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3100142201000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3.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5.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州有关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7.负责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
9.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方面的行政许可;
10.负责建立药械安全监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
11.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
12.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运行的具体工作;
13.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工作,组织实施“三证全一”、“一照一码”工作;
14.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
15.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
16.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尘埃的监管管理工作;
17.负责组织指导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
18.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的党群工作;负责其他小型微型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动员会及其他会员单位和专业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工商户党建工作;
19.承办禄丰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
全市有市场主体28150户,2020年新增4424户,完成全年任务数106%。加大年报公示力度,全市2019年度企业应年报4699户,已年报公示4346户,年报公示率 92.49%;农民专业合作社410户、已年报389户,年报公示率94.88%;个体工商户应年报公示18761户,已年报公示18376户,年报公示率97.95%。加大商标广告战略实施,积极扶持有条件的企业申请注册知识产权专利。全市有知识产权专利1231件。以服务经济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主线,以“融资活企”专项行动为契机,千方百计支持企业融资,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6件,为企业融资贷款16.3636亿元,有效解决了企业融资难题,促进了全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2.加强市场监管,守好疫情防控安全大门
及时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分解细化防控工作措施,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发放宣传手册4450册,督促商场设置标语270条,发放告知书13840户,张贴提醒告诫函及温馨提示13820份,督促消毒7671户次、戴口罩20043人次、戴手套2144人次。督促指导各类市场主体完成“云南抗疫情”二维码申请注册11140户。检查农(集)贸市场677个次,关停含活禽交易区农(集贸)市场30 个,封控隔离饲养繁育场所22个,督促市场消毒677个次,监测和检查广告147条。检查口罩经营户1733户次、药品经营户289户次,检查食品经营户5950户次,餐饮经户2899户次,立案查处扰乱疫情防控市场秩序案件2件。
3.开展“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
紧扣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目标要求,迅速在全市开展“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确保市场文明卫生。
(1)全面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动员单位党员志愿者、干部职工、市场开办方和市场主体,通过志愿服务、义务劳动等形式,将农贸市场垃圾分类、污水、屠宰、公厕、垃圾房等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到位,打造整洁安全放心、满足群众日常生活消费需求的农贸市场。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调查、造册登记。
(2)督促市场开办者和餐饮服务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督促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做好消毒和“三防”措施、推进“明厨亮灶”;督促市场开办方严格落实“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大清洁”的清洁消毒措施,做好规范市场人员佩戴口罩、扫码进出市场、餐馆等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加强对生鲜冷冻产品、野生动物、野生菌和活禽交易的监督检查,达到清查一个、整治一个、规范一个的目标。
(3)着力提升经营者整体素养。按照“一场一策”要求,
督促和指导农贸市场开办方建立完善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面提升行动制度;引导市场经营主体养成勤消毒、勤洗手、讲卫生的经营和生活习惯,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推进环境卫生整治管理制度化、常态化。检查农贸市场73个(次),检查餐馆、市场摊位1400余个,并选取9家餐饮服务单位和市城区3个农贸市场作为创建示范点。
4.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实现消费满意在禄丰
(1)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持续强化旅游市场等重点领域市场监管。以营造和谐稳定的市场秩序为重点,组织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整治,切实净化市场环境;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着力在旅游购物、诚信经营、消费投诉等环节探索建立协作联动工作机制。
(2)强化落实消费维权各项任务,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加大消费维权能力,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实现消费满意在禄丰。受理消费者投诉24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0000元;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7件,完成非税收收入780000元。
5.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1)加强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加强节日热销食品、民俗特色食品和节日餐饮服务监督检查;加强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检查食品经营户2786户次,餐饮服务单位1997户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7份。
(2)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检查学校食堂464户次,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51份。
(3)做好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2020年以来承担重大活动、重要接待、大型会议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保障46场次,对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采购、加工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
(4)认真开展食品抽检。完成国家级抽检任务60个,省级抽检任务81个,州级抽检任务191个,不合格批次5个,食用农产品240个,市级抽检任务470个。今年1-11月,全市食品市场平稳运行,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5)认真开展药械市场监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287户次,立案查处无证经营药品案件1件。
(6)开展冷藏冷冻肉品风险排查。检查食品加工企业自建(备)冷库8个,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自建(备)冷库13个,储备商品冷库31个。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冷库贮存条件、追溯管理、温控记录不合规的情况以及未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要求,已督促其整改。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冰柜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29家13个品种705.5千克肉品从泰国、巴西、美国、缅甸等国进口的肉品。
(7)对经营来自厄瓜多尔3户企业生产的冻虾进行摸底排查,做好召回工作,暂停销售。联合疾控部门对两户供货商供应的冻虾、从业人员、包装袋、冷柜等31个样品进行核酸检测,对库存的33.81千克冻虾及包装袋等进行采样及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6.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岗双责”制度
与使用单位签订安全使用承诺书290份。认真抓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受理开工告知,深入开展电梯安全大会战执法专项行动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检查使用单位98户,抽查特种设备156台次,排查隐患8条(项),现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5份,1-10月实现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零事故。
7.提升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服务能力
积极做好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管理;突出计量惠民,注重计量服务。为市城区3个农贸市场固定摊位的1688台计量器具进行免费检定,加快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在加油站创建“诚信计量自我承诺示范单位”10个,围绕打造“绿色品牌”,积极推动企业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认证服务,对全市获得生产许可证的13户企业进行了检查。
8.持续抓好日常市场价格监管
检查农贸市场128个次,商场、超市和个体零售店1638户次,旅游景区8个次 ,高速路服务区4个次,客运站32个次,处理收费投诉2起。在开展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中,督促禄丰市德源农贸市场和禄丰联达经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碧城、猫街、仁兴3个农贸市场清退多收98户租户电费共11089.70元。开展旅游市场价格监管,检查经营户31户、标价签100余张、消费确认点菜单30余本,完成了对全市21个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双随机事项统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市场监管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单位,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市场监管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9人。其中:行政编制1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8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市场监管部门2020年度收入决算合计21911667.35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及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减少1813781.99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退休减少9人,相关人员经费收入减少;二是当年综合绩奖励未发放,收入减少;三是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市场监督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2246685.64元。其中:基本支出20922287.88元,占总支出的94.05%;项目支出1324397.76元,占总支出的5.95%;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881510.98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退休减少9人,相关人员经费收入减少;二是当年综合绩奖励未发放,收入减少;三是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922287.8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45936.33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9人支出减少,相应的工资福利等支出减少及当年未发放综合绩效考核奖励支出减少。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工资福利支出16852694.04元;占基本支出的80.55%;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2101954.04元,占基本支出的10%;三是对个人或家庭的补助支出1967639.8元,占基本支出的9.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市市场监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24397.76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235574.65元,主要原因是当年财政拨款减少,支出相应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市场主体专项支出412542.29元,专项用于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及省级食品、食用农产品等监督抽检支出;二是市场秩序执法支出36671元,专项用于反不正当竞争,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三是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专项支出357890.84元,专项用于国家级、省级食品监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抽检、专利申请资助等专项工作;四是抚恤费支出53760元,专项用于退休干部的死亡抚恤费;五是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50000元,专项用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支出;六是食品安全监管支出213533.63元,专项用于食品安全监管衣监督抽检事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市场监管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46685.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713781.99元,主要原因是在一是在职人员退休减少9人,相关人员经费收入减少;二是当年综合绩奖励未发放,收入减少;三是项目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65324.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6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维持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及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4608.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6%。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干部工资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694259.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1%。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1924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5. 死亡抚恤支出53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专项用于退休干部的死亡抚恤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288600元,支出决算数262409.17元,完成预算数的90.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为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1256.47元,完成预算数的108.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51152.7元,完成预算数的54.6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及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75274.3元,下降22.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决算减少57392.5元,下降21.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881.8元,下降25.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支出减少,加强公务用车平常维护修理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1256.47元,占80.51%;公务接待费支出51152.70元,占19.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单位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1256.4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行维护支出211256.4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全市市场监管和专项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1152.7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1152.7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单位业务工作指导、督查、考核及基层单位到市局办事、汇报工作时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未发生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市场监管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1954.0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8472.87元,增17.2%,增加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基层监管所正式职工少,为正常开展工作而聘请临时人员增加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办公设备维修维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支出,其中办公费支出93113.89元,、印刷费支出240元、水费支出47100.55元、电费支出31209.1元、差旅费支出4643.5元、维修(护)费支出7895元,会议费8022.6元、培训费支出6282.8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1152.7元、劳务费727441.68元、工会经费支出97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9963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9163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禄丰市市场监管部门资产总额22516190.25元,其中,流动资产560696.81元,固定资产原值19472489.62元,无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及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土地)2483003.8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1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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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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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2516190.25 |
560696.81 |
19472489.62 |
12646991.62 |
2,831,1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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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4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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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300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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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扫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661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12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541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661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表.xls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4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