰市教育体育局通过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食堂及食品安全的常态监管,不断增强学校的安全意识及管理能力,确保校园食品持续安全。

(五)其他方面

无。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未细化项目实施内容

一是项目预算申报书编制了项目资金总数,未对项目具体支出内容、支出费用等进行详细测算。二是未根据资金细化实施内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制定项目的整体实施方案,总体目标不清晰,影响项目整体成效发挥。

(二)项目管理规范性有待提升

一是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需及时更新。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目前已提升为每生每天5元,但目前参照使用的《禄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相应补助标准未及时做出更新,不利于资金的有效管理。

二是制度体系完善性有待加强。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单位制定了相应业务管理、财务制度等相关文件,但未针对项目制定相应绩效监督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制度建设体系完善性有待加强。

三是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待完善。根据实地查验,存在食堂后勤人员为临时聘用,教职工兼职项目会计、项目管理等现象,导致食堂人员流动性高、教职工工作压力大,项目专业人员持续支持力度不足,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三)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一是绩效目标未对预期产出和效果进行充分说明,不够细化、量化;绩效指标中产出指标未设置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的建档立卡学生覆盖率所设指标不完整对受益对象精准性、食品安全、政策知晓率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反映不足,不能充分体现项目整体效益。二是部分自评结果不够准确。预算执行率自评完成值为100%,经实地查验,实际预算执行率为93.50%

七、建议

(一)完善资金测算,细化项目实施内容

一是建议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根据具体资金支出方向,结合项目性质和特点,进一步完善项目完善资金测算,确保资金发挥效益。二是建议根据项目实施总体目标,结合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和资金支出方向,细化项目资金支出,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最大化效益。

(二)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提高管理规范

建议以过程监管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建议主管部门及时更新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议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健全项目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完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人力、档案建设等相关制度体系,提高制度建设的完备性,确保项目实施内容完整、程序合规、资金使用规范等。建议每年及时组织人员督促该项目及时归档档案资料。

(三)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实绩效管理基础

一是提高绩效评价的重视程度。加强预算部门绩效意识,提高财政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责任,为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制度支撑。二是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精准度。在设定预算绩效指标时,对绩效目标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进行评估,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细化,持续完善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充分体现项目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关键指标,并使指标设定更加精确、可衡量。三是扎实做好绩效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按照规范实施部门自评,确保绩效自评工作质量。结合年度阶段性工作计划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预算绩效政策业务培训,增强业务人员实操能力,提升绩效管理业务水平。

八、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绩效目标表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3.抽样点资金使用情况表

4.抽样点发现问题汇总表

5.调查问卷结果汇总表

6.评价相关数据信息表

7.绩效自评报告

8-1.绩效评价报告专家意见反馈表

8-2.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表(部门)

9-1.绩效评价报告专家意见反馈采纳情况表

9-2.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采纳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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