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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3年09月28日   作者:   来源:市退役军人局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76301000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制定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二是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三是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四是按照中央、省、州的政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五是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六是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七是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八是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照国家、省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制定的管理维护办法管理维护好烈士纪念设施。负责烈士陵园、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国家、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九是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组织督促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十是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以抓好各项优抚政策落实为重点,严格落实各项抚恤优待政策,全力维护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一是定期同步提高抚恤标准,建立信息员核查机制,按月及时发放各类优抚资金共计240万元,惠及3305名优抚对象。为104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119.48万元。争取中央和省、州医疗补助资金206.42万元,有力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问题。常态开展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工作,悬挂光荣牌11276块,为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喜报67张。二是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档案管理责任人,做到有专门存放场所,有专职管理人员,有必要硬件设施,有严格管理制度。已为5名退役军人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5万元,退役士兵就业需求清单340份,收集用人单位需求清单120余份。三是精准创新平台。联合人社等部门组织退役军人参加2022年“春风行动”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厦门专场招聘会。参加的招聘省内外企业共37家,提供就业岗位9000多个。参加应聘退役军人124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人员28人,开展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传1000余人次。四是精准服务供给。计划举办1期退役士兵政策宣传培训班,邀请人社、税务等部门工作人员现场讲解,协助退役军人落实就业创业税收和金融优惠政策。年内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2次,积极选送军创企业参与省、州“建行杯”创业创新大赛,努力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五是保险接续圆满收官。认真完成275万元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保险接续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估工作,144名符合条件退役士兵受益。

全力推进褒扬纪念工作。一是推进落实全市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包括移交地方的军休人员优待证申领工作。推行“预约办”“上门办”“就近办”,建立“采集—审核—反馈—核实—录入”的工作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截至目前,完成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8318名,优待证申领8495名,完成率87.38%。举行首发8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合作金融机构现场为领取优待证的退役军人激活了金融功能。二是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化烈士纪念设施管护,推进建管用一体化,着眼散、小、弱的实际,把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作纳入全市退役军人“十四五”服务和保障规划,按照改扩建项目、提质改造项目两个类别分3期实施整修工程,高质量打造了以金山铁道兵烈士陵园为核心区,黑井、甸尾、旧庄铁道兵烈士陵园为支撑点的“一区三点”精品烈士纪念设施,成为集瞻仰缅怀、开展红色教育、传承红色基因为一体的闪亮红色名片。对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摸底排查,逐一核实、建档造册,实现烈士陵园、散葬烈士墓一处一档。积极向上争取资金627.98万元,全面对5座散葬烈士墓搬迁及130座烈士墓修缮保护和4处市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整修,保留历史原貌,增加红色元素,彰显军人荣光。2022年将继续抓好全市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计划对一平浪镇铁道兵烈士陵园及勤丰镇铁道兵烈士陵园118座烈士墓及规模小的烈士陵园整体搬迁至金山铁道兵烈士陵园,为更好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搭建新的平台和载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拥军优抚与政策法规股、移交安置与就业创业股所属公益类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2.禄丰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分别是:

1.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7,640,082.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40,082.20元,占总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660,326.63元,增长26.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60,326.63元,增长26.18%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20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为单位优抚对象提高补助标、单位人员增加发放工资、乡镇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发放渠道发生改变通过一折通发放导致资金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7,653,603.21元。其中:基本支出2,541,933.75元,占总支出的14.40%;项目支出15,111,669.46元,占总支出的85.6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72,281.46元,增长21.0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20,722.46元,增长25.76%;项目支出增加2,551,559.00元,增长20.3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为单位优抚对象提高补助标、单位人员增加发放工资、乡镇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发放渠道发生改变通过一折通发放导致资金收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41,933.7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18,633.07元,占基本支出的95.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3,300.68元,占基本支出的4.85%。(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111,669.4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09,338.49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574,004.26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办公费培训费支出311,199.49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费支出2,017,127.22元,烈士陵园修整支出1,209,338.4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50,400.2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2%。与上年相比增加3,577,123.63元,增长25.60%,主要原因分析单位优抚对象提高补助标、单位人员增加发放工资、乡镇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发放渠道发生改变通过一折通发放导致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79,653.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0%。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发放军休人员退休费、军转干部生活补助、烈士抚恤等各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929.76元、抚恤支出9,035,777.31元、退役安置支出3,891,360.92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2,043,585.10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2,212,463.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以及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58,415.90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补助2,054,047.22元;

3.住房保障(类)支158,2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0%。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元,支出决算为9,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5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支出决算为9,5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5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单位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各种督查检查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减少500.00,下降5%。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0,下降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各种督查检查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实有公务用车0辆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支出0元。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乡镇系统内业务人员对接工作及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开展及考核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300.6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838.84元下降23.95%,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1名工作人员退休因工作需要缩减经费支出导致机关支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业务办公费支出26,990.00元、水费支出1,000.00元、电费支出1,500.00元、差旅费支出12,000.00元、会议费支出4,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500.00元、委托业务费2,000.00元、其他交通费支出54,450.00元、缴工会经费支出11,860.68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2,145,946.32,其中,流动资产158,072.09元,固定资产194,783.00元,在建工程1,790,591.23元,其他资产2,50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47,390.1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64,484.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年未结转资金为128,574.46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17,409.46元、省级补助资金7500元、县级配套资金3,566.99。结余资金为补助到人到户资金。

2.结转和结余规模较大的原因分析及消化结转和结余的对策。原因分析为部分资金为年底下达我单位,时间短,不能在31日前完成支付。消化对策:及时按相关政策标准将资金兑付到优抚对象手中。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光荣牌: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的“光荣之家”牌子。

优抚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包括伤残人员、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9月26日

附件: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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