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财政预决算 >> 正文

禄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年09月2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31201000

                                                          禄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禄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开展辖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1)制定辖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计划和方案

2)协调解决辖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

2、负责开展交通管理各项业务工作

1)上路执勤执法,巡查、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2)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落实“五进”活动各项措施和交通安全教育工程

3)参与城乡道路建设规划,规范辖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4)配合有关部门排查治理交通事故多发点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向政府提出排查情况及治理建议

5)负责拟定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措施,并协调、组织实施

6)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对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事故认定和损害赔偿调解

7)负责辖区内车驾管业务

8)负责实施交通安全警卫和特勤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党建带领队建,促进交管工作

“规范化党支部”创建活动为载体,集中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五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以党建带队伍2019年,交警大队党支部年终顺利通过禄丰县委组织部“规范化党支部”的验收,实现了队伍零违纪的目标,连续两年被县局党委评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

(二)落实放管服措施,提升群众满意度    

落实车管业务分流模式县城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在人口集中的乡镇设立摩托车便民服务点,实现“零警力”服务模式。深入边远乡镇开展便民服务,年内共下乡考试服务4570余人,检验摩托车650余辆。优化整合车管所服务窗口,实现了车驾管业务一证办、一次办、马上办、一窗办和“四个减免”。依托销售社会资源,构建覆盖全县范围的车管服务网。

(三)抓好源头管理,清零源头隐患。

狠抓八类重点车及四种重点驾驶人的隐患排查工作,年内共清零报废车110辆,其中重型货车23辆,挂车8辆,面包车79辆,两客一危一校重点车辆隐患实现全部清零。

(三)依托12123平台,推进“两个教育”工作。

对现场教育场所进行改造升级,配备相关设备群众实现了足不出户通过互联网办理满分审验教育网上预约、网上学习、网上办理等业务2019年,满分教育学习19人,重点驾驶人审验教育学习2572人。

(四)部门协同共治,超限超载治理成效明显。

抽调20名民警组成治超工作专班,在沪超限检测站实行驻站式执法,严查货运车擅自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建成并使用电子抓拍系甄别故意遮挡号牌车辆,并发出违法处理通知书;设置隔离墙,阻断大货车变道闯卡的企图;通过新型媒体实名曝光,联合州县电视台随警现场专题报道,全面营造“治超”氛围;联合县治超办开展源头治,对5家企业停产停业整顿, 18家企业书面警告处理。2019年,查处货车违法行为3418起,通过非现违法抓拍系统查处货车违法6284辆。

(五)加强两站两员建设,推进农村道路安全守护。

指导各派出所强力推进六项制度和农村管理系统手机APP应用,完成基础信息录入;建成“警保合作”一级劝导服务站四个。

(六)建成违停抓拍,小城镇管理走上科技化道路。

乡镇出资建设违停管控设备,由大队监控指挥中心报请经支队验收并接入公安内网证据后台实施非现处罚,截至2019年底,已有六个乡镇建成违停监控、电子警察等抓拍系统40个(套),有效缓解了小城镇建设治堵治乱问题。

(七)严厉打击违法,夯实事故预防基石。

2019年,大队组织了16个专项行动,查处违法行为86634起,办理无证类案件361起,行政拘留347人查处违法停车25259起,醉驾27起,饮酒27起,客车超员4起统一规范案件处罚的幅度,按照法律规定该拘留的一律执行拘留,近三年来,大队拘留人数均占比全州总拘留人数的三分之一,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

(八)加强管理力度,规范城区行车秩序。

开展科技管控加人工管理相结合的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城区交通管理工作取得长足的进步。城区新增停车泊位6928个,隔离护栏14000米,交通标线32442米、交通标志牌242块,查处货车违规入城148起、摩托车响管24起组织5760名新学驾学员参与劝导服务利用志愿者平台发布劝导行动50期,组织劝导活动50场次,参加人员5000人次。

(九)排查道路隐患,推进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全年排查辖区道路隐患248处,五年功总投资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资金6339.45万元,建成防护里程160余公里,所有至行政村的农村道路生命防护工程均已建设完成,自2020年起,将针对拥有住户50户以上的村组道路,预计将投入3000余万资金。

(十)严把案件质量关,提升办案执法质量。

在事故认定中,始终坚持一案一评制度和集体讨论定责制度,在遇有疑难案件时,大队启动事故专家小组,为疑难案件办理审核把关。全省、州、县案件执法质量考评中,抽取4件交通事故案件,3件被评为精品案件的好成绩。

(十一)深入落“枫桥经验”,及时化解事故矛盾

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与“枫桥经验”有机结合,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交通事故大调解中心”的作用,消除不稳定因素,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年内未发生家属“抬尸闹事”、“停尸堵路”等群体性事件。

(十二)狠抓安全宣传,提升安全意识

继续开展“七进”宣传活动92场次;开展面对面教育宣传48712人次;向公众曝光39期602条次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或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发布“一线微观”信息40条,建立禄丰县重点客货运企业“红黑排行榜”,对上黑榜的运输企业进行约谈;及时发布“两公布一提示”信息2410条;年内大队稿件被支队采用239篇条,新媒体公众微信号采用158篇条,中国警察网采用4篇,中央级报刊采用2篇,云南警方手机报6条,省级报刊采用31篇,省级电视台采用1篇,楚雄电视台采用5篇;成功处置舆情2条,未引起舆论炒作,造成负面影响。

禄丰县交警大队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实现了禄丰县连续五年未发生一次性死亡三人(含三人)以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的目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交警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交警大队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

实有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  禄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禄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收入合计1563.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3.1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年度收入减少916.16万元下降37%,上级补助收入无变化;事业收入无变化;经营收入无变化; 附属单位缴款收入无变化;其他收入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没有开展治理黄标车淘汰报废工作,不再下拨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支出合计158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4.12万元,占总支出的75%;项目支出389.26万元,占总支出的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64.11万元,增长为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项目支出减少717.14 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已于2018年结束,经费不再支付,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4.12万元。与上年对比日常支出增加64.1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9.26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717.14 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已于2018年结束,经费不再支付。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万元,执法办案234.21万元,其他公安支出13.9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8.5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25%。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90.73 万元,下降29.0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已于2018年结束不再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支付银行代收罚没款手续费

2.公共安全(类)支出1226.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2%。主要用于基础工资170.17万元,津贴补贴461.53万元,奖金59.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8万元,办公费22.57万元,印刷费3.82万元,手续费0.02,水费0.6万元,电费1.47万元,邮电费7.58万元,差旅费27.63万元,维护费18.75万元,租赁费22.32万元,会议费1.46万元,培训费5.39万元,接待费3.39万元,专用材料费54.2万元,被装购置费13.91万元,劳务费206.95万元,委托业务费17.23万元,工会经费5.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5万元,其他交通费40.5万元,生活补助0.6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7.51万元,专用设备购置费53.7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5%。主要用于支付退休金、养老金、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支出59.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主要用于支付医疗保险和公务员补助

5.住房保障支出5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主要用于支付辅警工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21.44万元,完成预算的564.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05万元,完成预算的4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9万元,完成预算的89.2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交警大队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包干在人员经费的 7700 元/人中,没有单独列出预算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8.34万元,增长63.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42万元,增长87.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2.3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车辆老旧,维修成本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5万元,占84.19%;公务接待费支出3.39万元,占15.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0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大队或基层中队进行督促检查和基层中队到大队办事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90万元,与上年对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180.9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辅警工资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办公费12.75万元,印刷费3.82万元,手续费0.02,水费0.6万元,电费1.47万元,邮电费2.58万元,会议费1.46万元,培训费5.39万元,接待费3.39万元,劳务费206.95万元,工会经费5.97万元,其他交通费40.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资产总额556.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07万元,固定资产509.0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4.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56.15

47.07


424.55

49.2


35.3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31201111

上一条:禄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下一条:禄丰县广通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