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3100376301000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制定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二是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三是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四是按照中央、省、州的政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五是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六是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七是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八是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照国家、省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制定的管理维护办法管理维护好烈士纪念设施。负责烈士陵园、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国家、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九是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组织督促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十是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落实好安置政策。把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为单位“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主责指标来抓,举办一期退役士兵政策宣传培训班,74名退役士兵参加培训,及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复工、就业岗位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多种方式推送就业信息12批次,向广大退役军人发布企业招聘岗位信息256个。与人社等部门建立就业信息平台,实行“双向选择”,为退役军人及军人家属提供就业信息2500余条,组织网络招聘7次、参加州退役军人网络专场招聘会51人。举办现场招聘会1场次,71名退役士兵参加,26名退役士兵与企业达成了初步就业意向。8月31日前全面完成符合政府安置的15名退役士兵选岗安置工作。为107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了一次性补助金1520370元。二是推进社保接续决战行动。充分发挥社保接续工作专班作用,每周调度工作进展,及时拨付专项资金,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全面完成缴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退役士兵续保225人,初审225人,初审率100%,养老保险缴费3345900元,医疗保险缴费9人1128900元。三是落实好优抚政策。以“精准确定对象,及时、足额兑现补助”为目标,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强化动态核实、常态落地,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市从2020年8月1日起,提高了各类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全市3743名重点优抚对象人均享受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及时下拨款各级恤补助资金26000000元,用于解决生活在农村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生活、医疗和住房困难。发放烈士褒扬金1名1008500元,一次性抚恤金2名1711100元。为5名伤残军人缴纳医疗保险26000元。为7名军休人员发放生活补助730000元,为42名企业军转干部发放生活补助448900元,有效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四是落实好激励政策。紧紧围绕市场需求,提供有特色、精细化、针对性强的培训服务,帮助广大退役军人实现创业梦想,使退役军人思想不掉队、激情不减弱。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人,主要是单位聘请的临时工为烈士陵园管理员。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0453506.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53506.3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9130385.44元对比增加了14.49%,增长原因为单位优抚对象提高补助标准、单位人员增加发放工资等各项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2763393.19元。其中:基本支出1687591.19元,占总支出的13.22%;项目支出11075801.78元,占总支出的86.7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6076836.91元,增加110.03%,增长原因为单位优抚对象提高补助标准、单位人员增加发放工资等各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7591.19元。与上年支出数606339.24元对比,增加了1081251.95元,增加了173.32%,主要原因单位调入工作人员,为确保机构正常运转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68541.41元,占基本支出的92.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9050元,占基本支出的7.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75801.7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745304.11元,增加110%,主要原因为发放军休人员退休费、军转干部生活补助、烈士抚恤等各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发放退役军人死亡抚恤金2348994.20元、退役安置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64172.23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办公费支出1409071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费支出1253564.3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63393.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826556.28元,主要原因为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增资,为开展服务退役军人各项工作支出的需要发放军休人员退休费、军转干部生活补助、烈士抚恤等各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51611.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6%。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发放军休人员退休费、军转干部生活补助、烈士抚恤等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90055.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9%。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172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元,支出决算为19045元,完成预算的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045元,完成预算的9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4903.4元,增长359.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903.4元,增长359.8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因单位阶段性专项业务工作增加为保障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9045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04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04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0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2413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调入工作人员7名,为开展各项业务工作而发生的支出,致使差旅费、办公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用9586元、水费1000元、电费1000元、差旅费7000元、会议费6240元、培训费7514元、公务接待费3760元、劳务费19200元、其他交通费637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012270.76元,其中,流动资产852927.58元,固定资产
159343.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了2436095.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25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012270.76 |
852927.58 |
159343.18
|
0 |
0 |
0 |
159343.18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年未结转资金为743661.65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490928.76元、省级补助资金225929.89元、县级配套资金26753元。结余资金为补助到人到户资金。
2.结转和结余规模较大的原因分析及消化结转和结余的对策。原因分析为资金为年底下达我单位,时间短,不能在31日前完成支付。消化对策:及时按相关政策标准将资金兑付到优抚对象手中。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禄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0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76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