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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碧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年10月2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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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禄丰市碧城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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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楚雄州禄丰市碧城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禄丰市碧城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政府机关:承担宣传、统战、社会制安综合治理、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文秘、信访及综合协调、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移民、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调处、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民政、卫生、食品安全、教育、科技等职责。

2)党委机关:承担党建、组织、人事、纪检检察等职责。

3)人大机关:承担人大监督事务。

4)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承担农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机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工作;负责辖区内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处置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5)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承担林业、草原、湿地等基层科学技术推广,林草防火、林草和湿地保护、林草病虫害防治、林草产业发展等服务性工作;负责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镇村护林员队伍管理工作。

6)水务服务中心: 承担水利科学技术推广、水利设施建设与保护、防汛抗旱等服务性工作;组织拟订辖区内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及供求计划;编制辖区内主要河流、流域综合规划;负责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等监督工作;负责水利国有资产和水利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7)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承担文化宣传、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文物保护、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村文化室和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建设指导工作;负责数字文化信息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人传习活动指导工作。

8)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承担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建设项目用地初审和群众建房上报审批、发证等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招标和施工管理工作;负责村镇规划、镇村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9)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承担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劳动力转移、就业、城镇居民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工作;负责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退役军人等服务性工作;负责为民服务事项和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

10)财政所: 承担财政资金监管、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非税收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管理等工作。接受市财政局业务指导。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21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碧城应对挑战,负重前行,实干奋进的收获之年。据统计,2021年,全镇实现工业总产值21.06亿元,同比下降18.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12.4亿元,同比下降22.5%;固定资产投资9.7亿元,完成县下达任务数的107.8%;招商引资到位资金7.6亿元,完成县下达任务数的108%;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个体)实现销售额3.6亿元,同比增长14.2%,实现零售额1.65亿元,同比增长16.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48万元,完成县下达任务数的81.9%,居全县中上水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179元,同比增长8%,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0110元,同比增长10%。

全年实施投资上亿元的招商引资项目2个,争取到位资金11.3亿元(含县级部门分割3.7亿元)。全州第三季度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在我镇举办,投资3亿元的唐人神生猪绿色养殖全产业链项目有序推进,碧城数控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项目全面竣工投用,佛山丰堡、安徽捷甬达等4户企业入驻发展。高质量谋划包装“十四五”期间重大项目144个,概算总投资277.72亿元。

一年来,实现粮食总产量2.3万吨,新增设施农业1760亩,启动实施了5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覆盖下村、碧城、胜利、西山、万松、前营6个村社区。举办西山省级化肥减量增效玉米示范基地样板600亩,依托花卉种植合作社完成花卉种植7260亩,积极发展萝卜、山药、豆类、辣椒、中草药等特色作物规模化种植。135万公斤烟叶收购工作圆满完成,实现烟叶种植收入3996万元,位列全县第3。实施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个(万松农产品种植营销专业合作社种养殖项目),发展申报“一村一品”产业示范村2家(张通花卉产业示范村、万松萝卜产业示范村)。总投资38.42亿元的禄丰县镇村振兴示范园区(碧城鲜花小镇)成功申报,申请专项债券10亿元。落实落细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管集市、常消毒、净餐馆取得实效,众参与氛围逐步形成,农村人居环境跃上新台阶。成功创建省级卫生镇,西山、上村、胜利、青山、张通、前营、好义7个村委会获评省级卫生村;西河村委会获评州级美丽镇村,猫街村委会、万松村委会获评县级美丽镇村,生态文明先行、镇风文明引领的镇村振兴步伐稳健迈开。

一年来,我们务求实效,狠抓三大攻坚战,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弱项加快补齐。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硬任务,深入实施脱贫攻坚“三个百日”行动,控辍保学成效显著,基本医疗保障持续全覆盖,存量危房全面清零,易地扶贫搬迁户实现安居,饮水安全问题有效解决,产业扶贫覆盖175户贫困户,未脱贫的6户17人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已脱贫的169户605人贫困人口稳定发展,顺利通过省州县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验收,全镇175户622人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均超过4200元,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镇原文化中心办公用房工程欠款与历史性债务逐年化解,财政刚性支出,民生、重大项目支出得到保障,防范和化解风险取得实效。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高标准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罗次温泉整改工作,整改验收经营户69户,投入787万元建成温泉污水处理厂1座。“河长制”实现常态化、规范化,河道环境持续改善。完成国土绿化集镇大树移植110株,低效林改造700亩。成功创建省级生态镇,15个行政村全部获评州级生态文明村,碧城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更绿更浓。

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12473户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入户信息采集工作顺利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摸排工作扎实开展,涉及的15个村(社区)2259个图斑全部完成现场核查和举证。完成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备案4775宗,土地林地适度规模经营逐步推进。完成公立医院行政化改革,建立紧密型医共体1个。殡葬改革有序开展,完成活人墓整治48冢,大墓豪华墓整治4冢,入公墓安葬826人,火化率、入公墓率达100%,文明丧葬新风基本形成。进一步完善干部考评激励办法,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形成推动跨越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禄丰市碧城镇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 碧城镇人大主席团

2. 碧城镇党委

3. 碧城镇人民政府

4. 碧城镇财政所

5. 碧城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6. 碧城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7. 碧城镇水务服务中心

8. 碧城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9. 碧城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10. 碧城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镇人民政府内设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禄丰市碧城镇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禄丰市碧城镇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3,991,86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991,862.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596786.84元,其他收入减少255000元,政府性基金拨款增加136024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增加12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禄丰市碧城镇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3,881,862.6元。其中:基本支出17,591,312.41元,占总支出的51.92%;项目支出16,290,550.19元,占总支出的48.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拨款减少889533.20元,项目支出拨款减少140013.6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禄丰市碧城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591,312.41元。与上年18480845.61元相比减少889533.20元,主要是相关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346,341.2元,占基本支出的92.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44,971.21元,占基本支出的7.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禄丰市碧城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290,550.19元。与上年16,430,563.83元相比减少140,013.64元,主要2021年项目减少,2021年我镇主要做了以下具体项目:镇级项目支出1850000.00元,主要用于镇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50000.00万元,退耕还林项目支出240000.00元,农村社会事业项目支出1177000.00元,农业资源保护与修复利用支出34375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610470.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250000.00元,防汛、抗旱支出125000.00元,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补助支出5800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66000.00元,自然灾害救助补助120000.00元,福彩公益金补助支出137544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禄丰市碧城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94,42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1%。与上34201209.44相比减少1596786.84元,主要是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055,543.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02%。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

2.科学技术(类)支出1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保障2021年度烟叶生产。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70,822.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办公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72,010.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6%。主要用于保障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残疾人事业支出、抚恤支出等;

5.卫生健康(类)支出979,538.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1%。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6.节能环保(类)支出2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主要用于补助实施退耕还林项目的农户;

7.城乡社区(类)支出155,319.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办公费;

8.农林水(类)支出11,610,492.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7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农村公益事业、防汛、农田水利等支出;

9.住房保障(类)支出850,6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灾害救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禄丰市碧城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6,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3,158.21元,完成预算的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5,358.21元,完成预算的40.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7,800元,完成预算的58.67%。因我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严格控制预算约束,禁止刚性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486.2元,下降0.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70.8元,增长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57元,下降0.39%。因我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严格控制预算约束,禁止刚性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358.21元,占40.74%;公务接待费支出167,800元,占59.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358.2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5358.2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应急通讯、森林防火等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6780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678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7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3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考核验收、业务办理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碧城镇人民政府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8387.41元,与上年支出1085129.80元对比减少86742.39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禄丰市碧城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97599323.32元,其中,流动资产27180621.98元,固定资产70418701.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公共基础设施原值69345560.4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9345560.4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公共基础设施69345560.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33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66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67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禄丰市碧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5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656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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