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31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
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禄丰市纪委市监察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纪委”)由党的禄丰市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的禄丰市纪律检 查机关;禄丰市监察委员会(简称“市监委”)由禄丰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禄丰市监察机关。市纪委与市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禄丰市委和中共楚雄州纪委楚雄州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市监委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禄丰市监察委员会(简称“市纪委市监委”)加强对乡镇纪委、监察组的领导。
市纪委市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州委、州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利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的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我市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七)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乡(镇)纪委、监察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面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十三五”规划收官的繁重任务,在州纪委州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严”的主基调,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在防控疫情斗争、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等大战大考中忠诚履职尽责,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践行“两个维护”,管党治党责任扛牢压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巩固深化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召开市纪委常委会2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8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牵头组织召开乡镇和市属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市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会议,对落实“两个责任”进行图表式分解、链条式传导,按季度向市委常委派送“两个责任”工作提醒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签字背书”要求,举一反三抓好抓实各类反馈问题整改,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以“十个一”警示教育为抓手,扎实开展家风家教、廉政文化汇演等系列活动,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得到明显增强。
(二)立足监督首责,监督治理效能全面提升。突出政治监督,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和省州党委决策部署,围绕市委“1361”工作思路,制定实施六项监督专项行动,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上令行禁止、担当作为。严格落实廉政提醒谈话、约谈、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带队开展蹲点监督。探索实践单位、社区、家庭、群众和监察监督“五位一体”的监督模式,制定出台《禄丰市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监督“触角”向“八小时以外”延伸拓展。织密疫情防控监督网,以最高的政治站位、最严的工作措施、最强的责任担当常态化推进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
(三)持续纠治“四风”,崇廉向善氛围逐步形成。把刹住“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持续攻坚年”工作,坚决纠治违规发放津补贴、收送红包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吃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节假日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全覆盖开展交叉式、推磨式监督检查。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强化基层减负监督,切实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有力推动“基层减负持续推进年”工作落地见效。深入开展违反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规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序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确保工作实、底数清、责任明。
(四)坚持人民至上,民生领域保障更加有力。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交叉检查和找问题工作督查。廉洁扶贫监督向网格化、精细化迈进,助推脱贫攻坚圆满收官。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紧盯“伞”“网”“链”不放,持续推动“双清零”深挖根治大会战。深入整治民生领域“微腐败”,坚决向漠视群众利益、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亮剑开刀。
(五)突出巡改并重,巡察监督作用充分彰显。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巡察工作重点,提前完成了十四届市委巡察工作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完善分管联系被巡察单位的市委、市政府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机制,强化问题整改跟踪问效,在整改落实中见真章、动真格。创新开展巡察工作“七个一”活动,制定出台《禄丰市市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分管联系单位巡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调整充实了一批“职业+专业”的巡察队伍,编印的《巡察微故事汇》得到各级领导好评。积极配合省委巡视工作,从严监督各级各部门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六)深化标本兼治,“三不”体制机制一体推进。深入开展“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年”“审查调查工作安全年”工作,创新开展问题线索清零大会战,制定出台《问题线索预警管理工作办法》等制度机制,问题线索的分类分流处置效能全面提升。加大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内网拓展运用,在问题线索管理、处置跟踪督办上下功夫案件查办的标本兼治功能充分显现。坚决“以案促改”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坚决全面彻底消除侯新华、赵海仙、王玉玺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全力清除“污染底泥”“污染因子”,持续巩固禄丰良好政治生态。
(七)聚力塑形铸魂,纪检监察“铁军”形象日益凸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组织召开纪检监察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常态化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组织活动,深入学习张俊华同志先进事迹,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系统政治生态建设。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引领的力度,强化实践锻炼和实战训练,不断夯实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基础。切实加强规范化建设,规范问题线索移交、案件审查调查工作流程、审批手续、文书格式,修订完善纪检监察机关请销假、外出报备等内部管理制度。深入开展“七个一”整改工作,从严规范纪检监察权力运行。大力推进机关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文明创建、志愿者服务、廉政家访等活动,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6人。其中:行政编制10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17115574.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55574.31元,占总收入的96.1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60000.00元,占总收入的3.86%。2019年度收入合计15703512.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53512.85元,其他收入550000.00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收入增加1412061.46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新调入人员工资及配套的社会保障缴费增加,支付退休人员病故死亡抚恤金,在职职工正常职务晋升工资调整等刚性支出增加。(其他收入为本级财政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从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的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17135822.69元。其中:基本支出15695534.31元,占总支出的91.59%;项目支出1440288.38元,占总支出的8.4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9年度支出合计15538310.61元。其中基本支出14148620.85元,项目支出1389689.36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支出合计增加1597512.08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46913.46元,项目支出增加50599.0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新调入人员工资及配套的社会保障缴费增加,退休人员病故抚恤金支出,在职职工正常职务晋升工资调整等刚性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14个部(室)、18个派驻派纪检监察机构(监察工委)、1个市委巡察办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15695534.31元。2019年度用于保障市纪委市监察委局机关14个部(室)、18个派驻派纪检监察机构(监察工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14148620.85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的支出增加1546913.46元。增加的原因为新调入人员工资及配套的社会保障缴费增加,在职职工正常职务晋升工资调整等刚性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人员经费支出14118443.31元,占基本支出的89.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1577091.00元,占基本支出的10.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用于保障市纪委市监察委机关、市委巡察办、18个派驻纪检机构(监察工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40288.38元,2019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为1389689.7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598.62元。增加原因为2020年我委退休职工病故一人,增加了抚恤经费支出。2020年具体项目开展如下:楚雄州留置场所禄丰留置分点维护、走读式谈话场所维护、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监督执纪审查和调查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74610.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4968310.61元,同比增加1706299.58元。增加原因为新调入人员工资及配套的社会保障缴费增加,在职职工正常职务晋升工资调整等刚性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657517.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91%。其中 2011101行政运行支出 11884953.16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十三个月工资、残疾人就业金上缴、单位工会经费上缴以及日常办公经费及人员经费支出;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29923.88元和2011199一般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42640.00元,主要用于年内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监督执纪审查和调查工作。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8303.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4%。其中201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05690.85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发放;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00163.59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937.02元,用于当年退休之后职业年金据实缴费;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89112.00元为退休职工病故抚恤经费;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00.00元,主要用于建国初期参加工作人员的生活补助。
3. 210卫生健康支出1103017.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2%。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40626.77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62390.92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4. 22102住房改革支出9557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8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预算费39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我单位因人员经费为包干经费,不在单独预算车辆运行维护经费)。支出决算为305217.84元,完成预算的760.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5627.84元,完成预算的2456.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590.00元,完成预算的149.7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1.年初预算时仅仅预算了市级财力,但实际执行中支出含各级专款;2.监察委成立之后,我单位人员及职能职责不断充实壮大,原有的预算基数一直未给予调整。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122813.98元增加182403.86元,增长148.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两年均未有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07061.86元,增长541.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018.00元,下降41.9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车辆运行维护费大幅增加。主要原因为我单位车辆行驶年代较长,车辆老旧。2019年年末、2020年车辆均进行了大修,两次维修费用均在2020年度列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5627.84元,占80.48%;公务接待费支出59590.00元,占19.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5627.8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5627.8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执法执勤车保有量2辆。主要用于开展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及巡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5959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959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11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及市外纪检监察系统人员到我市开展工作及乡镇纪委到市纪委局机关部(室)开展工作就餐。不存在超标准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7091.00元,与上年1366276.48元对比增加210814.52元。增加原因为监察体制改革后,各项工作任务加重,根据工作需要从市级各部门选调入一批人员,导致机构运行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14个部(室)、18个派驻派纪检监察机构(监察工委)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具体支出如下:办公费128460.24元,印刷费14755.00元,水费3300.84元,电费12602.56元,邮电费23758.72元,差旅费269499.59元,维修(护)费16796.00元,租赁费6681.80元,会议费26477.72元,培训费8474.00元,公务接待费53740.00元,劳务费21960.00元,工会经费32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591.55元,其他交通费用808892.98元,办公设备购置51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资产总额10,770,317.62元,其中,流动资产5,204,380.73元,固定资产原值5,558,436.89元(固定资产净值2,840,792.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原值7,500.00元(无形资产净值2,673.63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89634.4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25560.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0770317.62 |
5,204,380.73 |
5,558,436.89 |
1386354.90 |
1025982.00 |
|
3146099.99 |
|
|
750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408.5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08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77%;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322.5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3%。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2020年中国共产党禄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不涉及专用名词。
中共禄丰市纪委
禄丰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