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镇2020年度财政决算情况报告(草案)
——2021年9月29日在和平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和平镇财政所
各位代表:
2020年和平镇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了和平镇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在年度执行过程中,收支发生了变化,按照《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乡财县编”的相关规定,我镇作出了相应的预算调整,并将2020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上报市财政局审定,根据和平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我镇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受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和平镇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向本次会议报告,请予审议。
我镇财政与市财政的年终决算,因正式批复还未下达,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依据市财政局预算股最新下发的决算数据,现将我镇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待收到正式批复后如有变化再另行汇报。
一、收入情况
与市财政初步结算后,我镇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由年初预算1653.19万元调整为3112.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调整为30.04万元、其他收入5.00万元,上年结余306.26万元,收入总计3453.89万元。
二、支出情况
与市财政初步结算后,我镇2020年支出总计3272.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由年初预算1653.19万元调整为3198.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7.81万元(人员经费1586.2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1.5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0.67%,项目支出1540.28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47.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调整为68.96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2.11%;其他支出5.00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0.15%。
三、收支平衡情况
预算调整后的收支平衡情况:本年收入3147.63,万元,上年结余306.26万元,收入总计3453.89万元,本年支出总计3272.05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81.84万元。结余形成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资金、优抚对象补助等专项资金按照项目开展进度拨付,难以在当年形成支出,需结转下年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各位代表,2020年在镇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和平镇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动研判宏观经济形势,积极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应对经济下行、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工资刚性支出增长迅猛等因素,迎难而上,克难攻坚,着力开源节流抓收入,争取支持保支出,优化结构惠民生,周密调度保运转,改革创新抓管理,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促进了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附件:和平镇2020年财政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和平镇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