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财政预决算 >> 正文

禄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年09月29日   作者:   来源:县退役军人局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76301000

禄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禄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禄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禄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制定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二是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三是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四是按照中央、省、州的政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五是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六是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七是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八是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照国家、省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制定的管理维护办法管理维护好烈士纪念设施。负责烈士陵园、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国家、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九是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组织督促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十是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组建工作以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全覆盖为目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职能,各相关部门统筹发力。目前,县、乡(镇)、村(社区)180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已全部组建到位挂牌运行。指导全县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公告2000余张,摸底排查符合退役士兵办理保险560余人,接听咨询电话184个,接待咨询人员200余人次,接收申报材料88份,录入系统67份、受理43份,可进入缴费程序11份。落实工作力量和经费,明确工作责任。联合县融媒体中心播放公告30天,覆盖面达19800多人次。确保让符合政策补缴和参加社会保险的部分退役士兵政策知晓率达100%。全县共举办光荣牌悬挂仪式168场次,悬挂光荣牌10125块,悬挂率达98.6%。春节期间,由县四套班子领导带队共走访慰问困难重点优抚对象28人,发放慰问金0.56万元;慰问烈士遗属10人,发放慰问金1万元;八一建军节期间,共投入48万元资金用于慰问活动,达到了驻军部队全覆盖,重点优抚对象全慰问。积极做好革命烈士纪念活动。烈士纪念褒扬工作是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禄丰金山革命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利用清明节等重要节点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及青少年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今年已接待单位团体130多家,接待烈士家属11批次,接待社会各界群众1000余人,较好地弘扬了革命英烈精神和战斗精神;930日在金山公园革命烈士纪念碑举行烈士纪念日活动,县四套班子领导为8名老战士代表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勋章,分别到涉及乡镇慰问9名烈士家属,每户送上1000元慰问金,为他们送去节日的问候和祝福。 组织推荐2018年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39名参加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积极推荐就业,加大与用工企业的联系,推荐8名退役士兵到禄丰龙蟒佰利联就业,组织46名退役士兵参加云南省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比学赶超定标杆,积极开展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我县云南嘉缘花木绿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1500亩乡土树种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荣获省级建行杯创业大赛铜奖,为广大退役军人创业树立了标杆榜样。制定了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挂图作战,与云南省耀兴卓越技工学校等3家培训机构进行洽谈,待培训机构的培训方案审定后开展培训并推荐就业;完成2019年秋冬退役士兵99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收、户籍介绍、档案审核等工作;对符合政府安置的18名退役士兵提供15个全额事业、2个中央国有企业、1个县属国有企业,参加选岗的18名退役士兵全部一次性成功选岗,安置选岗率达100%;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1753020元。建立访维稳作机制,加强与公安、信访等部门协调联动,认真摸排重点人员的具体信息,扎实做好风险防控和化解工作,确保涉军维稳形势平稳可控。,共办理及化解矛盾的信访案件11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人,主要是单位聘请的临时工为烈士陵园管理员。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9,130,385.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90,385.44元,占总收入的93.4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4,000元,占总收入的6.54%。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130,385.44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新成立,所有收入均为新增。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6,076,836.91元。其中:基本支出606,339.24元,占总支出的9.87%;项目支出5,470,497.67元,占总支出的90.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6,076,836.91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单位新成立职能职责从其他部门划转到我单位,为开展服务退役军人各项工作支出的需要发放军休人员退休费、军转干部生活补助、烈士抚恤等各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6,339.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6,339.24元,增加了100%,主要原因单位新成立,为确保机构正常运转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30,497.6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30,497.67元,增加100%,主要原因为发放军休人员退休费、军转干部生活补助、烈士抚恤等各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发放退役军人死亡抚恤金1,008,500元、退役安置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77,497.67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办公费支出279,900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医疗补助费支出43,600元,其他抚恤支出441,000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36,836.9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9%。与上年对比增加5,936,836.91,主要原因为单位新成立职能职责从其他部门划转到我单位,为开展服务退役军人各项工作支出的需要发放军休人员退休费、军转干部生活补助、烈士抚恤等各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47,413.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49%。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发放军休人员退休费、军转干部生活补助、烈士抚恤等各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48,503.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3%。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3.住房保障支出40,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8%。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元,支出决算为4,100元,完成预算的135.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00元,完成预算的135.6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为完成阶段性业务工作增加,接待乡镇工作人员及上级部门的督查检查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4,100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100元,增长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因单位新成立为保障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4,1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63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6,637,主要原因分析单位为新成立部门,为开展各项业务工作而发生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用10,846.4元、印刷费983.6元、差旅费740元、会议费3,000元、培训费4,787元、公务接待费3,630元、租赁费400元、其他交通费32,2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禄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3,448,366.06元,其中,流动资产3,328,062.18元,固定资产129,59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48,366.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9,5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448366.08

3328062.18

129590

0

0

0

129590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5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59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9,59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年未结转资金为3,053,548.53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045,810.33元、省级补助资金44,400元、县级配套资金1,963,338.2元。结余资金为补助到人到户资金。

2.结转和结余规模较大的原因分析及消化结转和结余的对策。原因分析为资金均为1230日下达我单位,时间短,不能在31日前完成支付。消化对策:及时按相关政策标准将资金兑付到优抚对象手中。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76301111

 

上一条:2019年禄丰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变动情况说明
下一条:禄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