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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3年09月2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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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城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

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市城管局),是禄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市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各项工作政策、规章、计划、预算并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对乡镇的城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城市园林绿化、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方面政府投资或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申报立项、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3.负责城市管理的统一协调、调度、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工作。

4.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审批;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粘贴宣传品审批;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等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行使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负责城区城市防洪、排涝、清淤的管理。

6.负责城市绿化、环境卫生以及城市道路、临街建筑、临街标志、临街灯光等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户外临时广告管理,组织拟定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计划和技术标准;行使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涉及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城市道路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在城市道路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和恶臭气体物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中对在人行道上违法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市经营性停车行业、临时占道停车点的管理以及在规定范围乱停乱泊车辆行为的管理,制定有关停车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的政策,行使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涉及挤街占道、无固定门店、在街道或者居民区随意摆摊设点或者走街串巷流动经营,未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经营活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食品摊贩等监管执法工作。

10.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禄丰市城市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美丽县城建设、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和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为目标,加大城市管理巡查监管、严管严控力度,努力推进城市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和长效化,有力提升了禄丰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1.加强城市管理宣传,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围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全面加大城市管理工作宣传。一是利用城管巡逻巡查,向广大市民发放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健康文明生活新风尚各类宣传资料,积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市民群众参与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大力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围绕我市市容环境整治,城管队员向沿街商铺、机动车驾驶员及过往行人发放《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县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和家禽管理的通告》《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非法广告清理整治的通告》《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的通告》共13000余份,利用巡逻执法时出动的执法车辆和智慧城管安装的小喇叭,反复巡回宣传播放,同时,在禄丰电子政务门户网站、禄丰电视台、禄丰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2.加强城管执法,全方位开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一是加大占道经营、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由城管局牵头,城管执法大队全体队员40余人,市场监管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运政管理所等单位组成,开展市容环境乱象、重点区域脏迹、治理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城市交通拥堵、扬尘污染等影响市容市貌的综合治理,一年来,共口头警告责令整改1020余起,查处道路开挖15起,拉运石块(砖头)18车次,拆除树上乱钉乱挂行为235余起,整治占道经营3564余起,整治乱摆乱放1080余起,整治乱排乱倒78起,整治乱搭乱建55余起;办理行政审批198件,收取城市道路挖掘、占用费82345元,办理一般案件1件,收缴罚没款500元,办理简易案件65件,责令改正89件。二是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对车辆不在泊位内停放、占用人行道乱停乱放、不按朝向顺序停放行为依法查处,劝离、警告违法停车5800起,对违章停车进行锁车2653辆,收缴罚款513880元。三是依法规范市民养犬和家禽,集中对市区主要街道、公园、广场等人口密集区域的流浪犬进行收捕整治,开展定期或不定期路面巡查,向市民宣传文明养犬,发放宣传单,现场对溜狗不牵绳和清除粪便的市民进行劝导教育420起,捕捉收容流浪犬39只,处罚15起;四是开展户外广告及门面招牌的规范管理工作,对户外广告牌、各类指示牌进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广告设置要求、陈旧破损、影响美观及有安全隐患的广告牌、横幅、喷绘广告等,一律予以拆除,全年清除各类户外广告牌36块,清除城区违规张贴小广告2300余份,清理非法小广告、小卡片、违法乱涂乱写、低俗广告电话号码32000余条;五是加大违法违规建设的查处力度,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住宅小区违法违规建设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拆除违法建筑5起,拆除违规搭建在人行道上的斜坡台阶15起,年内创建无违建小区2个(珑润小区、龙城国际小区);六是加大扬尘污染整治,对建筑工地设置硬质围档、工地出入口硬化处理、冲洗设备等情况进行检查,加大建筑渣土、垃圾清运等运输车辆沿途抛撒污染路面情况进行查处,共查处渣土车沿途抛撒渣土污染城市道路15起。七是加大各类集贸市场治理,对金山农贸市场、龙源祥农贸市场、宏祥农贸市场、龙城大型综合农贸市场、水果市场进行严格管理,加强对火车南站广场秩序、步行街小吃摊点、恐龙艺术广场儿童娱乐设施摊位规范管理。八是加大对城区窨井盖、地漏、沟盖板破损和缺失情况的巡查检查,共修复改造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窨井盖208块、地漏55块,消除安全隐患。

3.强化街道清扫保洁,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一是强化街道清扫保洁、按照“一日一大扫,全天候保洁,垃圾日产日清”的原则,抓好城区156.55万平方米街道、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保洁、清运工作,全年共出动吸尘车561车次、吸尘935吨,出动洒水车1516车次、降尘洒水26850立方,清运垃圾18269吨。二是全面加强市城区机械清扫和防尘污染工作,主次街道每天不少于2次出动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和街道冲洗;三是对市区所设置的900组四分类果皮箱、22座垃圾分类收集亭环卫设施(车、箱、桶、亭)做到全面清洁和消杀,对城区的钩背箱进行了分类垃圾桶的更换,更换了分类垃圾桶600余只,垃圾桶(箱)就近投入小区摆放65个。四是对城区金源街、大华街、星河路、金水路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运工作。五是加强对重点地段的卫生整治工作,对侏罗纪大街、龙缘路、金山南路、学府路、星宿大街、入场广场、火车南站等重点路段和区域约13.2万平方米的路面,先后91次、出动人工860人次进行了清扫和冲洗,清除沉积垃圾和沙石泥巴82吨;对长田收费站至入城广场约24公里道路路段实行每周二、周五进行洒水冲洗常态化保洁,洒水1900多吨。六是加强公厕保洁管理,全年投入资金142.8万元,对城区由我局管护的34座市政公厕实行购买服务、一厕一人专人管理,按照“三无五有”标准,做到公厕每天有人清扫、冲洗,对内部设施加强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厕干净卫生、正常开放。七是按照垃圾填埋处理标准,对所进入垃圾场的垃圾进行全覆盖填埋处理,规范处置垃圾26160吨。加强渗滤液处理站的管理,对填埋场周边截洪沟进行全面清理,对损坏的渗滤液排放管道进行修复,严格实行渗滤液处理在线监测,确保规范运行,达标排放。八是积极推进市城区垃圾处理费改革工作,按照《禄丰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改革调整方案》的收费标准,坚持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执行,今年完成征收垃圾处理费223.37万元。

4.强化园林绿化管护,提升城市绿化品质。一是加强公园、街道、广场等草坪、绿篱、园林小品、行道树等绿化植物的日常管护。灌溉浇水及时到位,做好病虫害防治,今年,对城区绿化植物组织全面药物喷洒2次,部分草坪、灌木喷药12次,组织全面施肥4次,确保绿化苗木长势良好。定人定责对西河烟柳上游水面、沉沙池垃圾进行打捞清理,保证水面卫生。二是加强绿化设施的维护工作,做好城区绿地的清扫保洁、按时清洗各种园林设施;对缺苗较多的地段进行及时补植;及时清理绿地内的杂草,确保绿地整洁、美观;养护管理产生的垃圾做到随产随清,一年来累计清理杂草、养护管理产生的垃圾65吨,报警查办损坏绿化树木8起,纠正踩踏绿地、攀折花木、向绿地内倾倒污水、垃圾及在树上乱搭、乱挂现象105起,说服教育群众320多人,有效保护园林绿化成果。三是强化绿化养护单位的监督考核,做到月中检查,月末考核,并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督促进行整改,开展考核9次,发出考核意见18份。四是积极推进园林绿化项目建设。储备林项目星宿公园提升改造已基本完工,累计投入资金约3500万元,已于今年5月1日向市民开放;市区交通隔离防护栏增绿增花美化提升改造工程,在世大街、金山南路、龙缘路、龙腾路、丰裕路5条道路交通隔离栏安装塑木花盆727套,栽植叶子花、月季、天竺葵、南非万寿菊等观花植物2181盆,完成投资683.45万元;火车南站站前广场绿化提升改造,改造面积3199㎡,种植草坪、灌木等地被2684㎡,栽植乔木237株,完成投资193.65万元;城区行道树树池绿化美化,对城区有缺塘行道树的16条街道进行行道树补植补种和美化,共补种小叶榕、香樟、天竺桂等533株,对万融街、龙缘路、泰安路、文盛路等35条街4769个行道树树池安装小表瓦及铺碎石1945个,种植蟛蜞菊树池2299个,种植麦冬草树池525个,完成投资162.28万元;侏罗纪大街两侧人行道改绿化带及恐龙环岛绿化提升工程,树池改树沟种植混播草坪12291㎡,栽植小叶榕671株,恐龙环岛过密乔木进行移植,铺种草坪1400㎡,对损坏的灯具及抽水水泵进行更换,完成投资291.49万元。

5.加强市政设施管理,提升城市宜居水平。一是对城区侏罗纪大街金德酒店门口、海丰车市门口等8个易堵易涝点排水设施清淤及修复,组织专业疏通车疏通了堵点7处,改造堵点1处,城区排水管道堵点基本消除。二是全面完成城区垃圾中转提升改造项目建设,新建框架结构厂房一层,建筑面积233.94㎡;新建停车场,购置18方垃圾压缩箱体2个,挂车1辆。三是实施西河烟柳河道上段清淤工作,项目于5月5日启动,于6月15日全面完成清淤,清理河道长度150米,清理面积约4650平方米,完成投资65万元。四是对生活垃圾处理厂进场道路修复项目进行验收,对该段路段排水沟进行开挖疏通,确保路面及周边雨水排水顺畅,对路段破损、有坑塘的路段采用泥结石或片石修复并碾压,完成投资100万元。五是积极推进禄丰市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厂项目建设,由市城投公司负责承建,项目选址于中村乡乱石坝原德胜钢铁有限公司渣场,现已投入使用。六是积极推进禄丰市垃圾焚烧发电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该项目由禄丰、武定共建,现已完成项目选址(禄丰市和平镇),并与安徽海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正在办理相关前期手续。七是积极推进禄丰市城北垃圾中转站项目建设,目前正在加快选址和用地报批手续,编制设计方案。八是积极推进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2022年10月15日,市人民政府与云南顺达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项目地点位于金山镇河口村委会河口一组,目前正开展前期报件工作。

6.加强公共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为保证市城区公共路灯、景观灯、交通信号灯等公共设施的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亮化、美化县城,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保证车辆及行人安全,一是加强对4019盏路灯、2740米公园洗墙灯等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并实行一周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今年来,共修复损坏的路灯185盏(次);景观灯109次;处理损坏路灯杆事件6起,损坏路灯控制箱6起,理赔金额人民币73500元;维修损坏的地下主电缆线6起,理赔金额人民币73500元;修复公园洗墙灯2次。二是积极协调推进5G智慧灯杆项目建设,世纪大街145盏智慧路灯已全部投入使用。三是加强公共照明的监督管理,管护单位安排专人日夜巡查,做好管护和维修工作,确保市城区照明设施完好率98%以上,亮灯率95%上,并根据时令和气候的变化,对早晚开关灯的时间每15天进行一次调整,提升公共照明的使用效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市政管理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禄丰市环境卫生管理站

2.禄丰市园林管理所

3.禄丰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城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城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编制,实有车辆11辆为垃圾车、洒水车、城管执法电瓶车。)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城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5544717.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33500.96元,占总收入的79.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211216.81元,占总收入的20.4%年初结转资金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567552.55元,下降39.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889373.68元,下降43.87%;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678178.87元,下降11.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补助项目减少,调减环卫绿化运营服务费,路灯管护及城市管理,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在线监测运行维护项目、城北片区道路绿化保洁服务项目等项目支出预算形成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城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5544717.77元。其中:基本支出8099759.98元,占总支出的31.71%;项目支出17444957.79元,占总支出的68.2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433307元,下降40.5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29017.34元,增长17.89%;项目支出减少18662324.34元,下降51.69%;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比2021年增加1229017.3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综合绩效考核奖按月发放形成的。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8662324.3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上级补助项目减少,调减环卫绿化运营服务费,路灯管护及城市管理,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在线监测运行维护项目、城北片区道路绿化保洁服务项目等项目支出预算形成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城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99759.9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42400.14元,占基本支出的96.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7359.84元(含公务交通补贴90030元),占基本支出的3.18%。人均日常公用支出4290.5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城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44957.7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专项业务费项目支出17444957.79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211216.81元,主要用于列年差欠工程款支出,驻村队员工作经费等支出。

2.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2233740.98元,主要用于环卫、绿化运营服务费支出,城区路灯管护支出,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维护支出,环卫、绿化、公共厕所管护人员、执法队员春节走访慰问支出、城市管理服装购置支出、城市公共设施维护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城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99759.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1.71%。与上年相比增加1229017.34元,增长17.89%,主要原因分析: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综合绩效考核奖按月发放形成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13131.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纳,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支出。

6.卫生健康(类)支出494556.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7.城乡社区(类)支出5937906.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临时工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支出4541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元,支出决算为63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38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38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城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元,支出决算为63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4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支出减少形成的。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671元,下降54.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671元,下降54.5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支出减少形成的。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乡镇村委会人员对接相关工作,招商引资接待相关工作,接待13批次、121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城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359.84元,减少857379.88元,下降76.91%,主要原因分析:减少的原因是临时人员工资纳入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用其他资金支出形成的。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7283.16元,电费6000元,邮电费19000元,差旅费36000元,接待费6387元,工会经费62659.68元,其他交通费用90030元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禄丰市城管局资产总额4427574.71元,其中,流动资产458855.43元,固定资产2976816.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91902.7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禄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9月25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33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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