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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国有林场2021年度决算公开

日期:2022年10月2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3103200801000

禄丰市国有林场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第一部分 禄丰市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丰市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土绿化、林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宣传贯彻《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护实施条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

(3)承担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国有森林资源,保持森林物种多样性。

(4)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区域良种示范、种质资源收集保存与创新、生态监测、科技示范等生态建设任务。

(5)协助完成林业资源规划、监测、保护、科技推广等工作。

(6)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全力做好平安林区创建工作。

为加强各管护所与林区派出所联系及与周边乡镇联防和信息互通协作,把“发案少、秩序好、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工作目标,始终坚持“打击、整治、管控、预防”多管齐下的工作方针,时刻坚持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在辖区内的重点部位、路口,人员密集的地方粘贴了省、州、市防火令和市森林防火公开信、粘贴森林防火码在各林区路口以便进入林区人员跟踪信息。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公示,宣传了森林防火。在清明节期间,加强对坟场巡护,对上坟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防火宣传,倡导文明祭扫。重大节日期间,消防水车兼防火宣传车在场部周边的林区人员密集的地方,主要路口巡逻兼进行广播宣传,对防火宣传教育取到了较好的作用。以“严”和“实”的举措,全力维护林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

2.严密防范,真抓实干,防火及林政管理两不误。

森林防火工作方面。林场认真落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措施,全方位、多渠道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林区野外火源管理,积极消除林区火灾隐患,建立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伍,严格执行带班、值班制度,积极抓好扑火安全培训。辖区内没有发生森林火灾,各项森林火灾防控目标均达到了目标管理的要求。主要工作措施:一是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了确保林区内无森林火灾,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场及时调整充实健全了森林防火指挥所,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了指挥所成员,由场长任指挥长,负责全场森林防火工作;由副场长任副指挥长,具体抓全场森林防火工作;各科室负责人组成成员并挂点联系林区,指导、检查、督促林区防火工作。二是加强管理工作,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制。我场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在场长的全面负责下分级管理,层层抓落实。场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分管副场长是主要责任人负责抓好具体的工作;防火办负责人是重要责任人负责指挥所安排的工作落实和督查;林区负责人、护林员是直接责任人,对本林区内森林防火工作承担直接责任。扑火队严格执行值班备勤纪律,加强扑火技能、体能和安全扑救常识培训,做到组织、任务、训练、扑火机具、养队方式“五落实”,增强了队员的预警反应水平和火场处置能力。扑火队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切实做到闻警而动,一旦发生火情,将调配扑火。六是林场筹集资金:29.45万元,用于防火专业队工资及防火培训支出,2021年实现了零火情,在州、市森林防火考核组来我场考核中得到了肯定。

林政资源管理方面。为进一步加强我场林木、林地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管理,坚决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场组织有关人员在州、市林业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认真贯彻《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开展了以下工作:(1)全年对辖区内占用林地进行清理、排查共12次,在今年开展的林地检查中,未出现违法用地的不良现象;(2)全年对临时占用林地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共12次,未出现违法用地的不良现象;(3)清理“住宅式”墓地。为了保护林地资源,维护社会生态环境,配合政府专项行动,推进殡葬制度改革,在全场范围内进行了“住宅式”墓地清理,国有林地内未发现 “住宅式”墓地;(4)全年在森林督查工作中核实疑似图斑8个,每个图斑均现场勘测,留有现场影像资料,在核查中,没有发现非法占用林地、少批多占等违法行为。同时通过对各林区发生的占用林地采煤、采砂、开石场、架设供电线路等违法占用林地的建设工程和侵占国有林地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严打整治,对重点区域实施重点打击,有效地打击了毁林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维护了林区的治安秩序,同时以案释法,教育了一大批群众参与爱林护林,使我场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发展,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共同维护林区治安稳定。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方面。林场认真贯彻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全面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治工作,在州、市森防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场在资金、人员等方面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给予大力支持,认真做好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的各项工作:(1)加强对各林区护林员管理,明确护林测报工作任务,建立完善监测预报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辖区域内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情况、发展趋势,充分发挥测报人员的作用;(2)按时上报各类数据材料,按时向市局森防站上报林业有害生物工作计划,发生表,预测表,实施方案,防治表方案等,为上级部门林业有害生物指导测报、防治提供准确数据;(3)配合州、市森防部门对五个管护所云南松木象为害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制定防治实施方案进行防治;通过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管理,保证市国有林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各项措施顺利进行,确保防控实效。

3.发挥优势,全面做好育林造林工作。

市国有林场建立了各类种子园,采穗圃,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及试验示范林总面积达1232亩,其中种子园569亩,采穗圃164亩,良种繁殖圃94亩,试验示范林265亩,各类树种种质资源收集保存林140亩。繁育树种包括云南松、蓝桉、干香柏,板栗、云南红豆杉、史密斯桉、墨西哥柏等。一是争取上级资金161.00万元,于2021年完成管护站点新建项目1个;二是完成职工周转房修缮2栋36户;三是争取上级资金44万元,完成5个管护所屋面防水修缮及场部应急抢险修复挡墙。

4.强化党组织堡垒作用,切实扛起管党治党重任。

一是以“党员亮身份、公开践承诺”为主题,结合林场总支实际,总支公开承诺事项4件。总支与支部签订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2份,2个支部也与党员签订了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层层签订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简史》《改革开放简史》的学习,自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以来,总支共组织集中学习12场次,参学党员达280人次,总支书记和支部书记均已为党员讲党课4场次,共组织党员交流学习共2场次,交流学习党员达108人次。总支组织党员到市廉政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1次。

三是党建扶贫“双推进、双促进”上有新突破。2021年林场派出驻村队员8名(其中党员5名),挂包帮扶干部30名,落实队员工作经费7.2万元,帮助村委解决事项5件,挂责任区11个,为贫困户做好事38件次,自挂包以来,30名挂包干部共入户10次,换三卡3次。

四是意识形态教育学习常态化。利用周一集中点名学习,针对当前意识形态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宣传教育,让每一名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敢于与一切违反党的方针、政策的言行做斗争,净化部门身边、个人身边的政治环境、舆论环境,做到时时刻刻警醒意识形态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五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总支委会12场次,研究总支部工作和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共20项事项,2个支部组共开展学习活动24场次,举办党课8场次,提醒谈话4次,约谈2次。总支真正做到会前有研究、有计划、有方案、有会议通知,会中有会议签到册,活动有内容、有图片资料。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国有林场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禄丰市国有林场。

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室、森林资源管护一室、森林资源管护二室、营林工作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国有林场2021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禄丰市国有林场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禄丰市国有林场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国有林场2021年度收入合计11600270.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00270.1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332003.43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国有林场2021年度支出合计11300270.19元。其中:基本支出9949470.19元,占总支出的88.05%;项目支出1350800.00元,占总支出的11.9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258796.57元。主要原因:人员退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国有林场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9949470.19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支出10208266.76元,减少258796.57元。主要原因分析:1、人员正常退休7人工资支出减少;2、人员变动公用经费减少。2021年基本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15865.03元,占基本支出的96.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3605.16元,占基本支出的3.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国有林场机构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项目的经费支出1350800.00元。2020年项目支出1137007.6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3792.32元。增加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800.00元,项目经费增加172992.32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禄丰县国有林场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2020年禄丰县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完成红卫岗管护所新建一层砖混结构防火物资储存仓库,建筑面积122.53平方米。2、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荐乡村振兴补助欠发达国有林场职工周转房危房棚户改造建设项目,国有贫困林场职工周转房棚户改造建设,对场部87、92年建盖的两栋年久失修职工周转房危房进行修缮改造。3、禄丰市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应急抢险项目,场部28套职工周转房的冷热水供排系统改造;场区50米挡墙塌方路面应急抢险修复工程;各管护所1700平方米屋顶渗漏维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国有林场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59470.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4%。与上年对比,增加2159885.16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40385.03元),增加主要原因分析:1、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各险缴费数增大;2、2021年新增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4407.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3%;

6.卫生健康支出728994.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7%;

7.节能环保支出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

8.农林水支出8206263.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88%;

9.住房保障支出6698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5%。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国有林场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4000.00元,支出决算为54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000.00元,完成预算的25.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000.00元,完成预算的74.0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减接待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1700.00元,增长27.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4000.00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00.00元,下降36.17%。禄丰市国有林场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长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1400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00.00元,占25.93%;公务接待费支出40000.00元,占74.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0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40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防火、项目、乡镇村委会对接相关工作、相关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国有林场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国有林场资产总额34102643.17元,其中,流动资产1000376.86元,固定资产27458660.2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19981.89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5023624.2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7660.3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0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车辆134800.00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禄丰市国有林场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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