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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村乡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关于对中村乡2020年财政决算的审查结果报告

日期:2021年10月1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中村乡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对乡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中村乡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1.收入情况。2020年县下达我乡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数为1788万元,实际完成1115万元,完成县下达计划数的62%。其中:税务部门完成1085万元,财政部门完成30万元。2020年与县决算后,我乡2020年财政总收入2908.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2874.37万元,与中村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提交的《中村乡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上的数字一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74.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3.68万元,没有变化。财政拨款结余收入284.72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与县决算后,全乡完成地方公共财政总支出3108.81万元,与中村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提交的《中村乡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上的数字一致,具体构成是:(1)基本支出完成1372.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为1210.5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62.25万元,没有变化。(2)项目支出完成1735.98万元,与原报告数一致,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74.03万元。(3)本年财政拨款结余83.96万元,没有变化。(4)“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全乡“三公”经费支出33.12万元,比上年下降0.86万元,下降2.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车辆运行维护费13.51万元,比上年减少0.48万元,公务接待费用19.61万元,比上年减少0.38万元。

3.结余情况。2020年财政拨款结余83.96万元。与中村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提交的《中村乡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上的数字一致。

中村乡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2020年,乡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保障了“三保”及重点领域支出需要,促进了全乡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2020年乡本级决算总体执行是好的,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源支柱产业单一,税源培植工作不够有力,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财政增收乏力;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平衡难度大,预算执行约束力不够,科学合理编制财政预算有待加强,部门报账、记账不及时。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同意《关于对中村乡202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为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规范资金管理,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建议:

一是加大税源培植力度,提升财力质量,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努力增收节支,确保年初人代会确定目标的实现。

二是严格执行“一法两条例”规定,始终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坚决杜绝无预算支出,严把预算支出关,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是严守“三保”底线,将“三保”工作落到实处,加快拨付上级专项补助资金,严禁拉用专项资金平衡财政。

四是继续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有效缓解财政收支压力,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五是树牢科学发展观,量力而行搞建设,严禁违法违规举债;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管,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努力消化政府性债务存量,依法依规遏制系统内外隐性债务增量,确保财政经济稳健运行、可持续。

六是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宣传和执行力度,提高各部门行政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专业水平,促进依法理财,规范财务管理,合理调整支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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