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3100236201000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是市人民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其职能主要是负责管理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和重大社会文化旅游活动,推进城乡文化艺术普及和提高,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独立法人资格。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规划和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
(3)管理全市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及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艺术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
(7)拟订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
(10)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民间文化走出去。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 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3)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州文化和旅游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关于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公共文化服务抓惠民,产业培育抓市场,大力实施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聚焦中心、埋头苦干,担当作为、锐意进取。1、抓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抓文化文物保护,推动文化遗产有效传承。3、抓文艺精品创作工程,积极开展送戏下乡。4、抓文化龙城建设,建设水韵龙乡。5、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稳增长两不误,抓实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培育和壮大文化旅游产业。6、科学谋划,持续发力,深入推进文旅融合。7、抓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8、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
2.禄丰市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综合执法稽查队
3.禄丰市图书馆
4.禄丰市文化馆
5.禄丰市博物馆
6.禄丰市文化旅游产业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1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3,564,555.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14,555.91元,占总收入的99.6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37%。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7,595,004.64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3,564,555.91元。其中:基本支出8,837,711.64元,占总支出的65.15%;项目支出4,726,844.27元,占总支出的34.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7,595,004.64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37,711.6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90,796.38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22,911.64元,占基本支出的90.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4,8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9.22%,人均16,296.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26,844.2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04,208.26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中央补助博物馆免费开放资金607,737.69元
2.中央补助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资金1,147,742.96元
3.中央补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20,000.00元
4.中央补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09,755.41元
5.省级非遗传承人补助资金40,000.00元
6.州级补助文化文物保护专项经费133,725.01元
7.省级配套补助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资金220,000.00元
8.省级配套补助博物馆免费开放资金90,000.00元
9、省级补助非贫困县旅游发展专项金山古镇旅游厕所建设经费300,000.00元
10、省级补助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350,000.00元
11、省级补助恐龙谷景区贷款贴息门票补助698,635.00元
12、州级补助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58,400.00元
13、2020年度县级专项经费150,000.00元
14、春节走访慰问经费8,000.00元
15、死亡抚恤经费49,613.80元
16、遗属补助经费5,600.00元
17、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生活补助资金35,268.00元
18、图书馆购书经费11,646.40元
19、送戏下乡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经费50,000.00元
20、文物保护专项资金87,720.00元
21、省级体彩公益金补助资金53,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11,555.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3%。与上年对比减少7,531,004.64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929,876.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6%。主要用于文化、旅游、文物等活动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33,419.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 卫生健康(类)支出747,153.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
4. 住房保障(类)支出501,1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主要用于缴交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1,000.00元,完成预算的82.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000.00元,完成预算的63.7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经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4,800.00元,下降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800.00元,下降13.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0元,下降1.9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000.00元,占63.83%;公务接待费支出51,000.00元,占36.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文化、旅游、文物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51,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1,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文化、旅游、文物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4,8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16,500.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培训项目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禄丰县市文化和旅游局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15,638,103.02元,其中,流动资产9,876,128.20元,固定资产5,761,974.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83,403.0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0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5,638,103.02 |
9,876,128.20 |
5,761,974.82 |
531,193.05 |
578,880.00 |
0 |
4,651,901.77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2,093.8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2,423.8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2,083.8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0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236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