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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年10月2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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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业投资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等。

2、拟定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生物产业、农业机械化、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3、负责产业结构调整、布局、资源配置及产业间的综合平衡,组织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生物产业项目的立项论证、申报、审批工作,管理全市有关农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4、负责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稳定与完善; 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参与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与管理; 负责农村土地流转储备; 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指导全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

5、组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和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实验、示范和推广,组织本行业科技项目攻关、科技成果项目申报、推广和应用,参与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6、负责全市农业、畜牧业行政执法、渔业行政管理、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环境保护和质量监管、生态农业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农业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

7、负责组织全市动物防疫、检疫及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动物检疫申报单》动物检疫从业资格证明核发。

8、组织农业方面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 负责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 负责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管理; 负责渔具、兽医医疗器械的监督和管理; 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渔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

9、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监测、分析、收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

10、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不断加快。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依托资源优势,优化区域布局,加快发展粮食、畜牧、商品蔬菜、人工食用菌、淡水渔业、茶叶、鲜食水果、中药材、花卉等高原特色产业,呈“百花争放”的发展态势。

一是粮食生产情况。及时兑现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575.33万元、足额兑现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3916万元,总投资3373万元的禄丰市“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基本完成,品牌效应已初显,在国家商标局成功注册优质粮食品牌3个,申报认证优质粮油“三品一标”25个,材料已经送达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等待审核通过,1000万元10万亩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450万元3万亩耕地休耕轮作试点、67.7万元的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75.1万元的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和主要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稳步实施,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90万亩,全年共发生病、虫、草、鼠害面积162.92万亩次,防治面积368.07万亩次,通过及时防治挽回粮食产量损失4.32万吨,编发《病虫害简报》11期,夯实了绿色农业发展基础,有力地支撑了全市粮食产业的发展;加快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机械总动力达40.1万瓦特,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 53.1%,引导农民群众实行耕种防收全程机械化,进一步降低农民种粮成本;产粮油大县监测工作正常开展,完成了2021年的全部监测调查任务,为禄丰成为全国产粮油大县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水稻单产再创新高,水稻新品种“楚粳54号”百亩攻关示范方通过专家组验收亩产达920.99千克。全年完成粮食作物播种面积62.75万亩,产量预计达23.17万吨。

二是畜牧业生产情况。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项目、中央生猪调出大县项目、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有力推进,畜牧业招商项目陆续投产,年内新建(改、扩)建养殖场158个。抓实了以非洲猪瘟为主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预计到年底,全市牛存栏12.9万头,同比增长7.93%;生猪存栏64万头,同比增长26%;山羊存栏21万只,同比增长3.75%;禽类存栏311万只,同比增长9.12%;牛出栏3.7万头,同比增长12.4%;生猪出栏78.9万头,同比增长30.18%;山羊出栏9.9万只,同比增长18.41%;禽类出栏260万只,同比增长15.15%,新增规模养殖大户76户,实现肉类总产量7.52万吨,完成畜牧业产值29.7亿元。生猪产能恢复成效明显,畜牧生产总体上呈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畜牧业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三是渔业生产情况。充分利用全市3.5万亩水域发展淡水渔业,依靠科技推广引进新品种。新建5个池塘内循环(高标准)跑道鱼现代渔业示范基地、10000亩“水稻+”示范基地,申报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省级以上原、良种场1个,积极争创省级休闲渔业示范县,2021年全市淡水养殖面积达2.79万亩,水产品产量达7780吨,同比增长6.75%,实现渔业总产值11281万元,同比增长9.9%。全市推广稻田养殖2万亩。

四是特色经作发展情况。蔬菜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依托基层农技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建成6个示范主体和2个示范基地,全市蔬菜种植面积46.85万亩,同比增长0.6%,生产蔬菜87.58万吨,同比增长1.2%,产值15.98亿元,同比增长11.04%,逐步成为昆明市区蔬菜产品的供应地;花卉产业提速发展。2021年继续被列入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创建、被认定为第二批“云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云花作为区域公用品牌。全市有花卉种植企业24家,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8个,20亩以上规模种植大户244户。花卉种植面积3.5万亩,同比增长8.9%,产量11.05亿枝,同比增长12.8%,产值12亿元,同比增长19.5%;水果产业提质增效。随着《禄丰县林果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实施,已形成了和平、罗茨片区以梨、桃为主;土官以桃为主;黑井、妥安以小枣、石榴为主的生产适宜区,产量逐年上升,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品牌效应逐渐显现。全年水果种植面积6.68万亩,同比增长1.86%,产量6.57万吨,同比增长14.13%,产值3.20亿元,同比增长11.3%;中药材种植面积逐步扩大。充分利用林地及林下资源,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全市有中药材种植企业4家,种植专业合作社9个,5亩以上规模种植大户18户。全年中药材种植面积9227亩,同比增长0.4%,总产量1607吨,同比增长1.2%,总产值6289万元,同比增长0.4%。

2、农业产业化发展全面加速。一是突出主导产业培育龙头企业。预计到12月底全市经认定的省、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达113户,其中省级9户,州级29户。二是突出社会化服务培育新型经营主体。2021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43个,累计共有506个,其中省级示范社10个、州级示范社26个、市级示范社76个;新增家庭农场463个,累计共有770个,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个、州级示范家庭农场13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55个。三是扎实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全年新申报40个,预计到年底,有8个产品可获认证,全市累计获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 32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0个、绿色食品17个、有机食品3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1个、GAP(良好农业规范)认证1个。四是积极开展“一村一品”示范村创建。全年,认定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2个、州级2个、市级25个。五是加快“绿色食品牌”打造。全市有7家企业的7个产品入选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品牌目录企业和产品品牌名单,禄丰良种猪繁育有限公司成功认定为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万锦公司种植的菜心、芥蓝、白菜苗、豆苗等蔬菜已通过体系认证并备案出口到了英国、荷兰等欧盟国家。六是合力推进农产品销售。有电商创业园1个,电商经营户33个,网店45个、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1个,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14个,在市级建成运营中心1个,益农信息社165个,“云农12316”平台全面上线运行,打通了电商下行农产品上行的通道。

3、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迈出新步伐。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议精神,着力将禄丰打造成为“滇中崛起增长极核心引擎、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基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率先发展区”。按照省州工作要求,高度重视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起草了《禄丰市关于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区的实施意见》,全力谋划,高质量打造高端蔬菜基地、精品花卉基地、肉(奶)牛智能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生猪绿色养殖全产业链。

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稳步提升。一是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全市今年改厕任务户厕为4140座,公厕为54座。下达户厕改厕资金446.01万元,开工3128座;下达公厕改厕资金540万元,开工59座,兑付资金300万元,其中仁兴、碧城、勤丰、土官、金山、一平浪、黑井已全部兑付完毕。二是村庄清洁行动有效推进。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农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农村户外广告“假乱俗”乱象整治,突出抓好《楚雄州乡村清洁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持续组织发动群众开展村庄环境卫生大扫除行动,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集中力量开展“五清一改一治”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认真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总体水平进一步跃升。三是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申报推荐美丽乡村51个,其中省级推荐上报5个,州级8个,市级38个,州级初审通过30个。四是加快“十百千”工程示范点打造。把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作为乡村建设的示范标杆,围绕州上下达任务数,加快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行动,规划上报4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45个精品示范村。五是村庄规划梯次推进。今年按照“多规合一”和新一轮村庄规划要求,对全市41个村庄实施村庄规划编制。建立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制度,全市设置农村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165名,覆盖率达100%。

5、农业农村系列配套政策改革纵深推进。一是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二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基本完成。被国家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典型单位,开展了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611个,对51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登记编码工作进行录入。三是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截至2021年10月,全市承包耕地流转面积10.71万亩,占承包耕地面积的22.2%,流转出承包耕地的农户数37056户,占家庭承包经营农户的42.58%。四是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联管工作有序推进。出台了《禄丰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禄丰市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联管工作手册》等一系列文件,年内先后开展了5次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政策业务培训,修订完善乡镇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对全市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联管工作开展了督查,截至10月31日,全市已有1593户农户提交了宅基地申请,审批了1008宗,审批率达63.28%。五是农村宅基地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出动执法人员对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图斑中发现疑似涉嫌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住宅的线索移交情况进行核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至11月30日,市自然资源局分六批向市农业农村局移交土地卫片执法疑似农村违建住宅类图斑及非粮化图斑 881个(部分有重复),完成整改总数197个,整改率22.3%。其中:2020年7月3日后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问题16个,完成整改数7个(销号5个,报批2个),整改率43.8%;2020年土地卫片违法图斑(住宅类)46个,完成整改数1个,整改率2.1%;2021年土地卫片违法图斑(住宅类)11个,完成整改数4个(销号2个,报批2个),整改率36.4%;耕地非农化中住宅类图斑243个,完成整改数8个,整改率3.3%;耕地非粮化图斑515个,完成整改152个,整改率29.5%;2021年9月12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卫片抽查违法图斑中疑似住宅类和非粮化图斑43个,完成整改数20个,整改率46.5%;2021年成都督察局下发卫片图斑疑似涉嫌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住宅图斑7个,完成整改数5个,整改率71.4%。六是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试点全面实施。以我市申报成为云南省唯一的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为契机,今年圆满完成408万元的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积极抓落实建成了以1个山区半山区典型乡镇(一平浪镇)为核心示范区、4个乡镇(金山镇、中村乡、碧城镇、仁兴镇)为项目示范区,辐射带动全市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2.84万亩,其中核心示范区1000亩、示范区4100亩。七是检测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按照省州市关于深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到乡镇、重点农业企业开展调研,分析梳理我局3个涉改单位职能,提出了本行业有关整合工作意见,制定了《禄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的建议》,为推动检测机构改革改革打下了基础。

6、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推进。及时跟踪完成2020年上级下达我市3.3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目前,金山镇、和平镇、中村乡、碧城镇、彩云镇项目已按设计完成全部工程并经过初验,其余乡镇项目目前完成设计工程量的80%,11月底可全部完工待验。2021年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面积3.32万亩,分别在勤丰、仁兴、一平浪、彩云、广通5个乡镇组织实施。9月9日在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公开抽取了项目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公司,目前项目招标公告已发布,11月12-19日完成了招标工作,11月25日全部开工建设,计划今年年底完成工程总量的65%以上工程施工,并完成中央直拨资金2847.11万元的支付,预计2022年3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

7、产业扶贫工作得到有效巩固。大力扶持全市5853户有产业发展能力意愿的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通过采取订单联结、服务联结、劳务联结、租赁联结等主要模式,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通过农业产业与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与贫困户建立利益链接机制,实现利益联结22397人。2021年投入产业扶贫资金2363万元,实施项目10个,覆盖12个乡镇58村,带动有产业发展条件的5853户22397人脱贫人口参与发展,户均纯收入3000元以上。

8、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一是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以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超市为重点的蔬菜、水果检测抽样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行动,对12种重点农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完成监督抽检17批次。全年共完成农产品速测4138个,合格率99.81%,定性检测418个,合格率100%,对全市2227个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了食用农产品监管目录,录入监管对象589个,累计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62889份,涉及农产品1471.26吨。加强农资经营门店执法监管力度,2021年,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21辆(次)、执法人员496(人),检查农资门店和企业1291个(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2件,结案12件,办理12316举报案件2件。二是开展以长江流域“十年禁渔”为重点的渔业安全监管。共开展联合执法54次,出动执法人员401人次,车辆68辆次,检查水产品销售经营点112个次,渔具生产、经营点22个次,巡河检查24场次,渔业安全专项执法检查11次,清理违规网具数量2张,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件。三是强化检疫监管确保肉食品安全。4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生猪98357头,“瘦肉精”检测1026头,旋毛虫检测1742头。办结动物卫生行政执法案件11件,罚没收入13,988.16元。四是加强动植物防疫检疫。全年累计免疫猪牛羊199.25万头(只)/次,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接种708.98万羽/次,确保了全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完成9个品种780亩的种子产地检疫,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7份。五是强化农机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活动44场次,开展上路执法检查78次,联合执法9次,出动执法人员227人次,检查拖拉机206台次,对违规行驶的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签订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及整改告知书,最大限度的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9、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训有序开展。围绕促进乡村人才振兴,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在全市开展完成了高素质农民培训96人、开展远程教育顺利完成了8期共983人次的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工作、农村劳动力转业8100人、绿色证书1600人、农民大培训5000人的农民科技培训工作;通过电视、录像、广播、宣传栏、印发资料、开展送科技下乡等形式大力进行农科知识的宣传培训,全年共培训25000人。

10、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面展开。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认真履行金山镇南门社区第六网格的二级网格责任单位的职责,组织人员对南门社区第六网格内的环境整治、市容市貌等进行了多次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4次召集网格内的八家责任单位,新华书店、现代医院等重点单位,金山镇和网格内三个村民小组的小组长召开创卫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网格内创卫工作,及时交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和要求,形成了同抓共管的合力。二是压实责任,细化措施。督促本网格内的八家责任单位在本单位负责的三级网格内划分四级网格,将责任落实到班子成员,在四级网格内划分五级网格,将责任落实到每位干部职工,实现分块负责、包保到人,经常走访,随时检查。三是全员发动,全面整治。今年以来,多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三级网格内的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小广告、积水、污水排放、车辆停放、积存垃圾、占道经营等进行集中整治。要求干部按照“人头对门头”的要求,每周上门一对一宣传讲解“门前五包”责任制,教育督促群众主动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力争形成干部群众共参与的创建格局。四是加大投入,强化保障。五是主动担责,狠抓整改。我局将责任明确到分管副局长,由分管副局长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标对表逐项完善,目前相关资料已经收集归档。

11、完善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出台了《关于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综合素质增强农村发展动力和发展能力任务分解方案》、《禄丰市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方案》、《禄丰市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禄丰市贯彻落实<楚雄州乡村清洁条例>的实施意见》、《禄丰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禄丰市2020-2021年小春农业生产和冬季农业开发工作的通知》、《禄丰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美丽乡村评定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并分别制定了任务清单、指标清单和项目清单,有效发挥了市委农办对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作用,确保了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禄丰市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禄丰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其他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

1.禄丰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禄丰市植保植检站;

3.禄丰市经济作物工作站;

4.禄丰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5.禄丰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6.禄丰市农业广播电视校;

7.禄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8.禄丰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9.禄丰市农机安全监理站;

10.禄丰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1.禄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12.禄丰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13.禄丰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14.禄丰市乡村振兴规划办公室。

内设机构 11个,分别是办公室、党委办、财务股、种植业股、法规农机股、产业股、畜牧兽医股、科教信息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田建设管理股、农村工作股、农办秘书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3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1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0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79,670,219.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452,727.24元,占总收入的99.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17,492.00元,占总收入的0.1%。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42,068,072.99元,增加30.57%,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9,177,480.32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减少814,549.06元,减少2.72%,主要是2021年度预发综合奖励性绩效未发放,以及在职人员退休等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50,275,246.92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42,665,130.05元,增加39.65%,主要是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优质粮油工程项目、产业扶贫项目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89,703,870.73元。其中:基本支出29,177,480.32元,占总支出的15.38%;项目支出160,526,390.41元,占总支出的84.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73,864,346.71元,增加63.73%,主要是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优质粮油工程项目、产业扶贫项目等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177,480.32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减少814,549.06元,减少2.72%,主要是202年度预发综合奖励性绩效未发放,以及在职人员退休等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024,986.44元,占基本支出的96.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52,493.88元,占基本支出的3.95%。人均6,819.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0,526,390.41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74,678,895.77元,增加86.99%,主要是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优质粮油工程项目、产业扶贫项目等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支出70,329,000.00元,花卉产业集群项目24,904,940.00元,农机购置补贴项目4,076,060.00元,产业扶贫项目12,900,000.00元,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项目8,970,000.00元,休耕轮作项目支出9,430,348.74元,动物疫病防治4,849,814.00元,厕所革命支出11,499,200.00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出8,310,640.53元,牺牲病故人员抚恤费支出108,359.8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项目支出708,643.34元。以上项目正在实施或已实施结束,以上资金已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461,633.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8%。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增加73874208.88元,增加63.91%,主要是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优质粮油工程项目、产业扶贫项目等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8,643.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29,898.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90,879.6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4,105.1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2,676,554.1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05,470.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267,601.53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1,219,557.3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18,311.1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67,420,204.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5%。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18,002,538.43元,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公用经费支出1,152,493.88元,生活补助85,936.00元,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增粮措施推广专项资金等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8,310,640.53元,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支出4,849,814.00元,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费支出120,000.00元,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支出634,000.00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花卉产业集群、农机购置补贴等农业生产发展支出29,198,750.00元,农村厕所革命11,499,200.00元,休耕轮作及绿色种养循环等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支出9,430,348.74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70,329,000.00元,专项扶贫资金支出12,9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8,97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主要用于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出8,970,00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09,5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1,909,503.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2,564,9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主要用于 “中国好粮油”示范县项目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0,205.25元,完成预算的73.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4,386.83元,完成预算的82.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5,818.42元,完成预算的65.8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开展厉行节约,以及对乡镇来人不再接待,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5,975.41元,下降20.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073.17元,增长4.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048.58元,下降37.2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开展厉行节约,以及对乡镇来人不再接待,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386.83元,占53.06%;公务接待费支出65,818.42元,占46.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4,386.8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4,386.8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检测、农业执法、动物疫病防控等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65,818.4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5,818.4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以及村委会来人接待,以及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费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2,493.8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6,457.12元,主要是在职人员退休,较上年减少8人,人均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353,722.33元,电费支出22,976.92元,邮电费支出37,462.77元,差旅费支出141,648.68元,维修(护)费支出26,528.4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4,701.42元,劳务费支出16,430.00元,工会经费支出153,629.8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3,011.83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车改补贴)272,381.65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禄丰市农业农村局部门资产总额53,579,384.81元,其中,流动资产48,126,570.87元,固定资产净值4,876,513.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净值576,3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851,762.6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4,27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800平方米,账面原值40,00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71,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1

53,579,384.81

48,126,570.87

4,876,513.94

3,247,599.62

7,500.00

0

1621414.32

0

0

576,30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57,963.4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00,82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140.4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57,963.4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禄丰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432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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