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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禄丰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禄丰市公安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禄丰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社会治安稳定工作;
(2)、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和行为;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6)、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害物品;
(7)、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8)、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9)、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0)、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和罪犯执行刑罚;
(11)、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安全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2)、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禄丰市公安局部门内设机构(股室)情况:在14个乡镇设置派出所14个;在市公安局内设110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纪委、督察室、警务保障室、情报中心等6个综合股室;设经济犯罪侦察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法制大队、禁毒大队、巡特警大队、反恐大队、网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等10个一线执法部门。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面对疫情,禄丰市公安局克服种种困难,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市公安机关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648件,破653件,破案率为39.62%,抓获犯罪嫌疑人394人,逃犯76人。共受理行政治安案件3657起,查处2828起,查处率77.33%,查处各类违法人员1483人,收缴罚款322.53万元。破获毒品案件19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破获万克以上毒品大案2起。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3741件,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7221起,办理一般程序行政案件481件。办理各类林区案件387件,有效震慑涉火违法犯罪行为。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全面根治,接报摸排涉黑涉恶线索247条,办结247条,办结率100%,所有线索已全部核查“清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禄丰市公安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公安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2人。其中:行政编制34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4人(含行政工勤人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04人。
实有车辆编制41辆,在编实有车辆4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公安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95809811.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809811.0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30000元,占总收入的4.3%。与上年对比增加904264.79元,增幅0.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公安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95963271.22元。其中:基本支出76272122.64元,占总支出的79.48%;项目支出19691170.58元,占总支出的20.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904264.79元,增幅0.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禄丰市公安局用于保障局机关、看守所及派出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027274.45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340124.45元,增幅5.9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0244826.45元,占基本支出的9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27274.45元,占基本支出的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公安局机关、看守所及派出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691170.5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21933.34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补缴辅警人员养老保险。具体项目:公共安全支出14995154.7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4145元、城乡社区支出4271870.81元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691400.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55%。与上年对比增加2891027.14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公安安全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75579258.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3%。主要用于辅警人员工资、治安管理、综治维稳、禁毒管理、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察等业务支出73759603.66元,占公共安全类支出的97.6%,信息化建设及网络维护1819654.65元,占公共安全类支出的2.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元(只含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61440.46元(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627565.46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875元,完成预算的56.4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禄丰市公安局属政法机关,2020年执法执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7565.46元在中央转移支付中预算,未在县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中预算。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720211.91元,增加76.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41033.91元,上升83.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822元,减少38.0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公务用车老化,导致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27565.46元,占97.96%;公务接待费支出33875元,占2.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27565.4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27565.4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5辆。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禁毒、治安管理、综治维稳、执法办案等相关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87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87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案件侦破、业务工作协调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公安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27274.4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0124.45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看守所及派出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2108014.68元、印刷费142511元、水电费587162.56元、邮电费132145.60元、差旅费668913.86元、维修(护)费106077.74元、租赁费388848.42元、会议费19068元、培训费60714.20元、公务接待费33875元、专用材料费275259元、被装购置费296941.21元、劳务费5338024.65元、工会经费299200元、委托业务费344003.3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627565.46元、其他交通费2905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禄丰市公安局2020年度资产总额55949123.82元,其中,流动资产11066251.67元,固定资产净值41036349.0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净值1973523.12元,其他资产1873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4514.3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93687.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55949123.82 |
11066251.67 |
41036349.03 |
35939956.76 |
713851.34 |
|
4382540.93 |
|
|
1973523.12 |
187300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净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禄丰市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3990.2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54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8560.2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禄丰市公安局
2021年10月13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3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