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8日14点20分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接到云南省监测中心的指令,依据楚雄州入河排污口动态监管名录,要求完成禄丰县境内7个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
接到指令后,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高度重视,分管领导立即组织人员对7个入河排污口进行实地勘察,在16点完成7个入河排污口实地排查工作:其中有3个有废水排放;有4个没有废水排放,分别是禄丰县垃圾填埋场废水排放口、禄丰县禄丰日升肉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混合入河排污口、禄丰县云南世界恐龙谷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生活入河排污口、一平浪盐矿排污口。
针对3个有废水排放的企业,分别是楚雄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工业入河排污口、禄丰县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生活入河排污口、禄丰县德胜钢铁有限公司混合污水排污口,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根据楚雄州入河排污口动态监管名录的管理结合企业排污许可证要求第一时间制定好监测方案,按照监测方案下发监测任务,并根据企业废水排放的规律、有计划的对3个入河排污口废水开展现场采样工作,并进行现场项目测定。
全部样品采集完返回实验室已经18点30分,监测站分析人员立即开展样品分析,监测人员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精神,白天采样,晚上加班做样,通过全站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在29日20点前上报监测数据。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