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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2025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5年08月1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州、市党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依法治理工作,结合生态环境工作的实际,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规范决策、严格执法、强化行政监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业绩。现将2025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年上半年工作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

分局党组强化统筹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一把手”责任制,制定印发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计划,全力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

(二)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工作次数

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加大督促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并督促其他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在生态环境管理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做到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2025年上半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场次;召开党组会1次,研究讨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章、党规、党纪,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人。

(四)法治建设年度考核及整改情况

禄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结合我局各个时段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度我局法治建设成效考评为合格等次。

2024年度法治建设存在问题:法治建设信息未采用,无加分事项。

整改情况:针对此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整改落实,确保下一步信息质量得以提升:一是认真总结做法成效,实事求是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整改措施;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撰写督导;三是年初制定下达分解信息宣传工作目标任务,并按季度通报信息撰写和采用情况。

二、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深化法治理论学习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情况

一是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2025年上半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五次。

二是落实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年度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计划,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党内法规、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安全教育等内容。每月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活动两次,2025年上半年共组织学习12次,专题学习《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12部法律法规。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县(市)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楚编办发〔2019〕45号)和《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州县(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权的通知》(楚环发〔2020〕4号),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县(市)分局为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行政许可主体不适格,楚雄州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3月28日印发了《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核)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程序,授权各县市分局承担非辐射类、光伏、风电和储能项目报告表接件、现场核查、受理、公示、审查、听证及行政许可决定书起草、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归档等具体工作,楚雄州生态环境局作出许可决定。

2025年上半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程序规范前,我局共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行政许可12件(项目总投资45271.27万元);规范文件下发后,我局负责开展前期审查工作并上报州局审批建设项目7件,收到州生态环境局下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7件。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云南省10件惠企实事〉的通知》要求,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审批时限的40%(承诺办件时限12个工作日),按时办结率100%,环评要素保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政务服务标准化

制定上报了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2025年环评要素保障工作清单,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全流程帮扶指导,扎实做好辖区内建设项目环评要素保障工作,及时破解困难和问题,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功能,努力实现环评审批提质增效,积极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努力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

3.特色

充分运用云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成果,依托省级及州级数据共享平台查询项目环境敏感因素,指导优化60余个项目选址选线,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服务和引导重大项目落地,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与清理数量

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县(市)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楚编办发〔2019〕45号)和《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州县(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权的通知》(楚环发〔2020〕4号),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县(市)分局为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2022年以来未出台过规范性文件。

2.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县(市)分局为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重大行政决策由楚雄州生态环境局作出,分局无此权限。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行政案件办理情况、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认真梳理应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主体信息、行政职权项目总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上传至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统一平台,全面、及时公示本部门事前、事中、事后行政执法信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的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活动中进行文字、音像全过程记录,并建档立卷,实现全过程留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他涉及行政相对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上报州生态环境局进行审核。2025年上半年共上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4件,其中:开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4件,开展重大行政强制案件法制审核0件。通过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确保了行政行为得到有效规范,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2.各种大数据平台运用情况

我局目前正在使用生态环境部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统一部署的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具体如下:云南省移动执法系统(省级系统、2023年开始使用)、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管理企业申报系统(省级系统、2017年)、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部级系统、2018年使用)、全国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备案系统(部级系统、2021年使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云南省)(部级系统、2017年使用)、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申报系统(省级系统、2018年使用)、流域水生态环境管理大数据应用系统(省级系统、2023年开始使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部级系统、2012年开始使用)。我局目前行政执法事项为行政处罚(调查权)150项,行政许可(前期审查)2项,行政检查8项,所使用的国家级和省级执法平台已涵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权力5类行政行为。按照生态环境部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可以不使用楚雄行政执法办案平台开展案件业务办理。

3.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每月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强化环境应急管理,严控信访纠纷环境风险,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消除环境隐患,确保环境安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量、败诉率、各种司法行政建议办理情况

2025年上半年我局不涉及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未接到司法行政建议。

5.信访法治化处理情况

牢记信访投诉无小事的观念,2025年1—6月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67件,办结并完成答复61件,其余信访举报件正在有序调查办理中。

(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1.“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情况

一是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并在政府网站公开普法责任清单。建立普法责任制清单、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体系,并常态化实施。建立并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

二是在单位门口公示栏设置法治文化宣传栏;在禄丰市政府网站上的环境保护栏目、楚雄环境微博、微信群等平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近年新修订的环保法律法规全文和相关解读进行宣传发布。

2.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22”生物多样性保护、“6·5”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8·15”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普法节点,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好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二是坚持日常执法与环境普法宣传相结合,各股室结合职责分工,将环境普法宣传渗透到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业务咨询指导、以案释法、说理式执法等方式,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等行政相对人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和管理政策的宣讲,增强社会公众对环保法律法规的认识,增强公众守法意识及对法规政策的理解和认知,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等行政相对人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2025年上半年共开展普法进企业29次,普法对象80余人次。

三是联合市科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次,通过与学生互动、播放动漫宣传短片,增强了学校师生的环保法治观念,更好地了解爱护环境的重要性,充分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爱护环境·从我做起”的良好校园氛围。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2025年上半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执法规范化水平待提升。

(二)专业法律人才的培养亟待加强。

(三)执法监管力量不足。

四、2025年度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建设责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上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坚决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尊法、守法水平。

(二)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标准,对于符合行政处罚免责情形的,及时督促企业整改提升。全面落实法律顾问驻点制度,对重大案件执法提供法律支持服务;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法制审核、全过程记录三项制度。

(三)持续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按照法治宣传工作方案,重点抓好新实施的法律法规宣传。此外,提前谋划做好分局执法人员的学法培训工作,不断创新形式,提升法治建设成效。

(四)继续抓实抓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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