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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广通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年09月29日   作者:广通镇   来源:广通镇人民政府    点击:[]

楚雄禄丰广通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禄丰广通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禄丰广通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广通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策和决定;制定和执行本级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和其他工作;推动乡村振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管理本级行政区域内的财政、民政、文化旅游、农业、畜牧兽医、林业和草原、水务、交通、招商引资、村镇规划、卫生健康、社保、医保、生态环境、科技、环卫等各项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税务、金融、邮政、通信、电力、烟草、供销、国土资源、教育等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保障镇机关事业运转。保障镇机关4大办公室、6个事业中心、1个站所正常工资补助、日常办公经费。

2.保障下辖村委会正常运转。保障下辖16个村委会人员工资补助、日常办公经费补助。

3.贯彻执行上级各项方针政策,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管理。全面实施上级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4.加强农村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

5.聚力培育多元产业。一是东片区发展以“清水三宝”为主的蔬菜产业。二是中片区发展以优质葡萄、优质梨为主的林果业。三是西片区发展以香橼为主的林果业。

6.以特色优势为突破强化招商引资促发展。

7.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监管、“精准扶贫”推进工作,促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公众满意程度普遍提升。

8.具体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禄丰县广通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广通镇镇人大,广通镇政府,广通镇镇党委;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广通镇镇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1)广通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2)广通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3)广通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4)广通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5)广通镇水务服务中心;(6)广通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禄丰县广通镇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禄丰县广通镇镇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2,980,282.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720,282.31元,占总收入的99.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6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6%。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同比增加1,970,358.20元,收入同比增长4.8%,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整和上级财政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优抚对象、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益事业等民生项目预算和资金的投入力度。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禄丰县广通镇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5,915,782.31元。其中:基本支出20,155,146.91元,占总支出的43.9%;项目支出25,760,635.40元,占总支出的5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同比增加3,435,682.20元,同比增长8.09%,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整和上级财政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优抚对象、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益事业等民生项目预算和资金的投入力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禄丰县广通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889,702.01元。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同比增加1,785,582.74元,同比增长9.86%,主要原因分析:是工资的调增、新增人员以及扶贫工作的推进过程中的工作支出等较往年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18%;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禄丰县广通镇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84,419.41元。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645,580.59元,同比减少31.80%,主要原因分析我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严格控制预算约束,禁止刚性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9年人大会议费支出20,562.00元,2019年人大代表活动经费补助69,000.00元,2019年工青妇团、综治维稳、征兵、群众文化等工作经费支出526,280.79元,2019年偿还基础设施建设欠款200,000.00元,2019年财政工作业务费30,000.00元,2019年党建工作经费支出146,444.00元,2019年义务兵优待金223,200.00元,2019年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经费支出5,474.38元,2019年畜牧防疫工作支出8,050.00元,2019年农村公益事业转移支付56,800.00元,2019年护林防火经费支出55,810.08元,2019年水库河道管理及防汛抗旱工作经费支出25,438.16元,2019年对村民委员会的补助支出17,36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禄丰县广通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570,782.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2%。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同比增加7,488,448.64元,同比增长20.19%,,主要原因分析:扶贫工作到了最后的关键期,所实施项目增加,随之项目资金支出大幅增加,扶贫资金大都通过财政下达,且扶贫工作中工作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68,424.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08%。其中:人大事务214,200.00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0,189,185.59元、财政事务358,304.00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741,868.00元、组织事务534,720.0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146.70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34,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文化活动广场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06,727.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11%。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774,707.00元、民政事务管理540,114.00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634,720.91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62,323.9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4,537.28元)、抚恤支出3,012,626.00元(其中:死亡抚恤543,446.00元、伤残抚恤680,680.00元、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330,500.00元、 义务兵优待241,200.00元、其他优抚支出1,216,800.00元)、社会福利800,700.00元(高龄老人保健补贴)、残疾人事业462,660.00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120.00元、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47,540.00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174,300.00元(五保户生活补助)、退役军人管理事务6,900.00元。主要用于实有在职人员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优抚对象抚恤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71,142.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8%。其中:卫生健康管理事务5,474.38元、计划生育事务94,48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25,488.20元、优抚对象医疗145,7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32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用于退耕还林种植补助;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4,2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9,634,658.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62%。其中:农业3,657,821.00元、林业和草原1,586,628.08元、水利716,042.95元、扶贫3,506,000.00元、农村综合改革168,166.50元(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150,806.50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7,360.00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公益林补贴、其他农业支出、林业事业机构、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其他农林水支出,建设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方面的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911,2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4%。主要用于:我镇农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支出8,999,500.00元、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911,74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禄丰县广通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8,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0,3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0,900.00元,完成预算的97.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9,400.00元,完成预算的103.3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略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镇公路、铁路等建设工程项目多,各级来人督导检查较多,所以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2,702.00元,下降10.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本年本部门无人员需出国,无该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00.00元,下降1.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602.00元,下降16.9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严格控制预算约束,禁止刚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900.00元,占47.57%;公务接待费支出199,400.00元,占52.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0,9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0,9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车辆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我镇12辆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9,4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9,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7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7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单位的来访、工作指导及其他相关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禄丰县广通镇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6,247.00元,与上年对比同比下降131,253.00元,同比下降14.63%,主要原因分析:我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严格控制预算约束,禁止刚性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州禄丰县广通镇部门资产总额32,498,181.63元,其中,流动资产19,362,590.72元,固定资产20,389,090.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873,519.9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818,340.01元,固定资产增加249,137.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在建工程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无形回家认识几年功夫都没回你发过的,资产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其他资产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2498181.63 19362590.72 20389090.28 17790281.71 1440126 0 1158682.57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0,9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9,4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1,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0,9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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