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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禄丰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丰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二是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并认真督促贯彻落实;三是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为全县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搞好服务。四是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研究加强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全力做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各项工作,坚决捍卫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
2.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紧紧围绕服从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探索解决群众信访诉求的方式方法,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案化解、领导干部大接访和大下访等一系列重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3.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为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县级政法各部门认真履行“主力军”作用,依法从严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4.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建立和完善社会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得到解决,最大限度地消除了不和谐因素,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有序。
5.切实维护公共安全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规定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6.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按照中央、省州县的精心安排部署,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7.全力做好罗次温泉经营秩序专项治理暨污染防治工作
自2018年7月开展罗次温泉经营秩序专项治理暨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8. 强化政法新媒体宣传
1-10,编辑刊发禄丰长安网信息123篇,扫黑除恶工作简报34期,编发“禄丰政法” 微博信息83条,今年以来从楚雄长安网后台报送信息120篇,对 “楚雄政法”微博发布内容进行了转发、评论和点赞;组织视频直播2 次,分别是:禄丰县罗茨温泉乱点整治直播和“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战演练直播;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访谈1期。及时响应“楚雄州政法新媒体通讯群”中发布的新媒体工作指令40余次。
9.过境铁路线安全畅通
紧扣“保安全、保稳定、压事故”目标,调处涉路矛盾纠纷23件,开展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4件,通过路地齐心发力,确保了过境铁路安全畅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5,244,439.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44,439.14元,占总收入的96.1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3.81%。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835,319.34元,主要原因是部门合并增员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5,165,306.34元。其中:基本支出4,432,439.14元,占总支出的85.81%;项目支出732,867.20元,占总支出的14.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756,186.54元,主要原因是部门合并增员增资导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县委政法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32,439.1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5,319.34元,主要原因是部门合并增员增资。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94,039.14元,占基本支出的92.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38,4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7.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县委政法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2,867.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0,867.20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反邪教工作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重点围绕州对县综合绩效考核综治维稳、依法治县、铁路护路等工作考核指标开展工作,开展治安突出问题的综合整治,加大工作宣传面,支持全县14个乡(镇)开展综治维稳专项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65,306.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3%。与上年对比增加1,118,200.00元,主要原因是部门合并增员增资导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48,173.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3,455,306.55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000.00元,专项业务支出482,867.20元;
2.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70,121.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0,624.72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29,497.09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69,770.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79,720.8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0,049.96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37,2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000.00元,完成预算的1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000.00元,完成预算的18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禄丰610合并入禄丰政法委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5,000.00元,增长17.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000.00元,增长17.8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原因是因禄丰610合并入禄丰政法委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00.00元,占45.45%;公务接待费支出18,000.00元,占54.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18,00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69批次),接待人次3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336人)。主要用于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4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748.33元,主要原因是因禄丰610合并入禄丰政法委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险等人员支出及办公费、水电费、邮电网络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禄丰县委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792,230.77元,其中,流动资产268,551.4元,固定资产523,679.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5,024.5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68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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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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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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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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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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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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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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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792,230.77 |
268,551.4 |
523,679.37 |
0 |
319,390.09 |
0 |
204,289.28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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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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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9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2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