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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年10月25日   作者: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3103200601000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贯彻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及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水、森林、湿地等资源的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负责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共享和费用征收等。

4.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与核算。根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情况,按标准进行考核。承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工作,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负责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制度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落实耕地保护政策措施,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贯彻执行省、州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协助省、州主管部门开展矿产资源勘查、省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负责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的监督管理。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采矿许可审批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根据授权,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各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发展,坚持全面从严从实,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创新思路、拓展载体,抓实党建工作。

2.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平稳有序推进,抓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抓好城乡规划管理,扎实推进干部规划家乡行动。

3.从严从实守牢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健全完善考核体系,抓制度建设促巡查,加强合作促联动,主动加强与各级各部门沟通合作,形成了上下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4.持续强化用地要素保障,竭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制完成了禄丰市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依法依规指导好乡镇设施农用地备案工作,积极做好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

5.奋力推进收储收入工作,根据年初制定的收储计划,稳步推进土地收储,顺利完成非税收入指标任务及招商引资任务。

6.加速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在建9个提质改造及补充耕地项目,持续推进城乡增减挂钩建设项目。

7.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调整完善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健全完善新型监管机制,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监督”,全方位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整合不动产登记窗口设置,将房产交易、税收、登记整合为“一窗受理、集成办理”;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2021年“好差评”评价覆盖率达86.42%;持续抓好财产登记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工作;圆满完成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8.扎实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扎实抓好各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力抓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持续抓好卫片执法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及执法查处工作力度。

9.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制订印发了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系列有关文件,及时调整充实防治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抓好隐患防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矿山企业、学校,以及高速公路、滇中饮水等重大在建项目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加强应急救援和抢险队伍建设。目前已建成一支由3名专家组成的地质灾害防治指导站和1支由禄丰市消防救援大队为主,市属各部门及14个乡镇170多人组成的抢险救援、社会维稳、医疗卫生、灾情核查等应急救援队伍,并按照《禄丰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及协调沟通机制,临灾时各行其责,统一救援;坚持应急值守制度。市级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都制订下发地灾防治期间应急值守有关文件,明确工作职责,汛期坚持24小时值守;积极处置灾(险)情1起。

10.从高从紧加强矿政管理及矿山生态修复,抓好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举报件问题整改落实,克期完成问题整改,逐一进行销号;主动配合做好砂石矿山资源整合开发及矿山综合治理项目工作。

15.统筹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认真清理整治本单位内及周边的各类垃圾,配合社区做好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清扫整治,筹资30000余元完善爱国卫生设施设备;组织干部职工工作日上午10:00坚持做工作操,促进干部职工体魄健康;继续巩固好单位无烟机关创建成果,严格落实市域社会综合治理二、三、四级网格包保责任;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持续抓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1个行政单位为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内设机构 11个分别是办公室、计财股、政策法规股、规划股、测绘和确权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耕地保护监督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地质矿产股、组织人事股(党建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5人。其中:行政编制 17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制106人。在职实有11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47927088.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927088.8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46416069.96元对比增加1511018.92元,增加3.15%,增加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成本费用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8186541.85元。其中:基本支出16454072.08元,占总支出的34.15%;项目支出31732469.77元,占总支出的65.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47383488.07元对比增加支出803053.78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成本费用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454072.08元。与上年支出16689619.96元对比减少235547.88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826782.85元,占基本支出的90.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27289.23元,占基本支出的9.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732469.77元。与上年支出30693868.11元对比增加1038601.66元,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成本费用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支出27000000.00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目支出212410.00元、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支出684650.80元、地质灾害防治支出2225287.84元、恐龙化石管护支出150000.00元、非税收入执收成本费用1264800.00元、卫片执法、补充耕地项目支出195321.1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71741.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03%。与上年支出25328488.07元对比减少5556746.22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项目在2020年已实施完毕。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3664.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244245.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17396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63%,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维持机构运转所需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矿产资源管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等支出;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25287.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5%,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0745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3%,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7384.03元,完成预算的89.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6431.26元,完成预算的221.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952.77元,完成预算的45.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车辆维修费用、燃油等费用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34395.95元,增加47.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1696.18元,增加9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699.77元,增加7.0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车辆保养维修费用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431.26元,占61.86%;公务接待费支出40952.77元,占38.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6431.2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6431.2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土地卫片执法、地质灾害防治、征地拆迁项目等所需公务用车使用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40952.7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952.7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接待相关单位的调研来访、工作指导及其他相关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7289.23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0200.00元对比减少42910.77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退休2名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办公设备维修维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支出,其中办公费支出98389.85元、印刷费支出8777.00元、电费支出21710.01元、邮电费支出14524.00元、差旅费支出178260.78元、会议费6231.00元、培训费支出1746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6528.77元、劳务费680001.12元、委托业务费4550.00元、工会经费支出167755.4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431.26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37667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资产总额26928639.46元,其中,流动资产22984105.04元,固定资产3919614.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492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749010.9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7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6928639.46

22984105.04

3919614.42

3919614.42

2492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796.2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7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046.2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77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7.5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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