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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制定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性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二是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三是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四是按照中央、省、州的政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五是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六是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七是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八是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照国家、省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制定的管理维护办法管理维护好烈士纪念设施。负责烈士陵园、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国家、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九是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组织督促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十是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移交安置与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与政策法规股。
所属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2个,分别是:
1.军队离退休休养所
2.禄丰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聚焦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发展能力。把模范机关创建与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红色资源,着力打造红色退役军人服务站。完善了县、镇、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拓展服务范围、完善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二是聚焦基层走访,不断提升服务能力。聚焦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三难”问题,落实落细优抚政策,用心用情走访慰问,耐心防范化解风险,建立“党建+信访”“清单+闭环”“倒查+问责”信访工作机制,健全全员接访、交办督办、法律援助制度。三是聚焦中心工作,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全面落实优抚政策,以抓好各项优抚政策落实为重点。近期完成安置任务,完成了符合政府安置的退役士兵及消防队员安置任务,保障安置率、接收率、满意率达100%。就业创业大力推动,精准把握需求,制定退役军人就业需求和用人单位招录需求“双清单”,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平台、微视频等新媒体公开发布,做到“码”上了解退役军人求职意向、个人情况,定制化推送就业岗位、在线培训课程等。双拥共建纵深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双拥优抚工作的要求,切实解决优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好地服务优抚对象,推进了双拥工作常态化。大力宣扬社会各界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典型事例和驻禄部队官兵在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勇当模范的先进事迹;把开展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等活动纳入工作计划,特别是“国防教育日”“清明祭英烈”“烈士纪念日”等重要活动,全面落实优待政策,实行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免费游览市内景区景点和公园。优待褒扬落实落细,开展“政策+关爱”行动,通过落实政策、完善机制、温馨服务、崇尚荣誉等形式,扎实推进优抚褒扬纪念工作,把全市优抚对象关心、关注的事情做细、做实、做好。全面加强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保护、管理维护工作,先后对各类革命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基地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主题功能;将“为烈士寻亲 弘扬红色精神”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运用大数据、新媒体手段,有效整合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力量,营造了创先争优、崇德向善、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4.8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9.5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工作人员退休1人、调动1人,导致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变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4.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4.8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4.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9.5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工作人员退休1人、调动1人,导致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变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4.8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8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9.5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工作人员退休1人、调动1人,导致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变动;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4.4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支出27.7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2801行政运行”预算支出181.1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伤保险等)。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支出4.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事业人员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支出5.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支出0.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及工伤保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17.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44.82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59.81万元;30102津贴补贴41.32万元;30103奖金23.31万元;30107绩效工资40.68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74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49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17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5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17.44万元;30201办公费2.5万元;30211差旅费1.6万元;30215会议费0.4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9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0.20万元;30228工会经费2.47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6.93万元;30202退休费4.41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定补助事项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定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发展事项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无经济社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是因当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21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是因执行厉行节约要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是因执行厉行节约要求。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单位工作人员较上年相比减少1人,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470.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33万元,固定资产8.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在建工程453.3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3.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2月2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76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