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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年10月2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310320050100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林业、草原及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规范并组织指导实施,起草相关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省、州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组织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权限内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评估及审核,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指导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和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8)贯彻国家、省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10)组织、协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5)职能转变。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护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州、市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16)有关职责分工。与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全市完成人工造林10,143亩,占计划的248%;完成义务植树163.2万株,占计划的104%;未发生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各项指标在州下达的控制指标内。林草总产值达21.1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1%。

1.2021年森林防火期,组建了3支65人的市级专业队,18支309人的乡镇半专业队,义务扑火队718支19,580人;签订各类责任状11.96万份,充分发挥75个野外视频监控点及27台无人机的作用,新修防火应急通道28.86公里,扩修1.24公里,购置高压远程水泵设备15套积极探索推广“以水灭火”,森林草原火情预警监测能力不断加强。

2.生态修复治理扎实推进。认真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管护森林3,980,000亩,完成了森林抚育10,000亩的作业设计文本编制;完成了我市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工程“四个专项”规划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为2021-2035年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工程提供了项目支撑。三是认真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2,000亩。完成湿加松示范推广植苗造林面积345亩,完成2020年度征占用林地植被恢复异地造林2,098亩、火灾迹地植被恢复人工造林57,00亩,局部生态脆弱区域生态植被得到有效修复。

3.资源保护管理不断规范。完成森林病虫害防治面积41,800亩、草原生物灾害防治面积20,600亩。检疫种苗1,711亩,木材2,322立方米,有效遏制了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的危害及蔓延。

4.生态惠民持续发力。落实脱贫人口护林员83人,发放管护费8,709,000元;从脱贫人口中聘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季节性护林员84人,发放管护费302,400元;实施林生态效益补偿1,489,100亩,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860,000元已兑现,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1,031,000元、退耕还林及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8,200,000元已下拨各乡镇。

5.林草行政执法进一步加强。持续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和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森林督查工作,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办理林业行政案件30起,查处率100%,处罚人数3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53,200元,确保了林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1个行政单位为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分别是:7个内设机构和组织人事股。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改革发展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湿地与自然保护地管理股、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股、规划财务股、组织人事股;设置7个所属事业单位,分别为:禄丰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禄丰市森林草原火情监测中心、禄丰市地质公园保护管理所、禄丰市营林营草工作站、禄丰市林权和草权服务中心、禄丰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禄丰市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作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2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3,461,723.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461,723.9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53,461,723.94元,较上年79,520,166.13元减少26,058,442.19元,减少32.77%,减少原因主要是上级下达项目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358,978.94元,较上年79,320,166.13元减少25,961,187.19元,减少32.7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745元,较上年增加102,74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5,307,747.66元。其中:基本支出7,812,508.88元,占总支出的14.13%;项目支出47,495,238.78元,占总支出的85.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55,307,747.66元,较上年支出84,481,982.75元减少29,174,235.09元,减少34.53%,减少原因主要是2020年下达的美丽公路建设项目资金37,790,000.00元在2021年度支出,造成支出增加,另一个原因是本年度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减少,所以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12,508.88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较上年7,617,837.13元增加194,671.75元,增长2.56%,增加原因一是新招录3人,工作调动调入1人,退休2人,二是正常晋升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7,346,214.12元,占基本支出的94.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6,294.76元,占基本支出的5.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495,238.78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较上年76,864,145.62元减少29368906.84元,下降38.21%,减少原因主要是美丽公路建设项目上级配套资金已全部下达,本年度无其他新增项目。具体开支项目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496.00元、节能环保支出21,320,578.72元、城乡社区支出960,345.00元、农林水支出22,429,819.06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476,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144,302.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与上年对比:支出较上年83,544,225.70元减少28,399,923.04元,下降33.99%,减少原因为上级下达项目资金减少,本年内除美丽公路建设项目外无其他大的新增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20,914.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829,406.90元,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2,765.41元,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0,246.50元,退休人员死亡抚恤308,496.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34,46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6,325.79元,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0,147.1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47,989.8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1,320,57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66%。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支出480,000.00元,天然林保护支出19,240,578.72元,退耕还林支出1,60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5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主要用于:禄丰县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评估和修规工作支出857,6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7,446,946.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5,077,827.27元,森林培育支出4,728,380.00元,森林资源管理6,230,545.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5,605,700.00元,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支出784,494.06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5,02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47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5,000元,支出决算为178,891元,完成预算的102.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4,000元,完成预算的136.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891元,完成预算的27.0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只包含本级财政安排的“三公”经费,不含上级补助经费列支的“三公”经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93,309元,下降34.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00元,下降0.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2,509元,下降86.1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另一方面是本年度公务接费支出统计口径与上年度不一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000元,占91.68%;公务接待费支出14,891元,占8.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4,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4,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开展工作(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89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89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6,294.76元,与上年运行经费482,300.00元对比减少16005.24元,下降3.32%,下降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压缩公务接待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35,806,126.63元,其中,流动资产32,123,555.49元,固定资产2,625,323.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00,000元,无形资产336,012.28元,其他资产221,235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30,173.1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2,474.8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5806126.63

32123555.49

2625323.86

1477554.24

455488.34


692281.28


500000 

336012.28

221235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04,317.2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28,5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5,757.2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0月26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3200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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