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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禄丰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禄丰市信访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禄丰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党委、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重大信访情况并落实领导批示意见。
2.负责处理全县人民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境内外人士给县委、县政府和县领导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县、到州、赴省和进京上访,参与解决群体性上访事件。
3.办理国家、省、州信访局和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直接查办重点信访案件;向乡镇和县直部门转办、交办信访案件及其他信访事项,并协调和督促检查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落实。
4.综合信访情况,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群众来信来访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问题,及时反映重要社情民意,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5.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总结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
7.掌握并不断加强新形势下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培训;负责制定全县信访工作计划和管理目标。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扎实抓好信访责任制落实工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层级清楚、责任内容具体,形成科学合理、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群众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
3.扎实抓好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受理、交办、督办、回复群众信访事项的工作规则和制度,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及时妥善处理。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秩序,明确各自职责,完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缓解重信重访突出的压力,有效减少到京、到省重信重访的“增量”。
4.扎实抓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继续执行每月一排查,每季度一研判化解工作制度,通过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结案回访等措施,进一步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源头预防,小事不出镇,大事不出县。
5.扎实抓好重信重访综合治理工作。加大重信重访的整治力度,逐步化解信访积案。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转变思想观念,确保彻底解决一批重信重访问题,有效减少重信重访积案的“存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信访局2020年末部门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
在职实有10人,离休0人,退休3人。
部门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信访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3,603,659.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03,659.0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2,992,922.08元对比,增加610,736.95元,增20.41%,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正常晋升工资,二是中央、省、州下达的信访专项经费比上年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信访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3,495,659.03元。其中:基本支出1,794,544.51元,占总支出的51.34%;项目支出1,701,114.52元,占总支出的48.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的3,026,203.08元对比增加469,455.95元,增15.51%,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正常晋升工资,二是中央、省、州下达的信访专项经费比上年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94,544.51元。与上年对比的1,648,922.08元对比,增加145,622.43元,增8.83%,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应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40,260.51元,占基本支出的91.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4,284.00元,占基本支出的8.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01,114.52元。与上年的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377,281.00元对比增加323,833.52元,增23.5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州下达的信访专项经费比上年增多。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和信访视频系统运行维护支出。
1.“201030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信访事务”,下达县信访局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支出1,647,000.00元(其中:禄财行〔2020〕79号2020年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省补助资金552,000.00元;禄财行〔2020〕54号2020年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中央补助资金795,000.00元;禄财行〔2020〕60号2019年度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州级补助资金300,000.00元),用于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补助给经审批过的有特殊疑难信访问题的信访户。
2.“20131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禄财社〔2020〕10号2020年春节走访慰问经费4,200.00元,用于春节慰问春节坚守信访岗位的工作人员。
3.“2120899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禄财行〔2020〕246号专项经费49,914.52元,主要用于开展信访维稳工作办公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信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5,744.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7%。与上年的2,976,203.08元对比,增加469,541.43元,增13.6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正常晋升工资,二是中央、省、州下达的信访专项经费比上年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07,253.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8%。主要用于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补助给经审批过的有特殊疑难信访问题的信访户;发放人员工资,工伤、失业保险;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网络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5,85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退休人员统筹外补助;
3.卫生健康(类)支出124,435.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大病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108,1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信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950.00元,完成预算的80.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850.00元,完成预算的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00.00元,完成预算的3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和制度,切实控制行政成本支出,不断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相比减少2,430.00元,减12.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没有变化,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元,减0.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20.00元,减53.5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文件精神和制度,切实控制行政成本支出,不断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50.00元,占87.61%;公务接待费支出2,100.00元,占12.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5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85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2,1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全部用于接待州级领导调研,县市间信访工作交流,以及乡镇综治维稳工作人员报送信访材料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信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284.00元,与上年149,850.00元对比增加4,434.00元,增2.9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网络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有所增长。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禄丰市信访局部门资产总额239,626.65元,其中,流动资产210,614.65元,固定资产29,01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资产总额与上年228,866.16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760.49元,因12月25日后下达的专项资金无法支出而形成资产总额增加,固定资产减少10,545.96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政府会计制度》,开始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减少的金额为2020年全年的资产累计折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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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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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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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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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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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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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39,626.65 |
210,614.65 |
29,012.00 |
0 |
0 |
0 |
29,012.0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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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车辆已计提完累计折旧,净值为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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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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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13.6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13.6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4,613.66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13.66元,是集中采购单位公务用车的车辆保险。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公开内容不涉及专用名词。
附件:禄丰市信访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表.xls
禄丰市信访局
2021年10月22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63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