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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3年09月2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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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禄丰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丰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组织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应急救援力量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22,禄丰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大安全、大应急”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入手,毫不放松抓安全、千方百计保稳定,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确保了全市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1.安全事故防控及自然灾害防治情况

(1)安全事故防控情况:2022年1—12月,全市累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07起、死亡12人、受伤78人、直接经济损失194.76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4起,死亡4人,生产经营性事故起数同比减少5起、死亡人数减少6人,分别下降55.6%、60%。

(2)自然灾害防治情况:2022年1—12月,全市发生低温冷冻、雪灾、风雹、洪涝、地质等自然灾害5类11次,造成14个乡镇155135人次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11060.71公顷(成灾面积2270.52公顷、绝收面积978.93公顷),房屋一般受损41户186间,公路或乡村道路崩塌3万余立方米,毁损电力线路长度0.8千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717.18万元(其中:房屋及居民家庭财产损失276.96万元、农林牧渔业损失13048.60万元、基础设施损失391.62万元)。

灾情发生后,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应急管理局迅速响应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和灾情核查工作,受灾乡镇人民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救灾救助工作。全市投入抢险救灾救助干部群众11995人次,发放救灾救助资金197.35万元,救助5751户18206人次;发放大米104吨,救助9182户34955人次,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平安过节。

2.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成效

(1)高位组织推动,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党政主要领导始终坚持带头抓安全生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各级细化措施。2022年1—12月市委、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2次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行专题学习,召开市委常委会4次、市政府常务会11次听取及研究了全市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召开了8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进行安排调度。重要节假日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全市处级领导和各级各部门先后深入乡镇、企业和项目现场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3次,共督查检查单位(企业)246家,查处隐患问题705条。针对查处的隐患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企业)发出督办函,并加强跟踪督办,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人,按期限要求向市安委办报告落实情况。二是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年初及时与14个乡镇、22个市级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乡镇、各部门与下属单位及辖区企业签订责任书1270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头抓,职能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明确市级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主动开展行业领域内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安全生产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四是严厉督促各企业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企业的每个领导、每个班组、每个职工,坚决把好安全生产的第一道关口。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依法保障安全投入,切实提高防范能力,严防违章违规现象发生,确保生产安全。五是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考核中的权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机制。六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严格事前责任追究,建立发生事故企业专门档案,对1年内发生2起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及时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并实施联合限制和制裁约束。对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事故乡镇和部门,市安委会进行约谈。对履职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突出抓好监管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突出防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一是完成了12座在用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对3座长期停用的尾矿库实施了闭库工程。二是抓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集中治理,2022年开展安全风险治理执法检查73场次,发现问题隐患528条,已整改517条,正在整改11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文书73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5份,对4起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实施行政处罚11万元。三是严厉打击非法存储、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行为19起,打掉非法存储烟花爆竹黑窝点5个,依法查扣价值7.15万元的烟花爆竹制品1436件,并对2名违法人员进行了行政拘留,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四是积极开展涉氨制冷企业隐患专项治理。整治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蔬菜冷库涉氨制冷装置2套、工业生产涉氨制冷装置1套。进一步加大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对23户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共查出隐患193条,责令52户企业限期完成整改193条。通过购买专家服务,积极开展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治理,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问题和隐患的216条,企业自查治理各类安全问题和隐患的327条。五是全市已排查经营性自建房4298栋,其中红牌10栋、黄牌16栋、蓝牌437栋,已全面采取了管控措施。红牌10栋:7栋已拆除,1栋待拆除,1栋永久性封堵,1栋安全鉴定,已出具安全鉴定报告。黄牌16栋:需鉴定10栋,已安全鉴定9栋,出具安全鉴定报告7栋。蓝牌437栋:需鉴定216栋,已安全鉴定78栋,出具安全鉴定报告60栋。已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1558栋,其中,前期工作有遗漏的2栋,初判不精准的93栋,管理措施不到位的4栋,“回头看”期间新增实施整治的经营性自建房3栋,目前均已采取了管控措施。六是对市内17家液化气经营门店和3家液化石油气充储站企业、2家天然气企业全面进行安全生产检查7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82条,下达整改通知19份,整改完成率100%。全市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用户715户,已安装泄漏报警装置非居民用户715户,安装率100%。七是抓实禄丰输油气站、输油气管道保护、防范、应急工作,全力做好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昆明输油气分公司楚雄作业区(中缅油气管道)的安全保护工作。2022年,禄丰市境内存在的10个高后果管控区,均已完成一区一案及风险评价工作,同时已将“一区一案”报备。聘请专家对禄丰市境内8条油气管道专用隧道开展专项检查。八是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2022年监管在建项目35个,建筑面积65.53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项目20个,建筑面积53.97万平方米。全市共检查建筑企业28家,在建项目35个,共下发停工通知书1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5份,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45份,排查安全隐患167条。九是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59户,抽查设备345台(次),排查隐患11条,现场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8份,立案查处案件3件,目前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十是强化开学前安全教育工作落实情况100%全覆盖检查。认真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教育、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以中小学、幼儿园等全市各类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的餐饮单位和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重点,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十一是强化对客货运企业和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共督导检查企业96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80条,已整改80条,整改率100%;持续深入开展非法营运打非治违,出动执法人员652人次、执法车辆172辆次,检查车辆744辆,查处违章案件74件,其中非法营运案件35件;坚持部门联动,常态公路货车超限超载联合治理,共投入警力1486人次,警车914辆次,查获超载案件161件,其中查获“百吨王”超载案件6件;持续开展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专项整治,全时段严查严管重点违法,严查各类重点交通违法76289起,其中查处涉酒案件258起。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挂牌整治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13处,目前已完成整改13处并通过验收,整改率100%。十二是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单位、场所372家,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239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239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28份,下发《处罚决定书》12份,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2份,责令“三停”单位2家,督促2家市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场所完成整改。

(3)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冲刺“大收官”。按照上级部署要求,2020年7月31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1+2+13”的《禄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在全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整治工作,成立了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动整治工作,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开展三年行动以来,全市严格按照整治步骤和目标要求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压紧压实部门、乡镇、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全市共组织督查检查企业(单位)1493次,排查发现隐患3614项,完成整改3614项,整改率为100%;列入市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23项,完成整改23项,整改率为100%;各部门实施安全生产预防性行政处罚111次,罚款205.578万元;责令停产整顿企业11家;实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单位5家;列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目标任务挂图作战84项,完成84项;建立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清单433项,制度措施清单115项。11月初,我市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接受了省安委办委托的第三方现场检查评估。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地防范化解了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完善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市的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4)构建安全监管执法体系。一是全面推行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强与“放管服”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市应急管理局按照2022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2022年1—12月实施事故处罚和预防性处罚12起,收缴罚款167.24万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率17.3%。二是组织参加市级安全生产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随机抽查5件案卷,评测结果5件为合格。三是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共享、案情通报、事故联合调查、重大案件会商、联合督办及案件移送制度。2022年在“两法衔接”平台录入生产安全事故案件1件,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中,不存在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全年移送案件数零件。四是按照事故调查权限,在禄丰市政府网站公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1件。

(5)紧盯关键重点,深化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一是认真按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指导意见,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开展重大隐患危险源辨识,健全完善4个重大危险源辨识备案建档、检测、评估和监控工作,构健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体系,形成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二是建立风险分级制度,对部门单位查找出的风险进行科学评估、研判,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制定落实监控措施,并上报风险点清单。三是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各种瞒报谎报迟报事故行为,认真落实事故挂牌督办、事故直报、举报奖励、失信惩戒、警示通报、诫勉约谈、“黑名单”等制度,凡是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一律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公示,真正发挥惩戒和警示作用。四是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分析研判上报州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3个,现已整改完毕。市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10个,已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实施隐患闭环整改。五是抓好省州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反馈隐患问题的整改工作,市应急管理局整改隐患问题8项、其他行业部门整改隐患问题29项、督促企业整改隐患问题120项。六是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召开预案修编管理工作会议2次,指导19个部门完成专项应急预案简版修订24个,通过企业应急预案审核备案101家。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全市抓实“六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五进”、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防灾减灾救灾等宣传教育活动,将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方针政策宣传到企业、宣传到群众。全市征订新修订的《新安全生产法》2000册分发各部门、各乡镇及各重点企业。发放其他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宣传材料1万余份,制作宣传标语50余条,制作宣传展板100块,接受群众咨询1万余次人。

(7)积极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33期,提醒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风险管控责任措施。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应急响应有序有力,应对处置科学有效。完善事故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完善预警预报和风险告知制度,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落实落细群防群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市组织开展各类应急预案演练67场次,参演人数1万余人,投入经费8万元。

(8)全力做好难度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一是牢固树立“防大灾、抢大险、救大灾”思想,坚持“两手抓、两手硬”。 严格落实防汛安全“1262”递进式精准预报预判会商工作制度,积极构建汛期安全防范齐抓共管联动工作体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思想,消除侥幸心理,一如既往地抓好预报预警和应急保障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救灾物资应急储备和运输联动机制,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二是抓实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完成了3个大类基础数据普查调查,共普查调查学校、医疗卫生单位、养老院等社会服务机构、危化生产企业、加油站、非煤矿山、尾矿库等承灾体单位362个,政府灾害管理能力调查单位9个、乡镇减灾能力单位调查14个、村社区减灾能力单位调查165个;家庭减灾能力抽样调查1210户。三是树牢“防大震、抗大震、救大灾”思想,重点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统筹地震救援力量整体布局,推进应急避难场所、“三网一员”建设和防震减灾知识“六进”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执法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股、安全生产基础股、自然灾害和火灾救援管理股、救灾和物资保障股、安全生产信息化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1个行政单位为:禄丰市应急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7,388,260.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05,260.62元,占总收入的98.8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3,000.00元,占总收入的1.1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245,605.36元,下降23.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28,605.36元,下降24.17%;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中央、省自然灾害资金支出,用于自然灾害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支出减少。上级补助收入0元,增长0%;事业收入0元,增长0%;经营收入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83,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禄丰市财政专户拨入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7,388,260.62元。其中:基本支出4,294,283.42元,占总支出的58.12%;项目支出3,093,977.20元,占总支出的41.8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245,605.36元,下降23.3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25,259.27元,增长44.64%;项目支出减少3,570,864.63元,下降53.58%;上缴上级支出0元,增长0%;经营支出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增长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人员工资,基本支出随之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中央、省自然灾害资金支出,用于自然灾害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94,283.4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55,389.54元,占基本支出的94.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8,893.88元,占基本支出的5.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应急管理局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93,977.2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87,159.36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706,817.8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8,442.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77%。与上年相比减少2,384,604.00元,下降29.87%,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中央、省自然灾害资金支出,用于自然灾害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5,122.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9%。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统筹内退休金及在职职工单位养老保险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2,224.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主要用于单位职责行政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2,8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648,246.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3%。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基本工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6.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4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3.1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2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360.00元,下降8.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60.00元,下降17.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安全监管、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安全检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893.88元,比上年减少11,871.40元,下降4.73%,主要原是严格控制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安全监管、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禄丰市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297,916.51元,其中,流动资产158,785.88元,固定资产1,139,130.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43,3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3,3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8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43,39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附件:禄丰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禄丰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26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547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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