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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1年10月2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3100432801000

禄丰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禄丰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禄丰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开展有关扶贫开发政策研究,拟订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中的重要问题

    3.组织开展全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扶贫开发信息监测工作。

    4.负责扶贫项目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做好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组织开展扶贫工作方面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

    6.负责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和对口帮扶禄丰的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

    7.统筹行业扶贫开发工作

    8.做好扶贫开发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负责制定革命老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0.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市扶贫办作为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参谋部,2020年以来,站在全市角度积极统筹谋划各项工作,牵头25家行业部门制定禄丰市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计划,为脱贫攻坚各项重点工作做出了充足的规划准备。对重点工作进行立项分解,每一项重点工作都有一位市处级领导牵头,有至少一家行业扶贫部门牵头负责。构建了以市级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压实了市处级领导的挂乡联村责任,挂包单位和挂包干部的挂包责任,乡镇和村委会的主体责任,驻村工作队的驻村帮扶责任。二是抓实抓细问题整改。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中央及省州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反馈问题,明确整改县级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和问题清单。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3个方面16个和2019年省对市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3个方面23个具体问题、2016年以来扶贫领域审计发现的21项5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中央纪委调研云南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反馈意见6个方面25个具体问题,截至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3至6月集中开展脱贫攻坚问题短板“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大清零”专项行动查摆出440个问题,截至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三是脱贫攻坚逐户核查工作成效明显。参照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的方式及指标体系,采取乡镇交叉回避的方式,派出14个指导组,选派驻村工作队员287人对全县7242户26362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全覆盖核查,14个乡镇共核查出到户到人问题22个方面871户963个,到村问题3个方面16个,已书面交办给挂乡联村处级领导、涉及乡镇、市级行业部门和州市挂包单位,并于10月31日整改落实到位。四是落实精准要义抓脱贫。强化项目库规划引领作用,按建、管、用衔接抓实项目库动态调整,按村申报、乡镇审核、市级审定程序调整入库项项目;剔除无资金保障项目,做到入库项目100%有资金保障能实施。经5月动态调整,禄丰市2018至2020年市级项目库一个,乡镇路线图14个、村级施工图160个,项目库入库资金804933500元,其中:2018年入库资金307578800元、2019年入库资金359349400元、2020入库资金138005300元。抓实贫困对象动态管理。统筹力量常态化对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全程维护,实现动态“清零”,确保数据“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吃透政策,严格程序标准,全市新识别贫困户0户0人,脱贫返贫0户0人,脱贫154户396人,纳入系统监测边缘易致贫户7户29人、脱贫不稳定户12户37人,边缘易致贫户消除风险450户1356人,脱贫不稳定户消除风险265户858人。动态后,剩余未消除风险两类对象为140户389人。金融扶贫工作有序推进。截至12月底,全市累计到期2612户126640000元,已回收2448户119750000元,延期5户250000元,逾期158户6460000元;累计发放贷款424户19506000元,其中:新增贷款180户8555000元,贫困户还清贷款后续贷244户10951000元。五是脱贫攻坚宣传工作成效显著。全面总结提炼脱贫攻坚典型经验,“五个一”总结宣传工作为重点,组织开展了大型户外成果展、制作完成一部宣传汇报专题片、编辑印制了宣传画册《福满龙乡》《扶贫路上》故事集各1本、宣树表彰了一批先进典型等,综合展示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共总结提炼脱贫攻坚典型案例20余篇,被州级以上媒体采用脱贫攻坚信息210余条,脱贫攻坚氛围营造和典型提炼工作成效明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末实有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含行政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10名(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名);实有人员19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行政编制在职人数为9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4人,其他工作人员4人;事业编制10人,2020年底在职10人,空编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收入合计37423721.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423721.4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22764684.98元相比增加14659036.42元,增长了164%,主要原因分析为2020年各级扶贫专项资金转入市扶贫办,由市扶贫办支付到各项目实施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支出合计37818661.22元。其中:基本支出2718221.40元,占总支出的7.19%;项目支出35100439.82元,占总支出的92.81%。与上年度支出21884601.81元相比增加15934059.41元,增长了172.81%。主要原因分析为积极宣传动员实施好各类扶贫项目建设,跟踪项目建设进度,让扶贫资金发挥更好效益,2020年增加各级扶贫专项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18221.40元。与上年2663584.98元对比增加54636.42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增加工作人员,压缩一般行政运行支出,减少公务经费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100439.82元。与上年21884601.81元增加13215838.01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中央、省、州级扶贫专项资金支出、小额贴息资金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工作经费支出2786248.57元,其中:禄财农〔2020〕29号2020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驻村工作队工作补助1615000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850413.53元)、禄财农〔2019〕38号禄丰县2019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0241.16元、禄财农〔2018〕104号禄丰县2018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0593.88元;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9690000元,其中:禄财农〔2020〕29号2020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70000元、禄财农〔2020〕102号2020年县级脱贫攻坚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20000元、禄财农〔2020〕24号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500000元;3.生产发展支出760000元:其中禄财农〔2020〕48号2020年第四批脱贫攻坚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60000元、禄财农〔2020〕102号2020年县级脱贫攻坚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000元;4.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支出6908920.48元,其中:禄财农〔2019〕121号2019年度脱贫攻坚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54792.87元、禄财农〔2020〕24号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554127.61元;5.其它扶贫支出4955270.77元,其中:禄财农〔2019〕151号2019年度脱贫攻坚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5000元、禄财农〔2019〕24号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12972.50元、禄财农〔2019〕121号2019年度脱贫攻坚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1798.27元、禄财农〔2020〕102号2020年县级脱贫攻坚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宣传片制作)400000元、禄财农〔2020〕48号2020年第四批脱贫攻坚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劳动力转移培训)260000元、禄财农〔2020〕24号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500000元、禄财农〔2020〕24号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雨露计划资金)3015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62412.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48%。与上年18446712.48元对比增加15015700.17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小额扶贫信贷贴息资金支出、雨露计划支出、劳动力培训支出、脱贫攻坚成果展宣传项目支出、产业专项扶贫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7071.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统筹内退休金及在职职工单位养老保险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1647.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单位职责行政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2747590.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43%。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基本工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小额到户信贷贴息、产业扶贫支出、雨露计划支出、脱贫攻坚成果展示宣传建设项目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61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000元,支出决算为21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脱贫攻坚工作开展过程中做到精减节约,公务用车将执行和加大公车改革相关规定,减少用车费用;接待费严格控制,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接待;出国出境费用不发生,如果发生按相关规定申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9年度相比持平,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法,按照年初预算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00元,占71.43%;公务接待费支出6000元,占28.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乡镇扶贫办工作人员对接工作就餐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200.00元,与上年190200元对比减少3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压缩开支、厉行节约、行政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禄丰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资产总额2018601.43元,其中,流动资产1815110.71元,固定资产203490.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6988.1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30703.39元,固定资产减少13715.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18601.43

1815110.71

203490.72




203490.7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926.1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11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16.1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解释。

 

 

禄丰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432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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