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财政预决算 >> 正文

禄丰县和平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年09月2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3100655301000

禄丰县和平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和平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和平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中共和平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和平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2、和平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制定和执行本级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和其他工作;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管理本级行政区域内的财政、民政、文化旅游、农业、畜牧兽医、林业和草原、水务、交通、招商引资、村镇规划、卫生健康、社保、医保、生态环境、科技、环卫等各项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税务、金融、邮政、通信、电力、烟草、供销、自然资源、教育等工作。

3、和平镇人大主席团: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策和决定,具体承担各级人大代表及镇人民政府的换届工作及镇人大主席团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4、和平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5、和平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搞好文物和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6、和平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7、和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承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抓好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和农村能源管理、动物疫病防治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等工作。

8、和平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植物疫病防治防控、农村能源管理、林业资源管理、护林防火等服务性工作。

9、和平镇水务服务中心:对农村小型水利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负责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管理,指导和组织群众进行抗旱、防洪、蓄水、排涝、抢险等工作。

10、和平镇财政所:承担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保障镇机关事业运转。保障镇机关、事业中心、站所正常工资补助、日常办公经费。

2.保障下辖村委会正常运转。保障下辖13个村委会人员工资补助、日常办公经费补助。

3.贯彻执行上级各项方针政策,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管理。全面实施上级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4.加强农村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

5.聚力脱贫攻坚。

6.以特色优势为突破强化招商引资促发展。

7.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监管、“精准扶贫”推进工作,促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公众满意程度普遍提升。

8.具体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和平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和平镇人大;和平镇政府;和平镇党委;;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平镇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和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平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和平镇水务服务中心;和平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和平镇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和平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和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和平镇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和平镇2019年度收入合计39249006.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659006.74元,占总收入的98.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90000元,占总收入的1.5%。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同比增加4641888.52元,收入同比增长11.83%,主要原因分析:到了脱贫攻坚决胜最后的阶段,大量改善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巩固提升产业项目不断增加,特别是扶贫产业项目大量增加,脱贫攻坚产业扶贫资金及各类补短板类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量大,随之相应的资金较之去年大幅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和平镇2019年度支出合计40670508.29元。其中:基本支出15557900.28元,占总支出的38.25%;项目支出25112608.01元,占总支出的61.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同比增加2901936.81元,同比增长7.14%,主要原因分析:扶贫工作到了攻城拔寨的关键期,所实施项目增加,随之项目资金支出大幅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和平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57900.2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34096.46,主要原因分析:因人员调动较多,工资及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和平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112608.01元。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3536033.27元,同比增长14.08%,主要原因分析:扶贫攻坚克难的最后阶段,大量改善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巩固提升产业项目不断增加,特别是扶贫产业项目大量增加,资金量加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完成本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0995107.38元,其中:省级补助2019年冬春救助补助资金支出10000元;扶贫资金支出15083762.37元(农村危房改造整改补助资金支出13259762.37元;2019年第四批脱贫攻坚州级财政专项资金(贫困村村史馆)支出35000元;2019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整村推进项目和雨露计划项目)支出1089000元;2019年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支出70000元;2019年度脱贫攻坚州级财政专项资金(杨梅山村、白石岩村贫困村出列奖补)支出200000元;2019年度脱贫攻坚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革命老区建设项目)支出150000元;2019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整村推进项目20万和脱贫攻坚工作经费8万));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622376.64元; 2019年天保工程管护费及森林生态效益资金支出1080900元; 2019年农业生产救灾(干旱)资金30000元;烟叶生产责任目标兑现补贴资金94000元;职工周转房建设资金补助支出200000元;工作经费支出1048579.82元;民政补助支出2825488.55元;

2、完成2018年结转项目资金支出3917500.63元,其中:扶贫资金支出1861598.7元(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劳务协作资金支出14000元;2018年度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29300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支出1780000元;2018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38298.7元);地方自然灾害生活州级补助资金支出33000元; 2016年中央特大防汛补助(前所大村自来水水毁修复)支出111.38元; 2018年绿色生态烟叶发展补助及烟叶生产专项经费支出2111.6元;民政补助支出245792.66元;2018年省州县民政事业专项资金(敬老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出1659850元;工作经费支出45186.29元;退耕还林补助支出69850元;

3、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农村养老服务站)支出2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和平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17023.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6%。与上年对比,同比增加5573427.84,同比增长,14.1%,主要原因分析:扶贫工作到了最后的关键期,所实施项目增加,随之项目资金支出大幅增加,扶贫资金大都通过财政下达,且扶贫工作中工作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911231.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5%。其中:人大事务117556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7765642.65元、财政事务95728元、民族事务100000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16649.97元、组织事务408720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35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11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99613.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文化活动广场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41229.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7%。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560442元、民政管理事务1958454.3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933075.03元、抚恤1415918.06元、社会福利251850元、残疾人事业268360元、临时救助4021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738300元、其他生活救助8648.85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160元。主要用于实有在职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抚恤支出、困难人员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994257.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2%。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98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补助;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470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乡镇应急经费应急支出以及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6254233.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3%。其中:农业2611347元、林业1183955元、水利533231.38元、扶贫1587300元、农村综合改革338400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其他农业支出、林业事业机构、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包括生活补助及日常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建设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方面的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454399.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1%。主要用于我镇农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支出、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和平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数为65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为140000元。支出决算为349695元,完成预算的170.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9625元,完成预算的307.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0070元,完成预算的107.1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公务用车车辆使用年限较长,因脱贫攻坚下村较多,车辆使用频繁,耗损过大致使维护修理费支出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121万元,下降0.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75元,下降0.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46元,下降0.1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严格预算约束、开源节流、厉行节约,真正做到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尽量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9625元,占57.09%;公务接待费支出150070元,占42.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962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962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护林防火、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007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007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单位的来访、工作指导及其他相关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和平镇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14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2907.8,主要原因分析:我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严格预算约束、开源节流、厉行节约,真正做到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尽量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000元,水费5600元,电费19200元,邮电费12400元,差旅费40500元,会议费28000元,培训费9400元,公务接待费33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990元,其他交通费用2773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和平镇资产总额22822696.19元,其中,流动资产14536221.99元,固定资产825940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706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54748.3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05948.8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

总额

流动

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

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2822696.19   

 

  14536221.99   

   8259407.2


   7373659  


    285768   


0


599980.2


0


0

 

  27067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0223.0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5746.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9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86.5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0223.0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33100655301111


 

上一条:禄丰县碧城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下一条:禄丰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关闭